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律师:正义感强有胆有识但作用有限

民国律师:正义感强有胆有识但作用有限

  1912年初,陈泽民、钱谦等三十二名法政学堂毕业生被江苏都督府提法司任命为公家律师,负有替诉讼双方辩护之职责,成为最早由中国政府公布的本土律师。中国本土律师虽已出现百年,但却不是一个被当代历史学家注目过多的群体。除了几本编撰年代较早的通论性《中国律师制度史》和专著《近代社会变迁中的上海律师》之外,很少有相关著作问世。傅国涌编《追寻律师的传统》,以民国律师为研究对象,综论本土律师的出现,讲述律师维权的个案,选录司法现场的原始辩护材料,从不同角度勾勒出这一群体的精神风貌,将他们所代表的律师传统予以重现。

  中国古代并无律师而只有在幕后包揽词讼的“讼师”。近代以来,西方人权观念引入中国,现代司法和庭审制度确立,律师才开始出现。辛亥前后中国第一批本土律师诞生后,越来越多的人以法律为业,律师群体飞速扩展,很快就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律师行业组织。尽管并无整齐划一的行业准入制度,但当时担任律师者,多为留学东西洋研习法律或本土法政学院的高材生,甚至如章士钊、张耀曾这样的前朝内阁要员,卸任后亦会挂牌担任大律师。至于沈钧儒、王造时这样的大知识分子,也会在本职以外兼任律师。正因律师本身就是高级知识人,社会地位和收入较高,他们组成的律师公会亦成为社会上举足轻重的组织。在国难当头,他们会第一时间通电全国,谴责政府处理不当;在中央权力衰微时,他们也会担负起制定省宪的责任,积极在地方筹划独立和自治。由于民间有一个独立于国家的“社会”存在,这些团体可以相对自由地活动,甚至一定程度上超越本组织的群体利益,参与实际政治。

  和律师团体相比,更容易让人记住的是那些著名的单个律师。从民事的角度讲,他们为人代言,以法律为依据,通过辩护避免冤假错案发生,维护私人合法权益。从政治的角度讲,专制时代的政府常常成为压迫个人的主体,律师往往自认为负有神圣使命,以知识分子的柔弱之躯挺身而出,为政治上的异见者辩护,对国家权力的无限延伸进行抵制。从书中我们看到耳熟能详的章士钊为“陈独秀叛国案”辩护,也看到不太熟悉的刘崇佑为挽救五四请愿被捕学生愤而出庭,以及吴凯声为营救廖承志而积极奔走的故事。最感人的是著名的“七君子案”中,张耀曾、江庸、汪有龄等组成强大的律师团,站在七君子背后,据理力争,对政府的倒行逆施予以抵制。总之,近代中国引人注目的大案要案中,都少不了有良知的律师身影,他们的行为,既表现出一种知识分子的风骨和正义精神,又对近代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如此看来,中国近代的律师群体的确不可小视。

  实际上,律师在中国能有如此之大作用或许是特例。因为在西方国家,有着比较成熟的司法制度,宪法亦会对政府侵犯个人有所限制,冤假错案少,草菅人命更鲜,律师的作为也就有限,不容易产生个人英雄主义式的律师。但是在民国,民主未成,宪政不立,私人权利保护的观念淡薄,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义感强、有胆有识的律师才拥有用武之地。但是,正因为民主未立,律师的实际作用又极为有限,尤其在“钦定”的政治问题上,如陈独秀案、七君子案等,尽管律师苦心孤诣,积极奔走筹划,却对权力逾越法律程序,军法取代民法直接制裁无力阻止。而且,正如傅国涌所言:“律师不是孤立的,没有新闻界、出版界、教育界等领域存在的正气,没有社会各层面的合力,无论是多么有胆气、有职业水准、有道义追求的律师也不太能有什么作为。换言之,没有社会大舞台上的各种角色,律师不可能单独演出精彩的活剧。”因此,律师在政治权力面前抗争的成功与否,不仅是个人勇气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正义感整体强弱如何的问题。

  近代中国律师因风骨而光芒闪耀,同时却因司法不独立而注定结局悲剧。这种风骨,在时间流逝中形成一种优良的传统,虽经四十年断裂,却仍不绝如缕;就如为本书作序的张思之先生,作为民国大学培养出的律师,参与了20世纪70年代末律师制度的重建,八十五岁高龄仍奋斗在第一线,用正义感和良知为中国律师界树立了一个新的范例。因此,我们可以说,《追寻律师的传统》讲的虽然是民国,却时刻观照当下,极具现实意义。

  本书总体构思编撰堪称完美。但还是有一些题外话不得不提。

  书名既为“传统”,就不能忽视中国语境下传统一词的特殊性。中国历来都有两个传统,一是孔夫子的大传统,一是关二哥的小传统,因此,民国时期的律师,也不尽都是正气凛然、深具风骨的铁面急先锋角色,大多数人仍深谙政治之奥妙,在政治的夹缝中生存,以一种成熟圆滑的应对策略在权力边缘游走。据当时的评论,律师界还鱼龙混杂,贪财者有之,无知者有之,龌龊者有之,很多甚至形同包揽词讼、无视正义的讼师,因此不少洁身自爱者虽有律师之职志,却因厌恶此界浑浊敬而远之。我们今天研究历史,固然要注意上层、表面、光明的历史,却也要注意下层、内部、黯淡的历史。掩卷遐思,我们要问的是,在当时的正面宣传文献中,是否有大量泡沫的成分?所谓律师公会的存在是否真的说明中国已经出现比较成熟的市民社会?律师与政治抗争,是否真正代表他们拥有比较成熟的民主意识?这些都属于历史的幽暗面,我们都无从通过正面材料准确得知。当然,傅国涌先生编撰此书,目的并不在此,而是希望从正面展现出那种关于律师的民国风范。那些光荣的律师传统,对我们今人而言,构成一种高山仰止的精神资源;其所揭示的困境,也在提醒我们:“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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