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南卡罗莱纳州在1788年5月26日成为第8个批准宪法的州以后,离宪法在全美国的通过只差一个州了,也就是说只要再有一个州批准宪法,那么在1787年的夏天后来被称为“宪法之父”的麦迪逊费尽心力才制定完成的《1787年宪法》就将成为美利坚合众国这个新生国家的立国之本。(关于美国宪法的审批过程,详情请点击“了解更多”,阅读更多文章)
但在当时的美国十三州中,剩下的几个州都是反对宪法的顽固派,是非常难啃的硬骨头。而对于麦迪逊来说,他是满心希望自己的家乡弗吉尼亚州成为批准宪法的关键第九州,因为这不仅是他个人的荣耀,也是弗吉尼亚州能否在未来的美利坚合众国中起到决定性地位的关键因素。
美国独立之初的十三州
但在当时的弗吉尼亚州,在弗吉尼亚有着绝对的影响力的前任州长、被称为“独立之嘴”的帕特里克.亨利却是一个坚定的宪法反对派,因此麦迪逊和亨利两人针对宪法问题展开了一场精彩绝伦且异常激烈的大辩论,并在辩论中让民众充分了解了联邦体制下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原则。
在两人的以往交往中,亨利几乎一直是以麦迪逊的对手存在的,而且亨利对麦迪逊的革命导师、驻法大使杰裴逊也不抱好感,曾在杰裴逊制定弗吉尼亚宪法的时候阻挠《宗教自由法案》的通过,也曾在战争期间弹劾过当时任弗吉尼亚州长的杰裴逊。在这两起事件中,麦迪逊都帮助杰裴逊辩论并因此与亨利结下了矛盾,面对亨利咄咄逼人的气势,无论是杰裴逊还是麦迪逊都处于下风,只能被动应付而无法反击。“除非真诚地向上帝祈祷他立刻死亡。”杰裴逊曾经对麦迪逊这样说过。
“不自由、母宁死”,美国独立之嘴帕特里克.亨利在作演讲
弗吉尼亚的新闻界意识到宪法审批会议将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辩论之一,因此他们雇佣了大量速记员在现场记录所有代表的发言,弗吉尼亚会议也就成了各州宪法审批会议中记录最完整的会议。支持和反对两派从开始就势均力敌、不分上下,当时任州长爱德蒙.伦道夫在麦迪逊的拉拢下开始支持宪法的时候,乔治.梅森对宪法的的坚决反对又重新平衡了这种关系。
只是无论如何,在弗吉尼亚双方的代表人物仍然是帕特里克.亨利和麦迪逊,他们两个人曾进行了无数次的辩论,而且相对于亨利经常脱稿的即兴演讲不同的是麦迪逊的每次辩论都作了充分的准备。个头矮小的麦迪逊虽然形象不佳,但他从容不迫的神情总能给对手带来极大的压力,也给支持者强大的信心。就像马歇尔评价亨利和麦迪逊两人时说的那样:“毫无疑问,亨利先生拥有强大的说服力,但麦迪逊先生则给人以强大的信服力。”
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
帕特里克.亨利之所以反对宪法的原因不仅仅是他认为的费城会议制定的宪法取代《邦联条例》是非法的,并且宪法所体现的精神是违反《独立宣言》中的革命原则。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认为邦联国会只是一个讨论各州共同事务的机构,本来就不应该具有一个政府所应有的职能,因此不能因为邦联国会没有履行政府职能就制定新的宪法取代《邦联条例》。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亨利和麦迪逊的分歧在何处,亨利根本就不认为美国是一个统一国家,所谓的美国只是一个由十三个国家组成的联盟。而且这个联盟迄今为止表现得还不错,至少打败了大英帝国赢得了殖民地的独立,所以保持现状是最好的选择,至于现在各州之间存在的财政混乱、航行纠纷、贸易冲突等等就让各州自己去解决好了,邦联国会能调解就调解,不能调解也就这么回事了,反正没义务更没权力去解决问题不是?
但麦迪逊在反驳中直接指出了亨利的错误,他认为邦联国会根本就没有在战争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包括弗吉尼亚在内都没有完成邦联国会分配的为战争提供兵员和物资的义务。在邦联国会没有任何权力的情况下,让各州自愿出钱出人就是一个笑话,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独立后的美国欠下了7000多万美元无法偿还的战争债务,使得美国的信用在欧洲国家面前一文不值,而信用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没有了信用将使得美国在以后根本无法与欧洲国家打交道。
而且麦迪逊还从历史的角度来进行反驳,他列举欧洲自古以来的所有邦联制国家荷兰邦联、德意志邦联等给国家带来的危机,以证明邦联制根本无法适应美国的发展需要。
只是对于亨利来说,他更关心的是弗吉尼亚,认为在邦联体制下,弗吉尼亚将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而如果成立联邦,作为联邦的一员,弗吉尼亚必然会失去重要地位,与其他实力弱小的州一样被联邦所控制。
帕特里克.亨利的想法其实和纽约州的乔治.克林顿一样,把本州利益置于整个国家利益之上,担心成立联邦失去本州应有的权力和地位。他们的想法与麦迪逊有着本质的区别,麦迪逊从整个美国的国家利益角度来考虑问题,而亨利和克林顿只关心本州的现有利益。
其实这时候双方之间的矛盾反映的是一种全新的社会问题,即在一个国家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问题。在过去的君主制国家中,权力的分配是自上而下的,中央即国王(或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所有权力,地方所拥有的权力只能在中央的授予下才能获得,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矛盾,而地方若想获得权力的唯一途径就是起来造反,推翻现有的权力掌握者自己取而代之。
但如今在美国所建立的这种全新的共和体制下,国家的权力是由民众所授予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因此地方与中央的权力分配问题就成了一个博弈的过程。中央的权力太小,就起不到一个中央政府的作用;但是如果中央权力太大,又会对民众的利益造成威胁,最终有可能形成一个专制国家,违背了共和体制的本质。
麦迪逊考虑的是未来,是国家的长久发展;而亨利和克林顿考虑的是现在,是担心民众的利益遭受到政府的剥夺。因此在这场关于宪法的辩论中,麦迪逊面对亨利难得的占据了主动,善于即兴演讲的亨利对麦迪逊的反驳经不住考验,而经过深思熟虑的麦迪逊在辩论中的理由则让亨利难以招架。当亨利提出依据宪法所建立的政府将是一个肆意践踏州权的联邦政府、也是对《独立宣言》精神的背叛时,麦迪逊则认为亨利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他对审批会议的代表们指出宪法所创立的政府是联邦和州共享主权的政府,根本不是亨利所以为的那样。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全新方式,”麦迪逊说:“未来的政府既有联邦的性质又有统一的性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在联邦政府中除宪法授权以外的所有权力归各州所有正是民主的体现,也证明了未来的美国将是十三州所有人民所组成的国家。”
麦迪逊此时所表述的主张已经否决了他最初希望建立所有权力归属联邦的主张,这是因为政治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是为了让宪法在弗吉尼亚州通过不得不作出的让步。
正是因为麦迪逊的让步,使得帕特里克.亨利也意识到自己继续坚持下去必败无疑,现在唯一的措施就是提出大量的宪法修正案,希望能够以修改而不是取代《邦联条例》的方式来通过宪法。
(本文为美国历史连载文章,虽然制宪会议制定了一部新宪法,但能否得到各州的批准还尚未可知?敬请关注本账号,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进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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