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依族的文化(布依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布依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现有2545059人,其中贵州省有200多万人,占布依族人口的95%以上。主要聚居在黔南和黔西南两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及贵州的都匀、荔波、独山、平塘、镇宁等10个县(市)。其余散居于云南、四川、广西等省(区)。 布依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创制了布依文,但未能普遍推广,现在通用汉文的较多。 布依族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的历史较为悠久。享有“水稻民族”之称。红水河流域还是中国最重要的林区之一。

布依族是云贵高原东南部的土著居民,早在石器时代就在这里劳动生息。布依族与古代的“僚”、“百越”、“百濮”有渊源关系。唐代史称“西南蛮”,宋元以后称“蕃”、“仲家蛮”,明、清称“仲蛮”,新中国成立后,才称为布依族。

布依族与壮族有同源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同一个民族,都是古代百越的一支,只是壮族主要生活在广西,布依主要生活在贵州。如今布依族人还保留着一些古代越人的风俗习惯,如居住干栏式房屋、敲击铜鼓等。也有人认为,西汉时的夜郎国,与今布依族有渊源关系。部分布依族人自称为“布依”、“布越”,部分布依族人自称为“布依”、“布曼”,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的共同自称,统一用“布依”作为民族名称。

六月六是布依族人民的传统佳节,由于居住地区不同,过节的日期也不统一, 有的地区六月初六过节,称为六月六;有的地区六月十六日或农历六月二十六日过 节,称为六月街或六月桥。

布依族人民十分重视这个节日,有过“小年”之称。

“六月六”节已有悠久的历史,其起源各地传说不同,其中有一个说法是:在远 古的洪荒年代,布依族的先人“盘古”在劳动中积累了栽培水稻的经验,年年丰收。

后来他与龙王的女儿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取名新横。一次儿子冒犯了母亲,龙女 一气之下返回龙宫,再不回来。“盘古”没有办法,只好再娶。一年的六月六日盘 古死去,新横从此遭到继母虐待,几乎被害。

他忍无可忍,便上天控告继母,并发誓 要毁掉她栽培的水稻秧苗。继母知道后,万分后悔,终于与新横和好,并于每年六 月六日盘古逝世这天杀猪宰鸭、做粑粑供祭盘古。 因此布依族人民每年六月六日 都举行祭盘古、供祖先的活动,以示子孙延续、五谷丰收。

年复一年,就形成了这个 民族节日。

节日来临,各村寨都要杀鸡宰猪,用白纸做成三角形的小旗,沾上鸡血或猪血 后插在庄稼地里,传说这样做“天马”(蝗虫)就不会来吃庄稼。

布依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它主要分布于贵州,四川多地,现有305万多人,其中,贵州有200多万人,占布依族人口的95%以上。其余散居于云南,四川,广西等地区,布依族语言属汉藏语壮侗语族,没有不民族文字,布依族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亨有“水稻民族”之称。

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多样,比如:“水书习俗”“水族端午”,“水族马尾秀”,“八音坐唱”等等,都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民俗文化。

布依族源于古“百越”,秦汉以前称“濮越”或“濮夷”,东汉 六朝称“僚”,唐宋称“蕃蛮”,元、明、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八蕃”、“仲家”、“侬家”、“布笼”、“笼人”、“土人”、“夷族”等。

布依族自称“濮越”或“濮夷”,用汉字记音写为“布夷”、“布依”、“布越依”、“布绛”等等。在布依族语言里,“布”是“族”或“人”的意思。

故旧方志中,有将布依族记为“夷族”、“夷家”、“夷人”者。除自称之外,不同地区布依族之间还互相称为“布笼”、“布那”、“布土”、“布都”、“布央”、“布笼哈”等等。

1953年,根据本民族意愿并经国务院批准,统一命名为“布依族”。

历史

有学者认为,西汉时的“夜郎”国与布依族有一定渊源关系。其证据为:“夜郎”国辖地虽广,但其中心区当在布依族聚居的今贵阳市、安顺市、黔西南或黔南自治州一带;其次,“夜”与“越”、“郎”与“骆”音近,而“郎夜”(即“夜郎”)与“骆越”含义也是一样的,意为“以郎氏为首领的越人国”。“郎”、“骆”是古代越人对“郎”氏族王、官、领袖或头人首领的音译。最早见于《华阳国志·南中志》和《后汉书·西南夷列传》,相传“夜郎”出自“竹子”(即竹笋),长大后有德于西南夷,是为夜郎王。子孙相沿,以“郎”为首领或当官的。今布依、壮语仍称竹笋为“ranz”,译成汉字就是“郎”。明清称“土官”为“郎”,“汉官”称“汉郎”,又侮称变成“狼”。后来汉族却逐步用来称呼其族或其地。

魏晋南北朝至唐代,布依族、壮族被称为“俚僚”、“蛮僚”或“夷僚”。五代以后称布依族为“仲家”,宋代称壮族为“壮”。“仲”与“壮”同音异写。后来,由于长期分居,便逐步形成了布依与壮两个民族。

考古工作者在贵州省安顺、贵阳及黔南等现布依族聚居区出土了数十件新石器时代磨制石器,其中一些石器,如有肩石锛、带肩石斧等,其形状与东南沿海及华南地区的同类器物形状很相似,可能这些都是古代越人遗留下来的文化,同布依族先民有密切联系。

秦、汉时代的布依族地区,已经产生世袭的王或侯。王侯居住的地方已经形成了“邑聚”,并有强大的武装力量。这说明当时社会生产力已有较大发展。据考古证明,在布依族地区出土的两汉时代文物,主要是铜器和铁器。例如在黔西南州发现汉代的青铜犁、锄、斧、钺,清镇十八号墓出土汉代的青铜剑和钺,以及其它地区出土的汉代铁制锄、锸、铲等,表明当时布依族地区农业生产已经相当发达,但比中原地区落后,仍停留在铜铁并用阶段。这种情况,同《华阳国志》所说“畲山为田,无蚕桑,颇尚学书,……寡畜产,虽有僮仆,方诸郡为贫”是一致的。

西汉以后,“夜郎”地方政权被汉王朝所统一,置牂牁郡。从此,布依族地区和中原地区的接触逐渐增多。唐代,中原王朝在布依族地区设置了一些羁縻州县,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刺史,世袭其地。五代时,增设了“八蕃”土司。宋朝继续推行“羁縻政策”,分别授给当地首领以刺史、司阶、司戈、将军等职衔,分别划归四川路、湖南路和广南西路节制。元代置罗甸宣慰司(安顺市属其地)、顺元路军民安抚司(贵阳地区)、都匀军民府(黔南州部分县属其地)、于矢部万户所(黔西南州及六盘水市盘县属其地)及泗城州军民府(黔南州部分县属其地)等。明代的土司制度更加趋于完备,一直到清雍正年间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以后,统治布依族地区达一千多年的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才逐步结束。

明末清初,布依族地区社会生产又有了进一步发展。这时期,农具中锄头的重量和长度都普遍增加了,锄口也由过去的贴钢改进为夹钢;稻谷脱粒由从前使用棍棒改为使用挞斗,劳动效率大大提高。罗甸、安龙和平塘等地还使用了水碾。由于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改进,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粮庄百姓”和“私庄百姓”逐渐发生两极分化,其中一部分人日益贫穷而沦为佃农,另一部分却日益富裕而形成富农、地主。而清朝“改土归流”运动,为布依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客观上加速了布依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领主经济、土司制度的崩溃。但是,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土地高度集中,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却越来越加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起了布依族人民无数次的反抗斗争。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发生于清嘉庆二年,由安龙县布依族农民韦朝元(号七绺须)、王阿崇(号王囊仙)和汉族桑鸿升领导的“南笼”起义。王阿崇是清朝中期布依族一位杰出的农民女领袖,出身于贵州安龙县洞洒寨的贫苦农民家里。清嘉庆元年(1796年),她与韦朝元一起领导“南笼”农民起义时还不到二十岁。嘉庆三年(1798年)九月,王阿崇等起义领袖不幸被俘英勇就义于北京。事后,当地人民曾把王阿崇、韦朝元等人的塑像安放在安龙县城和当丈寨里,其英雄事迹至今仍为布依族人民所传颂。

布依族信仰祖先和多种神灵。山、水、井、洞及生长奇特的古树无不被认为是神灵的化身。各村寨建有土地庙。一些特定的宗教仪式,要供奉神竹。各地布依族还供奉雷神、门神、灶神、龙王等等。这些反映了布依族作为农耕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

“摩教”是布依族宗教信仰中一个比较成熟的宗教信仰形式,介乎于原始宗教向人为宗教过渡的类型。其宗教职业者分为“布摩”和“摩雅”。布摩是通过学习而成的,在师父的带领下学习一系列的经文和仪式的程序,能够继承师父的衣钵便可出道。布摩尊奉“报陆陀”为开山祖师。在举行各种祭祖活动中,首要的仪式是恭请“报陆陀”莅临,以示整个祭祀活动的权威性。

在摩经里,“报陆陀”具有超凡的力量和智慧,能够洞察古今,能 够解决人世间任何难题。摩经的基本思想是:人间万物是由始祖神“报陆陀”创造的,万物皆有灵,灵魂具有神秘力量,需要祭祀和崇拜,经过特定仪式和条件万物可以相互转变,达到禳灾祈福的目的。人患疾病是由某种鬼魂作祟,通过举行某种仪式可以驱逐疾病。人死后,灵魂不灭,通过仪式的超度,使灵魂进入仙境。布摩有较为完备的祭祀经典——摩经,还有比较固定和规范的宗教礼仪。

举行祭祀活动除了要履行一定的宗教礼仪外,还要辅以对经典的诵读。典籍浩繁的摩经,大致可分为用于丧葬超度活动中的多卷本《殡亡经》、《古谢经》等,也有用于祈福、驱邪、禳灾等目的的各类杂经。摩经包含了布依族古代社会的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乃至人们的社会交往和道德礼仪等内容。摩雅是在某种特定的场合下,通过鬼魂附体而后经布摩的点化(安坛)而形成的,摩雅的巫术活动称之为“打迷纳”。

明、清以后,佛教、道教、天主教相继传入布依族地区,民间有少数信仰者。从摩经的内容和布摩在各种仪式中使用的道具,可以看到佛、道、儒对布依族文化的渗透。明、清时期天主教在布依族地区传教,设有主教署、咨询会,其下有总铎口、堂口等。但因为传教士的为非作歹和天主教与布依族人民信仰相左,天主教遭到了布依族人民的反对。

建筑

布依族民居有楼房、半楼房和平房数种。

半楼房一般采取后半部是平房,前半部是楼房,或左( 右)半部是平房,右(左)半部是楼房的建筑格局。楼房和半楼房建筑是布依族传统建筑形式。楼房上层高,住人,下层低,圈牲畜,古称“干栏”,或称“麻栏”。它的结构简单,形式美观,适用于南方山区的地形特点。

在房间布局中,堂屋后壁设神龛供奉祖先,左右两侧分隔成灶房、寝室、客房。室内设有火堂,供一家人取暖炊薪。

黔中一带,由于地产石头,从基础到墙体都用石头垒砌,屋顶也盖石板,称为石板房;加上石砌的寨墙和山顶的石砌古堡,形成典型的石头建筑群。如扁担山石头寨共230余户人家,所有房屋沿等高线排列,均以石料建成。

村寨布局与寨前的田坝、小河及通向各处的石板平桥和石拱桥梁,相互映衬。

饮食

布依族人民以大米为主食,兼食玉米、小麦、红稗、荞麦等。

布依族尤喜糯食,并有多种制作方法,如制成糍粑、圆糖 粑、耳块粑、枕头粽和三角粽等。逢年过节,必食糯米饭,并以糯米粑赠送亲友。节日里还喜食用花汁和树叶汁染制的各色“糯饭”。

副食有各种蔬菜、豆类和肉类。蔬菜加工制品有著名的“独山盐酸”、“酸辣椒”等。肉类加工有熏腌腊肉和香肠;喜食狗肉,各地加工方式不一,风味独特,较著名的有“花江狗肉”、“都匀黄焖狗肉”、“册亨狗肉全席”等。豆类制品主要有豆豉、豆腐、血豆腐等。

辣椒、酸菜、酸汤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

布依人家户户皆能酿制糯米酒和大米、玉米烧酒。一些地方还制作糯米烧窖酒、菸仁米酒、蔗糖酒等,颇有特色。有的米酒用野生刺藜果搀和酿造,营养丰富,用以款待贵客。刺藜酒酿造技术,已有数百年历史。

服饰

布依族服饰多为青、蓝、白等色。

男子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包头巾、穿对襟短衣或大襟长衫及长裤。老人多着长衫。

20世纪70年代后男子服饰与汉装无异。妇女服饰式样颇多,镇宁、关岭、普定、六盘水一带目前仍保存布依族较古老的服饰:大襟短衣,领口、盘肩、衣袖和衣脚边沿,皆用织锦和蜡染各色几何图案镶制;下穿百褶长裙,用白底蓝色蜡染花布缝成,佩戴各种银质首饰。黔西南州和黔南州的罗甸等县布依族的妇女服饰,普遍为大襟衣,长裤脚;衣服的盘肩、袖口、襟沿镶有兰干;裤脚为大褶边,或蓝色裤脚镶青布和兰干。衣服的长短和裤脚的大小,各地区都不相同。自制的织锦和蜡染是布依族服饰的主要特点。

布依族妇女讲究头饰,婚前头盘发辫,戴绣花头巾;婚后须改用竹笋壳作“骨架”的专门饰样,名曰“更考”,意为成家人。镇宁、关岭地区,姑娘喜拢高髻,形如拱桥,发上插着长约尺许的银簪,配上短衣长裙,绣花布鞋,走起路来风韵飘逸。其他地区则多着短衣长裤,或在衣襟、领口和裤脚镶上蜡染或刺绣花边。黔西南安龙、兴仁一带妇女喜用白布作头巾,戴各色绣花围腰,朴素无华,典雅大方。银、玉手镯、发簪和戒指、项圈等饰品为布依族妇女所喜爱,其样式别具一格。

家庭

布依族家庭实行父系家长制。家长有支配家中经济和指挥成员的权力。男性长辈皆受尊敬,为人正直者更有威望。族中纠纷,自行调解,无须上诉官府。妇女的地位低于男子,寡妇可以继承财产,如果再嫁则不能继承。一些地方有“兄终弟及”(俗称“填房”)的婚制。

家庭结构普遍是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一般情况下,人口较多的人家待儿子长大成婚后就分开居住。有的地区分家时,家中的财产必须先留父母的“养老田”和未嫁姑娘的“姑娘田”,其余田地、房产按子均分。若遇绝嗣人家,财产由其亲属继承。分家后,父母大多同满子(幼子)居住。有的地区没有留“养老田”,几个儿子轮流赡养父母,并共同承担安葬的职责。

文学

民间广泛流传的神话、故事、童话、寓言、谚语、诗歌等口头文学,传述着古老的民族历史,歌颂着人民的勤劳勇敢,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和残暴,展望着新社会的幸福和光明。其题材广泛,意境优美,内容健康,语言生动,富于想像力。神话传说如《洪水潮天》、《十二个太阳》、《赛胡细妹造人烟》、《卜丁射太阳》、《茫耶寻谷种》、《黄果树瀑布的传说》等都是人们喜爱的作品。

布依族的民歌,富有民族特色,有叙事歌、古歌、生产劳动歌、习俗歌、情歌、苦歌、哭嫁歌、儿歌、新民歌等。或用布依语演唱,或用汉语演唱,句式和结构不尽相同。用布依语演唱的有五言、七言、杂言三种句式和单段、双段、长篇三种章法。单段歌又称“散花调”,即单独一段自成一首;双段歌又称“双调”,即一首分成两段;长篇歌由若干段组成,或篇幅虽长、不分段落。曲调有“大调”、“小调”之分。“大调”用于婚丧等隆重的场合,音调高昂大方,引人入胜;“小调”则在月夜或“朗绍朗冒”谈情说爱的时候唱,音调柔和、婉转、活泼动听。演唱方式有独唱、对唱、重唱、齐唱等。凡遇建房造屋、迎亲嫁女、老人亡故、迎来送往等场合,都要唱相应内容的歌。有时要昼夜不停地唱数天,这往往带有互相比赛的性质。能歌者对身边的花草、雀鸟等,都可以激起其创作的灵感,编唱出优美含蓄的歌词来。

1950年以后,人民政府为布依族培养了自己的作家队伍,这些作家创作了不少布依族书面文学。如长篇小说《大古山的黎明》、《将军被刺之谜》等,中短篇小说《山鹰飞过河谷》、《儿女们的事情》、《迷梦》、《崖上花》等,散文集《绿色梦》、《瀑乡风情录》、《太阳女》等,诗歌集《盘江放歌》、《叶影集》、《山河恋》、《远山》、《古井》等,剧本《罗细杏》、《金竹情》、《黑山汉子》等,电视连续剧《六马兄妹》、《布依女》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三部《布依族文学史》正式出版。

语言

布依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与壮语有密切的亲属关系。

壮语北部方言和贵州望谟、册亨、独山、平塘、安龙、兴义等市县的布依语基本相同。由于布依族与汉族长期的文化接触和交流,因此布依语词汇系统中有不少汉语借词。

布依语有完整的语音系统、丰富的词汇和富于表现力的语法结构。布依语划分为黔南、黔中、黔西三个土语区(习惯上称第一、第二、第三土语区)。

布依族过去没有自己的文字,一般使用汉文,布依摩经中采用汉字记音或运用偏旁部首按汉字“六书”造字法创造一些新字记录经文。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布依族拼音文字方案。该方案经过两次修订,现在布依族地区重点推行。

艺术音乐

布依族常用的乐器有唢呐、月琴、葫芦琴、竹琴 、巴勒、洞箫、短箫、姊妹箫、铜鼓、牛骨胡等。铜鼓是布依族最古老、最具有民族特点的乐器。它全部用青铜铸成,鼓身铸有各种花纹图案。

1950年以前,几乎每寨都有铜鼓,隆重节庆必敲击为乐。举行丧葬、祭祀,则只有摩公才能按照仪式的程序敲击铜鼓。

舞蹈

布依族的舞蹈主要有《织布舞》、《糠包舞》、《狮子舞》、《龙舞》、《转场舞》、《铙钹舞》、《花裙舞》、《铜鼓舞》、《铜鼓刷把舞》等,舞蹈动作优美动人。它们把布依族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融为一体,用艺术形式生动地表现了出来。

戏曲

贵阳、长顺及黔西南册亨县等地区流行布依地戏,多在春节期间组织演出。有专门的戏班子,演员面具多为三国人物及布依摩师等。独山、平塘、三都等县一带,流行一种在花灯歌舞基础上吸收广西彩调艺术发展而成的花灯剧。

布依戏大约始于明末清初,各个戏班的召集人、戏师和演员均为农民。其编排的剧目、演唱的形式,都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剧目大多取材于本民族的故事、传说,如《六月六》、《王山打鸟》、《四接亲》、《金猫宝瓢》、《马边月》等。也有汉族剧目,如《玉堂春》、《柳荫记》、《包公案》等。布依戏音乐由本民族的民歌和民间坐唱曲调衍生而来;语言富有寓意性,擅长使用“比”、“兴”手法,显得诙谐、生动、传神;戏中武打,直接受到武术和木偶戏的影响,古朴而灵活,别具一格;演员的化妆,过去是借助于脸壳的夸张表情,性格化造型,曾引起戏剧界的关注。

1956年布依戏《四接亲》、《玉堂春》参加了贵州省第一届工农业业余艺术会演,获得好评;1984年布依戏《罗细杏》、《金竹情》参加了贵州省少数民族戏曲研究汇报演出,《罗细杏》还被选拔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戏曲剧种优秀剧目录像观摩演出,荣获“孔雀奖”。

工艺

布依族工艺美术主要有蜡染、刺绣、织锦、竹编、织染及陶瓷和雕刻等等。

蜡染,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品。其传统工艺有靛染、蜡染、枫染和扎染四种,其中以蜡染最为著名。制作方法先用铜蜡刀沾蜡液在白布上绘成涡状纹、波浪纹、菱形、对称几何图案等,再以蓝靛溶液配合草药印染,去蜡后即成。成品的自然冰裂纹,形式多样,美观大方。1980年以前,布依族地区有许多印染作坊。1953年,为了发扬少数民族的优良工艺传统,当地政府曾在安顺市建立了一所蜡染工厂,在传统的图案、去蜡、清洗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许多革新,使传统的蜡染工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成为畅销海内外的珍贵工艺品之一。

织锦,亦称“纳锦”,布依语称“读桂”。有“羊羔锦”、“鱼儿锦”、 “人物锦”、“蝴蝶锦”等式样,图案为菱形、方形、三角形或回形字穿插组合,各色丝线衬托,花纹精致紧密,瑰丽美观。锦面类似丝绣,但却是在古老的布机上编织而成,且锦花背面向织者,编织中若要检阅花色,需用镜子从下面反照。妇女们就这样全凭记忆熟练操作,继承着祖辈的技术工艺。1984年全国旅游产品评比会上,布依族织锦被评为优秀产品;1985年在全国第五届工艺美术展中又获“优秀创作一等奖”,捧回了“希望杯”。

素有“土呢子”之称的布依族土花布,质地优良,品种多样,可制作成服装、床单、被面、桌布等用品。今日农村仍保持着自纺自织的传统。1985年重庆博物馆在镇宁县六马区一个村寨,就征集到各色土花布35种之多。荔波县以土花布为开发项目,年生产200多个品种,产值250多万元,创外汇20多万美元。

此外,荔波的凉席、独山的斗笠、平塘牙舟的陶器等都很有名。各地妇女的刺绣、剪纸技术、银铜首饰加工以及惠水的枫香印染蜡画等,亦甚精致。特别是平塘牙舟陶工艺考究,历史悠久。由本民族美术家设计制作的陶瓷,还曾作为贵州省政府的礼品赠送给新西兰总理等外国贵宾。

习俗节日

布依族有许多传统节日,除过大年、端午节、中秋节等与汉族相似外,“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节日都具有本民族的固有特色。

大年节,据方志记载,布依族“以十一月为岁首”。平塘、荔 波一带至今仍在十一月三十日“过小年”,但大多数地区已将年节并入春节。每到腊月,家家户户忙着酿酒、打糯米粑、腌制腊肉、做血豆腐,或缝制新衣。除夕以丰盛酒菜供奉祖宗,并燃放爆竹,阖家守岁到鸡鸣。正月初一则有姑娘争挑第一担水回家(名曰“聪明水”)、男孩争先到土地庙旁用绳子牵来小块石头放入畜圈(意为“六畜兴旺”)之俗。大年期间,青年们相邀外出“朗绍朗冒”;中老年人则彼此拜年祝贺,一同饮酒为乐。有的地方还举行玩龙、舞狮、赛马、掷石、铜鼓、唢呐、歌舞、篮球等等娱乐活动。一般到正月十五元宵节后,才开始下地干活。

二月二,主要是祭祀“土地神”,保佑全寨安宁,杀鸡敬祖,吃两色(白、黑)糯米饭。云南省的布依族,这个节日要过三天,进行以祭“老人房”为中心的祭祀活动。三月三,主要是祭山神或扫寨赶鬼,预祝丰收。贵阳附近村寨,举行“三月三对歌会”,又称“仙歌节”或“地蚕会”(传说这天害虫闻听歌声就不敢危害庄稼)。四月八,是纪念耕牛的节日。布依族各地将这一节日称为 “牛王节” 或“牧童节”、“开秧节”等。这天家家吃“牛王粑”和糯米饭,并以之喂牛,让牛休息一天,用枫树叶泡水给牛洗澡。这一天也是惠水一带布依族青年男女坡上聚会吃糯米饭、唱歌玩乐的日子。

六月六,祭田神、土地神和山神,祭毕用鸡血沾上各色纸旗 ,或做成大鸟形分别插在各块田中。与此同时,召开“议榔”会议,宣布各种榔规榔约,且由榔头监督执行,借以保护社会财产安全。许多地方(如惠水县的董朗河两岸、兴义市的查白场等)还举行规模盛大的玩山活动。六月六节还有相关的传说。如兴义的查白场传说是为纪念被恶霸逼婚、双双殉情的一对青年男女的;安龙县则是纪念布依族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起义胜利。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经国家民委批准,确定“六月六”为布依族人民的共同佳节。其隆重程度,仅次于大年节。

吃新节,又叫尝新节。因各地的谷米成熟有先有后,过节日期不尽相同。一般在稻谷将成熟时,由家中男子到田中摘来少量谷穗,放在甑中与糯米一同蒸熟后敬祖。望谟、册亨等地,把新糯谷取来后,先煮熟晾干,舂去谷壳,再用开水泡胀蒸成糯饭,布依语称“根金毫模”。

汉族节日流传到布依族地区后,发生了一些变异。如清明节,布依族除了为新故老人上坟外,还要为所有已故祖先挂纸(俗称挂青)。但望谟县桑郎一带,清明不扫墓,三月三才上坟。红水河一带清明吃三色糯米饭。端午节在布依族中被区分为大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小端午节(农历五月十五)。这天布依族除吃粽子外,还吃五色糯米饭。而七月半,布依族要杀鸡、杀猪或杀牛祭祖,为逝者烧纸钱或金银绿锭,送寒衣等生活用品。红水河沿岸要连过三天。十四日做“搭连粑”供祖先。十五日晚到河边放冥船,让其随水漂流。十五、十六日年轻人和孩童聚集大榕树下,或荡秋千,或打陀螺,或去游泳。惠水断杉一带,集中于古桥堡对歌,跳粑棒舞和铜鼓舞,同时进行唢呐比赛。中秋节,布依族一些地方则有孩童“偷瓜”之俗。孩童们将“偷”来的老瓜用红布包好,一路放着爆竹往送膝下无子的年轻夫妇家中,由无子夫妇将南瓜与糯米烹煮而食。被“偷”南瓜的主人不能打骂“偷瓜人”。 人们相信用“偷”来的瓜煮糯饭吃,可以生子。

婚俗

历史上,各地布依族的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有父母包办的婚姻,也有完全自主的婚姻。从史书记载看,布依族在明代以前婚姻是自主的。明代以后,由于各民族的频繁交往和文化的相互交流,特别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汉文化的影响,布依族的婚姻礼俗才逐渐改变,婚姻缔结从自主择配变成了父母绝对包办。包办婚姻导致早婚(俗称“背带亲”)的产生,即婚姻当事人在幼儿时就由父母订了婚约,然后在十几岁时就结婚。婚礼结束后返回娘家居住,即“不落夫家”。 有的则实行“姑舅表婚”,即舅之子娶姑之女,或者相反。

婚姻的缔结,分为“开口亲”、“订亲”、“结婚”三个阶段。先由男方家 请媒人数次往返于女方家。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时,勿须提及求亲之事,只须将礼物放在女方家神龛上,说明礼物是某家送的,闲聊一会即返。如过几天女方不退还礼物,媒人可第二次登门求亲。获得同意后,男方就备办一些礼物,邀请家族中的老人、青年人和亲戚,同媒人去女家吃订亲酒。这种仪式,称为吃“开口饭”,一些地区的布依族称之为“吃鸡”或“吃鸡腿”、“插毛香”等。第二次由男方家带酒、公鸡、猪肉及聘礼若干到女方家“订亲”。这一仪礼被称为“更客(吃羊)”或“更老尼(吃小酒)”、“更甘(甘是认定的意思)”等。名称虽异,其内容均为“接八字”和议定聘礼。此后,男方家可以确定婚期,并请媒人通知女方家,以便准备嫁妆。婚礼期间,新郎新娘三天内不得同宿,婚礼第二天,新娘要拜见翁姑及男方亲戚。婚礼第三天早上,新娘挑水或到厨房看一看,其意义类似于汉族的“下厨”。此礼行毕,新娘即启程回娘家,谓之“回门”。布依族村寨的婚礼,远近的青年们都可以赶来听歌唱歌,有的地方唱七八个昼夜。

在实行包办婚姻的同时,布依族青年男女间的交往是比较自由的。青年男女可以利用节日、走亲访友或赶场的机会,聚集在一起“朗绍朗冒”(“朗绍”指会女朋友,“朗冒”指会男朋友)。如果男子相中某姑娘,就请家族中的姐姐或妹妹充当“银雀”,传递信息,女子如若愿意,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绣好的绣球抛给对方,男女双双走出人群,到不远处对歌。经过多次会晤,建立了感情,就可盟誓终身。

“朗绍朗冒”这种社交活动不限于未婚男女,已婚者亦可参加。不过对于未婚者来说是谈恋爱;对于已婚者而言,则可能是炫耀自己唱歌的才能,或者是对父母包办婚姻的反抗。“朗绍朗冒”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调等。过去,青年人常因不会唱歌,而找不到对象。现在,“朗绍朗冒”已经不再是布依族青年男女唯一的交际方式了。

丧葬

布依族丧葬在清代以前,行火葬,不垒坟。

清代中叶后才逐渐垒坟、立碑。当老人逝世后,丧家即向舅家和至亲好友报丧,并请本民族的“布摩”(祭师)择定吉日,举办丧事。

丧葬仪式繁简程度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富有之家,要举行“古夜王”仪式,砍牛做斋,大办酒席,丧期甚至长达七天、九天。停柩期间,丧家一律素食。葬式有土坑墓、石棺墓、石室墓、岩洞葬、停棺待葬(二次葬)、瓮棺葬等。

禁忌

大年初一,不开箱柜,不扫地,不梳头,不晒晾衣服。初一到初三不动土,正月十五不动刀,菜也只能用手扭断。禁在村前村后埋坟.扫寨时禁外人入村,驱鬼时禁外人进家门。禁已出嫁的姑娘在娘家生小孩。家有产妇,在门口挂红布和篾帽拒人进家,男子不得进人妇女分娩的房屋。禁在屋内吹口哨、唱情歌。非正常死亡的人,忌以鼓声报丧。

到布依族人家中做客,不得触动神龛和供桌,火塘边的三脚架忌讳踩踏。布依族习惯以酒敬客,客人或多或少都应喝一点。布依族村寨的山神树和大罗汉树,禁止任何人触摸和砍伐。布依族送礼必须送双数。

孩子体弱多病,父母就要给他寻找保护人干爹、干妈。寻找干爹、干妈有两种方法:

一是择日在家等候,3天内第一个登门的人,即为孩子的保护人;

二是择吉日由父母领着孩子,在路上等候第一个过往的行人,即为保护人。

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狗肉,一种解释是狗曾经救过其祖先,另一种解释是人类以前并无稻谷,是狗从天神的晒谷场带回稻谷给布依族人,使得布依族成为人类中最早种植水稻的“水稻民族”。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鱼肉,因为相传布依族最早的母亲是龙王的女儿——一条神鱼。

名人

布依人的英雄女儿—王囊仙

王囊仙(1777—1797),女,布依族,本名王阿崇(又作阿从),自幼习武,能以巫术为人治病,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嘉庆二年正月初五(1797年)起事,号称皇仙娘娘,其军最多时达数十万众。

义军先后攻下普坪、贞丰、兴仁、兴义,直扑紫云、长顺、织金等地。各地的布依族、苗族、彝族人民纷纷揭竿而起,直指省城贵阳。

清廷派大军镇压,使布依军渐陷困境,逐步退守;攻陷布依军根据地,生擒王囊仙等;用囚车押送北京,于农历十一月初七(1797年12月24日)将王囊仙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

清代嘉庆年间 南笼 布依族大起义是嘉庆年间的历史大事之一,布依族因此在清朝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清朝统治者在贵州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后,加剧了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清代官吏、地主、高利贷者纷纷进入布依族居住地区,与当地农村中的土目、亭目、把事勾结起来共同剥削、压迫农民,霸占了大量土地的土司,不仅强迫农民种靠“印田”,而且平时要强迫农民为其服各种劳役,以供其婚丧、宴客、住、行及一切吃喝玩乐使用。封建地主、官吏、甚至差役兵士也利用一切机会敲诈勒索人民,连穿民族服装也被指为“违制”而受罚。

在残酷剥削之下,清嘉庆二年(1797),暴发了以布依族为主体,有苗、汉各族人民参加的反清起义——南笼布依族起义——起义斗争历时8个月,震惊清廷,是清朝时期贵州一次震动面大,影响深远的农民革命斗争,也是布依族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起义。

韦朝元

韦朝元(1768—1797)清贵州南笼(治今安龙)人,又名德明,号七绺须。布依族。善拳能医。由于不满土官、流官、地主、高利贷者对布依族人民的残酷压迫,在乾嘉苗民起义影响下,于嘉庆二年(1797年)2月,联合王囊仙等组织本民族人民共同发动反清起义。义军势力全盛时期,占领了西北至今威宁、黔西,西抵云南边境,半个贵州及广西、云南部分地区。

王乃

王乃元朝罗斛县(今贵州罗甸县)人。布依族农民起义军领袖,性格豪放,专为穷人打抱不平。

王海平

王海平(?—1941)贵州省望谟县人。民国时期黔西南地区的实力派人物。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争取下,一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革命形势极为艰难的条件下对革命队伍的建设作出了贡献。1934年,王海平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对内战”,“北上抗日”的主张,参加了由共产党组织的抗日民主联军,并从组织上和思想上改造他的部队。王海平作为一个布依族地方实力派人物,积极追求进步,向往光明,是值得称道和怀念的。

莫友芝

莫友芝(1811—1871)字之偲,别号紫泉、郘亭,晚年又称眲叟。嘉庆十六年出生于布依族史上享有盛誉的独山莫氏之家。莫友芝在诗词、目录校勘和声韵训诂方面有较高建树,在书法上面造诣较深,是咸丰年间著名的书法家、藏书家。

陆瑞光

陆瑞光,布依族,外号“陆麻二”,1901年出生在贵州省镇宁县。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组织农民武装,成为劫富济贫、保卫家乡的农民领袖。

程莲珍

程莲珍(1921~1998)又称陈大嫂,乳名程幺妹,布依族,贵州省长顺县广乡顺朝摆村人。少女时由于长得窈窕高挑,皮肤细嫩白皙,面容清秀,被当地群众称为大美人。1957年冬,程莲珍安排进县城当工人。1960年7月4日,成为县政协委员。1998年10月21日,程莲珍病故。

程莲珍,是被称为“宜林山国第一美人”的布依族女匪首,当年丰姿绰约,跃马驰骋在贵州崇山峻岭之中,她双枪神射、胆略过人、心机多端,历经了新旧社会的人间风雨……解放初期,在解放军3年多的剿匪斗争中,“女匪首”屡屡侥幸漏网,并使解放军战士伤亡,某部司令员为此引咎写下辞呈。当女匪首被捕获要枪决时,毛泽东主席认为难得有个女匪首,还是少数民族,就对她宽大处理。程莲珍由此获释,后来她积极配合解放军进行剿匪斗争,屡立战功,被人称为“女孟获”。

“女孟获”的故事最早由布依族作家王廷珍发表在1989年8月四川《处女地》杂志上,题为”毛泽东片言释女匪” ;2003年,王廷珍再次以”女孟获”故事为素材出版了长篇小说《一个女匪首的传奇经历》;2005年,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了王廷珍和周唯一合著的《风雨莲花–被毛泽东义释的”女孟获”传奇》。这两本书均由当年亲自处理过程莲珍问题的见证人、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王思明写序,成为仅有的两部真实反映程莲珍传奇经历的纪实小说。

程莲珍是个传奇人物,以她的传奇故事为蓝本编成10集电视剧《女匪首》,于2008年在电视荧屏上播映。2009年浙江长城影视有限公司改编拍摄40集连续剧《最高特赦》(又名大西南剿匪记)。由马苏演女匪首。

关于布依族的文化(布依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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