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会议:自私自利纽约州拒绝新宪法,宪政危机华盛顿破脸再出山

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讲到在1788年,美国的建国十三州针对1787年宪法的审批工作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并先后有六个州通过了宪法。而在当时美国极具影响力的大州——纽约州,宪法的审批却遇到了难题,虽然有宪法支持者约翰.杰伊和汉密尔顿通过《联邦党人文集》不断地向民众宣传宪法的好处,但以州长乔治.克林顿为首的宪法反对派却竭力阻止宪法的通过。

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顿

制宪会议:自私自利纽约州拒绝新宪法,宪政危机华盛顿破脸再出山

在美国独立之初的十三州中,可以说纽约的经济地位是首屈一指的。这不仅是因为纽约是当时北美的大城市之一,有着非常优良的港口,对外贸易非常繁荣;还因为当时纽约州对进口商品征税的收入非常大,且税收收入完全归纽约州自己所有;还有一方面是在独立战争中,纽约州是亲英派的大本营,虽然在《巴黎和约》中英、美双方约定了战争结束后美国要还回被没收的亲英派财产,但乔治.克林顿领导的纽约州却并没有执行这项规定,他们将数量庞大的亲英派的资产收归州所有并拒绝归还(这种行为是不是很熟悉?)。因此如果批准了宪法,不仅克林顿将有可能失去权力,纽约州的两大重要收入也将有可能失去来源。

约翰.杰伊和汉密尔顿都是纽约州人,所以尽管他们两人在州议会上竭力宣传批准宪法的好处,但克林顿及其追随者们仍然是无动于衷,拒绝批准宪法。

美国首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杰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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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仅是纽约州,包括批准宪法的大多数州在此过程中所考虑的并不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无论是支持宪法的人还是反对宪法的人,更多的都是从本州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们认为批准宪法对本州有利时就批准,如果认为宪法对本州不利就拒绝宪法。

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美国的国家体制与传统的大多数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国家往往是中央集权、自上而下的统治方式。而美国在名义上是一个统一国家,实际上他的各州相当于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联邦政府在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并没有明确的上下级关系。虽然说这种国家体制是美国的宪法所规定的,但实际上从美国独立开始就是这样,宪法不过是顺应这种形势的需要而已。

独立战争中的汉密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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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虽然制宪会议的召集人分别来自纽约和弗吉尼亚这两个大州,但恰恰在这两个州中反对宪法的力量最大,盖因他们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并得出了不同的结果所导致的。纽约州如此,弗吉尼亚州亦如此。

等到了1788年4月的时候,虽然已经有了6个州批准了宪法,现在只要再有3个州批准即可。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向顺利的宪法审批工作陷入了停滞,从而将弗吉尼亚推向了风口浪尖。新罕布什尔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宣布延迟召开宪法审批会议,而马里兰则宣布要等待弗吉尼亚州的结果再作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弗吉尼亚不批准宪法,剩余的7个州很可能都会拒绝宪法的通过。

制宪会议

制宪会议:自私自利纽约州拒绝新宪法,宪政危机华盛顿破脸再出山

就在这关键时刻,华盛顿再次出手了,虽然他为了自己的名誉多次声称将在宪法审批过程中保持中立,但此时他不得不违背自己的誓言。也许是在麦迪逊的催促下,也许是他自己担心心血遭到白费,毕竟谁都清楚只有华盛顿才能在关键时刻扭转乾坤,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于是他写信给自己在马里兰的朋友,敦促他们应该及时推动宪法审批工作,不要等待弗吉尼亚的结果,因为这样做必然会增强弗吉尼亚内部反对派的力量,让民众误解为马里兰的行为是对弗吉尼亚反对派的支持。

我们说过当时的华盛顿拥有极大的声望,他的任何提议和要求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也是他在费城会议和宪法审批过程中不愿发声的原因,他担心自己的态度会影响民众的判断。因此他此时虽然只是以私信的方式给马里兰的朋友提供了建议,但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马里兰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就以63:11通过了宪法。并且在马里兰的带动下,一个月后南卡罗莱纳也以149:73通过宪法。这样宪法就在8个州得到了批准,离规定的9个州批准宪法即正式通过只差一个州,这已经通过的8个州的结果虽然与麦迪逊当初预计的相差较大,期间也颇多挫折,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顺利的。

华盛顿在制宪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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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谁会成为这个关键的第九州呢?如果仅从通过宪法的角度来考虑,那么剩余的哪一个州都可以。但是若从影响力来说,一个拥有雄厚实力的大州可能更具说服力,而在当时的十三州中无非也就是纽约、马塞诸塞、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几个有资格被称为大州,但马塞诸塞和宾夕法尼亚已经通过宪法,纽约在乔治.亨利的控制下则不可能成为第九个州,所以说只有弗吉尼亚才能担当起这个责任。

从各州的宪法审批工作一开始,麦迪逊就为此绞尽了脑汁,他充分分析了弗吉尼亚各地民众对待宪法的态度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支持和反对者双方的实力相差无几,谁获胜都不奇怪。

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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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逊对此一时间感到无计可施,他实在无法保证让宪法支持者在弗吉尼亚占据优势,但这时候弗吉尼亚众议院的一名议员约翰.马歇尔却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让麦迪逊重新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约翰.马歇尔同样是一名参加过独立战争的英雄,也是华盛顿的忠实追随者。他几乎参加了战争过程中华盛顿所指挥的每一场战役,并因屡立战功而升为大陆军上尉,在1782年当选为弗吉尼亚众议院议员。当然,在以后他还会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并在一场关键判决中确立了三权分立中最高法院的地位,不过这是后话,我们暂且不提。

约翰.马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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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认为虽然弗吉尼亚有相当多的民众反对宪法,但最终批准宪法的却是由民众选举出来的宪法审批会议的代表。而这些被选为代表的人又大多数都是在当地拥有名望或者在战争中立下战功的人,因此与其花费精力向民众宣传宪法以取得支持,还不如直接向代表们宣传批准宪法的好处,这样做到有的放矢,成功的可能性会大上很多。

麦迪逊感到这是一个好主意,但在弗吉尼亚,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前任州长帕特里克.亨利,并且作为一个顽强的保守派兼著名的演说家,亨利对一切有关宪法的问题几乎都持反对意见。

(本文为美国历史连载文章,虽然制宪会议制定了一部新宪法,但能否得到各州的批准还尚未可知?敬请关注本账号,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进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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