民国时北京物价如何:花一元钱即可请人吃涮羊肉

民国时北京物价如何:花一元钱即可请人吃涮羊肉

  鲁迅从1918年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狂人日记》和《随感录》以后,成为新文学运动的闯将。但是,当时《新青年》杂志是不计稿酬的。

  1916年陈独秀主编《新青年》月刊时曾宣布:“来稿无论或撰或译,一经选登,奉酬现金。每千字(译文)二圆至(撰文)五圆。”(合1995年人民币100250元,2009年200500元)。起初《新青年》发行量只有一千份;第二年发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和陈独秀《文学革命论》后,销路直线升到上万份,不断再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但是,到1918年《新青年》登载了如下启事:

  本志自第四卷第一号起,投稿简章业已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共同担任,不另购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寻载者,可否惠赠本志?尚希投稿诸君,赐函声明,恕不一一奉询,此后有以大作见赐者,概不酬。

  鲁迅应钱玄同之约投稿于《新青年》,恰在此时。我查遍《鲁迅日记》和有关史料,确实不见《狂人日记》、《随感录》等作品的稿酬记载。

  五四时期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回忆:

  自陈独秀君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鲁迅)、周启明(周作人)诸君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

  可见《新青年》编辑部跟北京大学文科(后来的文学院、国文系)基本上是一套班子的人马。为什么《新青年》竟然提出取消稿酬呢?有两个缘故:一方面,他们决心发起新文学运动,为社会尽义务;另一方面,他们都已经得到丰厚的经济生活保障。根据《1919年1月份北大教职员薪金底册》所载:陈独秀任北大文科的“学长”月薪300银圆(大约合1995年人民币1万元、2009年2万元),李大钊任图书馆主任月薪120银圆。他们构成了五四时代我国第一批新型的“中产知识阶层”。鲁迅在《二心集?序言》里也自认如此。就是这种一不依附于“官”、二不依附于“商”的经济自由状况,成为他们言论自由的后盾。自己有了足够的薪水钱,才能摆脱财神的束缚;自己有了足够的发表权,才能超越权势的羁绊。

  鲁迅当时在中华民国教育部担任公务员,月薪300银圆,与陈独秀相等,所以他也甘心情愿为《新青年》义务写稿,不计报酬。何止如此!仔细数来,从1918年直到1922年,也即鲁迅创作《呐喊》、《坟》、《热风》中大部分作品的那几年《鲁迅日记》中,都不见一次稿费的记载。

  另有资料表明:20世纪20年代初,陈独秀(北京大学文科学长)月收入共400银圆,胡适(文科教授兼任哲学研究室主任)月收入300银圆,李大钊(北大图书馆主任兼任政治系教授)月收入300银圆,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月收入都在200300银圆,周作人任北大教授兼国史编纂处主任,月薪240银圆。又,20年代初,郁达夫在北京担任经济学讲师,月薪117银圆,这就是低的了,怪不得他牢骚满腹。同一时期,林纾在北京正志学校任教,月薪500银圆,比陈独秀、胡适之还要多出100200银圆。后来学者们的待遇又逐步提高。

  那么当时北京的一般生活水准又怎样呢?据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12银圆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20年代初,一个四五口人的劳动家庭(父母加两三个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费1324银圆,也即每月11银圆就可以维持了。当时一个标准家庭的贫困线定为每月收入10银圆之下。

  据记载,城内一座810间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仅20银圆左右;一间20平方米的单身宿舍,月租金45圆。鲁迅一度租用的砖塔胡同61号,3间正房月租金8圆。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资23圆(见《鲁迅日记》)。鲁迅所购买的西三条胡同21号四合院有好几间房屋和一个小花园(今为鲁迅故居),售价国币1000圆。

  出入乘坐“洋车”(人力车),费用在城里每次只有1角钱左右;包车每月10圆。当时新建的6条有轨电车路线,以前门天桥为中心,环城一圈。从宣武门到崇文门,车票只要8分钱,比人力车便宜,更方便得多。

  1921年银洋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44元,2009年人民币88元;

  1925年银洋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38元,2009年人民币76元;

  1930年国币1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35元,2009年人民币70元。

  读者可按此比例,估算当时物价、生活费的水平和相应的银圆购买力。

  较为有钱的文化人,全家每月必需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圆已经很宽裕了。鲁迅一家四口(加上母亲、发妻和女佣)每月日常开支还不到此数。因此能够盈余很多钱来购买中外文书籍报刊,并且从经济上提携后起之秀,甚至自费出书。许多青年学生得到过鲁迅的资助。

  鲁迅在北京的嗜好是:下馆子吃酒席、看戏(但不爱看京戏,有时看话剧、电影)、泡中央公园和北海茶座、逛琉璃厂买书籍碑帖文物。

  据前辈回忆:鲁迅在北京生活期间,北京大学食堂伙食费每月6圆,六人一桌,六菜一汤,馒头米饭随便吃;个人在饭店包伙每月十来圆,四菜一汤。花费1圆钱就可以请客涮羊肉。

  《鲁迅日记》中,经常可以看到鲁迅和许寿裳等好友聚餐的记载。以平民为对象的中等饭铺,2圆钱一桌的“便席”,菜谱有:(1)四冷荤,四个装满熏鱼、酱肉、香肠、松花蛋的拼盘,每盘5分;(2)四炒菜,如熘里脊、鱼香肉片、辣子鸡丁、炒牛肉丝等,每大盘1角;(3)四大碗,多为米粉肉、四喜丸子、红烧鱼块、扣肉等,每碗2角;(4)一大件,一个红烧整肘子,或一只白煮整鸡,加一大海碗肉汤,合6角。这一桌菜相当丰盛,十个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2角(约合2009年人民币16元)。

  又据老前辈朱家晋先生回忆,20年代东安市场的“吉士林”餐厅,楼上西餐一份的价钱(一汤、一菜、面包、黄油、果酱)共5角钱,堪称价廉物美。东安市场内的“会元馆”是地道的京派饭馆,以“褡裢火烧”著称,有猪肉白菜馅、三鲜馅,皮薄外焦里嫩,每份10个仅花1角钱,还奉送一碗鸡血豆腐汤。

  在《鲁迅日记》中,还可见到他下午到中央公园和北海公园的记载,两大公园的入门券都是铜元20枚(5分钱);公园设有几个著名的茶座,茶水1角,点心每盘1角。文明茶园,可以边饮茶边听曲,每人7分钱。

  在《鲁迅日记》中,还可见到他进广和楼看文明戏(如1912年6月11日)和到真光电影院看电影(如1924年11月30日)的记载。20年代北京的剧场称为“戏园子”。著名的广和楼戏园门票2角,城南游乐园门票2角,电影院(黑白片)票价12角。最贵的演出,票价在1银圆左右。

  根据19271929年的调查材料,当时北京的手工业者、木匠、人力车夫等,每个家庭每年消费约200银圆,合每月17银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600元、2009年人民币1200元)左右,这是社会下层的水准。而当时《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生活消费比一般高出几倍,都无衣食住行之忧。

  虽然收入甚为丰厚,但以北大清华为代表的文化人对于道德自律甚严。蔡元培先生除了实行学术自由以外,还创导“进德会”,确立“八戒”。

  甲种会员:不嫖娼、不赌博、不纳妾;

  乙种会员:于前三戒以外,加不当官、不做议员二戒;

  丙种会员:于前五戒以外,加不吸烟、不酗酒、不伤活物三戒(关于“八戒”的说法略有出入,如最后一戒有说是不吃肉,也算保护动物吧,大同小异)。

  《新青年》同人,绝大多数加入了“进德会”,至少是前一二种会员。他们是封建礼教的破坏者,也是现代道德的实施者、推行者。

  《新青年》成员都有相当稳定的中等阶层收入,所以他们办的“同人刊物”方能做到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每期轮值的主编者可以拿到200银圆的编辑费,以备业务之需。鲁迅在五四时期写作小说、新诗、散文、杂感的时候,确实没有想到要以稿费来谋生。但是这种情况在几年以后有了根本变化。

  大约在1922年,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化人开始注重稿费、版税收入。无论是左翼还是右翼,都出现了一群又一群依靠写作为生的“自由职业者”,说得更明确是自负盈亏、承担经济风险的“自由撰稿人”。文学研究会、创造社、南国社都投入了文化市场。

  此后一个长时期内,就没有不计较稿酬的作家了。最有代表性的是鲁迅,他在19261927年完成了从固定收入者(公务员)向自由撰稿人的转化。茅盾、巴金、老舍、田汉、曹禺、丁玲、沈从文都成了靠“爬格子”谋生者,逐步树立起文化市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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