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在封建国家的中枢体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力,“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宰相辅佐的好坏,其权力行使充分与否,对中央集权制的封建政治影响很大,直接关系到朝政的优劣。
皇甫湜在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就曾上书直谏,指出时政败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宰相之进见亦有数,侍从之臣皆失其职,……股肱不得而接,爪牙不足以卫,其危甚矣”,也就是说,宰相及侍从官的失职与不得实权,乃是朝政日堕的原因。他建议宪宗应该“日延宰相与论义理”,即经常同宰相商议国事,保证他们能真正拥有辅弼的实权。
而在唐朝中后期,相权随而渐遭削弱。特别是“甘露之变”以后,“天下事皆决于北司,宰相行文书而已”,文宗开成时期的宰相更是近乎宦官专权的附属品。因此,会昌时期李德裕加强相权的做法,对于抑制宦官权力扩张,提高朝官的声威,保证政令统一出自宰相府,就有很明显的积极作用。
开成五年(840年)九月,李德裕入相不久,即向李炎进言为政之要,其中很重要的两点就同相权有关。他认为应该政归中书,保证宰相确有辅弼之权,但同时他又建议限制宰相的任期,宰相在位时间不宜过长。他说,“政去宰相则不治矣。在德宗最甚,晚节宰相惟奉行诏书,所与国事者,李齐运、裴延龄、韦渠牟等,迄今谓之乱政。夫辅相有欺罔不忠,当亟免,忠而材者属任之。政无它门,天下安有不治?先帝任人始皆回容,积纤微以至诛贬。诚使小过必知而改之,君臣无猜,则谗邪不干其间矣。……开元初,辅相率三考辄去,虽姚崇、宋璟不能逾。至李林甫权乃十九年,遂及祸败。是知亟进罢宰相,使政在中书,诚治本也。”通过这种既切实保证相权,又加以一定限制的做法,就可以使宰相很好地行使自己的参政大权,干好统率百官的工作。
加强相权的另一重要举措是,恢复了中书舍人参与台阁常务的权力,“会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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