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号:帝王意志的体现

翻开时下通行的任何一部历史年表,都可以清楚地看到,汉武帝以前的帝王采用的是王位纪年,而从武帝即位开始,出现了第一个年号“建元”,自此以后年号纪年序列有秩,除了偶然出现三字、四字年号,基本延续着武帝年号的样式,似乎年号的出现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而后世帝王对年号的沿用也不过是墨守成规而已。

年号:帝王意志的体现

汉武帝刘彻

    对于已经废除年号纪年的中国人来说(目前全球只有日本还在使用年号纪年),很难想象年号会给国家政治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然而在帝制时代的中国,年号的定立与颁行,无不与皇帝的政治意志紧密相连。皇帝正是通过年号这种形式,把自己的政治意志渗透到国家日常生活中。帝王们虽然逐渐淡出历史,但他们留下的一个个年号,仍然可以使千百年后的我们感受到他们强魄的政治雄心。

    翻开时下通行的任何一部历史年表,都可以清楚地看到,汉武帝以前的帝王采用的是王位纪年,而从武帝即位开始,出现了第一个年号“建元”,自此以后年号纪年序列有秩,除了偶然出现三字、四字年号,基本延续着武帝年号的样式,似乎年号的出现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而后世帝王对年号的沿用也不过是墨守成规而已。

    辛德勇先生的《建元与改元:西汉新莽年号研究》极大地颠覆了我们原有的看法。该书通过发掘“年号纪年”早期阶段的三位重要历史人物:汉武帝、汉宣帝、王莽,揭示了三人对年号纪年精心改造的心路历程,展现了年号变换背后波澜壮阔的政治博弈,终使我们意识到年号纪年的创立,并非一蹴而就的发展定式,稍有变故,后世流传的纪年方法则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

    《建元与改元》所包蕴的内容十分丰富,用作者的话说,该书以探讨“年号学”为主旨,却触及西汉新莽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心理甚至帝王生理状况等诸多问题。年号俨然成为一张“蛛网”,牵连西汉新莽社会的各层各面,所及之处都可以引发相关史学命题的思考。对该书全面的讨论,已经超出了笔者的学力范围,以下仅就阅读所得,略作梳理,或有助于读者更好地阅读此书,进而关注年号在西汉新莽历史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

    汉武帝创制年号:皇权的重塑

    先秦时期的纪年方式为王位纪年,君主即位后即称“元年”,年数记录直至君主驾崩,待新君即位后再启用新元。除了极其特殊的情况(秦惠文王和魏惠王称“王”后改行新元),君主都只使用一元纪年。然而到了西汉文帝、景帝时期,每逢重大历史事件,皇帝会采取重新纪元的形式来昭示万象更新。文帝曾于在位第十七年改行新元,景帝曾于在位第八年、第十四年两度改行新元。武帝即位以后,则形成了六年一改元的固定模式。武帝在位第二十七年,纪年方式的变革出现契机。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见于《史记·封禅书》的记载:“其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三元以郊得一角兽曰‘狩’云。”这段记载清楚地表明,直到武帝在位第二十七年,纪年方式仍然是王位纪年。稍有不同的是,因为六年一改元,这时的纪年已经是第四纪元的第三年,官员们认为这种复杂的纪年方式实在难于推行,于是建议给每个纪元命名一个具有祥瑞意义的称号。官员们的建议被武帝采纳,下诏依次追改前四个纪元为“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年号纪年方式由此产生。

    读罢《史记·封禅书》的记载,会令人自然而然地想到,年号的创立是为了方便纪元。然而历史的真实情况绝非这么简单,武帝创立年号纪年有着更为深刻的政治含义。要想揭示武帝创制年号的政治意图,则必须结合汉帝国的建立,以及汉朝皇帝权力来源才能讲得清楚。

    公元前202年,刘邦在各路诸侯的推举下即皇帝位,成为继秦始皇、秦二世之后,中国历史上第三位皇帝。虽然刘邦也号称皇帝,但与秦代的皇帝相比,还是有很大不同。秦代的皇帝制度是在武力兼并诸侯国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当秦始皇称皇帝时,诸侯已经全部被消灭,不存在任何制约皇权的政治势力。而刘邦称帝时,天下形势已经恢复到战国时代诸国并立的局面,刘邦只不过是诸侯中实力最强的一个,他这个皇帝只具有“盟主”的性质,与此前项羽“西楚霸王”的称号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所以说,西汉初年的汉朝,绝非大一统的王朝,而是由一个个独立国家构成的政治联盟。借用李开元先生说法,将西汉初年的天下定义为“后战国时代”或许更为贴切。

    然而李开元先生的看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得到秦汉史学界的充分重视。“秦汉帝国”的称法,使人们先入为主地认为,汉朝是继承秦朝而来的统一王朝。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一批西汉初年法律文献的出土,才使人们逐渐意识到,西汉初年的王国拥有很高的独立地位。在王国内部,诸侯王与皇帝并无两异,汉人贾谊在《等齐》中有关诸侯王与皇帝规制等同的种种描述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历史真实的切实反映。以往秦汉史学界有关汉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郡国并行体制”也由此得到全面反思。西汉初年的王国并非汉朝统治下的基层行政组织,而是一个个独立的政治实体,与其说汉朝与王国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还不如说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更为贴切。

    由于汉帝国建立时,皇帝与诸侯王具有对等的地位,因此皇帝制度的种种特征,也同样被诸侯王采纳。与皇帝拥有独立的纪年相同,诸侯王也拥有独立的纪年,并且成为诸侯王国独立地位的重要标志。西汉初年的天下范围内,诸侯王纪年和皇帝纪年并行,与王国和汉朝的并立可谓相得益彰。

    汉文帝即位后,试图改变与诸侯王对等的地位,以贾谊、晁错为代表的一批文士儒生,倡议通过制度改革,来实现皇权的至尊地位。然而皇帝内心非常清楚,皇帝与诸侯王地位的差别,乃是以国家实力对比为基础,因此文帝、景帝并未急于触及诸侯王制度,而是致力于削弱诸侯王国的实力。这种努力首先以分裂诸侯王国开始,继而是削夺王国领地,最后演变为直接的军事征伐。景帝三年,汉朝对七个诸侯王国的军事征服则完全可以看作秦国兼并天下战争的重现。直到王国势力得到遏制,景帝才主导了一系列制度改革,其主要方式是对皇帝制度的“全面升级”,使皇帝制度在称呼、规格上都比诸侯王制度高出一等,从而体现皇帝与诸侯王的地位差别。

    武帝即位后,延续了文帝、景帝打击诸侯王国的政治方针,这种打击主要通过两种形式来实现:一是寻找各种罪名废除实力强大的诸侯王。二是通过分封诸侯王子弟,蚕食诸侯王国领地。武帝即位二十余年,王国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当时的诸侯王国只有数县之地,与坐拥数十郡的汉朝完全不在一个等级。虽然诸侯王的某些制度依然与皇帝类似,但王国实力已无法与汉朝抗衡,事实上转变为汉朝管辖下的地方行政组织,直到这时汉朝与王国才真正确立了中央与地方的从属关系。

    已完全凌驾于诸侯王之上的皇帝,如果还使用与诸侯王一样的纪年方式,实在无法体现皇权的独尊地位。汉武帝通过创制年号纪年,使皇帝纪年与诸侯王纪年形成显著的区别。这种纪年形式的差别,正是皇权与王权等级序列的体现。其实,类似做法并非武帝首创,景帝在位末年,曾经对汉廷官员的称号进行全面变革,其目的也是为了突显皇帝官员与王国官员的差别,暗示皇权已凌驾于王权之上。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武帝创制年号的举动,其实是在延续景帝已有的思路,通过对皇帝制度的“升级”来重新塑造皇权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

    以上简要叙述了年号纪年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武帝创制年号纪年的政治意图,然而年号纪年制度的产生、发展、定型经历了一个过程。这一过程的复杂演进程度,后人并不清楚,而是通过辛德勇先生细腻的笔触,才将年号纪年制度的诞生进程,从零散、混乱的史料中剥离出来,清晰地呈现在世人面前。根据辛先生的考证,我们可以把年号纪年制度的演进划分为三个阶段。

    武帝在位第二十七年,确定了以具有祥瑞意义的称号来为每个纪元命名的纪年方法,并据此追改前四个纪元为“建元”、“元光”、“元朔”、“元狩”。这是年号制度演进的第一阶段。虽然明确了以“祥瑞名称”配合纪元的方法,但是对于年号制度的实际操作,武帝还没有成熟的想法,由此我们看到,武帝在位的第五、第六纪元,采取的是先行改元,经过一段时间再颁定年号的形式,即元鼎、元封年号的颁定。也就是说,在一段时期内,存在着王位纪年与年号纪年混用的现象,这显然是年号纪年的一种初始形态,是新旧制度过渡的表现,这可以视为年号制度演进的第二阶段。到了武帝在位的第七纪元,几乎是在宣布改元的同时,确定了新纪元的年号为“太初”。自此以后,每当改元之前,武帝都会预先确定新纪元的年号,新年号的颁行与改元同时进行,这与后世采取的年号纪年制度已经完全一致,标志着成熟的年号纪年制度的产生,这可以视为年号制度演进的第三阶段。

    武帝在位第三十七年,已经确立了较为成熟的年号纪年制度,然而这一制度的执行并非一帆风顺。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皇室爆发了“父子相残”的悲剧,次年李广利率十余万大军征讨匈奴全军覆灭,武帝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祥瑞名称”来为即将到来的新纪元命名。由此我们看到,在征和四年结束后,新纪元启用时,武帝并没有为新纪元颁定年号,纪年制度又倒退回王位纪年,由此历史纪年表中武帝在位的最后两年又出现“后元年”、“后二年”的纪年方式。两年后,武帝去世,新即位的昭帝在宣布次年改元的同时,定新纪元之年号为“始元”,年号制度才最终得以确立,并被一直延续到西汉灭亡。

    王莽改革年号:与旧王朝的彻底决裂

    武帝时期,年号纪年的反复变化,表明这项制度尚处于草创阶段,皇帝仍然要对其进行修正和调整。而昭帝以后,年号纪年制度的应用似乎已经成为固定模式,再也没有发生变化,除了哀帝一度颁定“太初元将”四字年号外,其他一切都在沿用武帝太初年间确定的年号纪年模式。甚至代汉而立的新朝,也在沿用汉代的这项纪年制度。翻开历史纪年表,可以清楚地看到王莽称帝后先后使用了三个年号:始建国、天凤、地皇。无论是年号样式,还是使用年限,都看不出与汉代的纪年制度存在任何区别。然而,辛德勇先生却通过《所谓“天凤三年鄣郡都尉”砖铭文与秦“故鄣郡”的名称以及莽汉之际年号问题》一文,再度颠覆了我们原有的认识。辛先生以详尽、细致的剖析,辅之以传世文献、出土文献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汇集了宋代以来某些学者未能引起注意的种种重要论断,向我们展现了这样的事实:后人完全低估了王莽这位制度改革家的政治雄心。

    辛德勇先生对新莽纪年制度的关注始于“天凤三年鄣郡都尉”铭文砖。此前,辛先生在《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收入氏著《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凭借对秦汉政区研究的丰富经验,证明了传世史籍提到秦汉之际的“鄣郡”应为“故鄣郡”。而“天凤三年鄣郡都尉”铭文砖中“鄣郡”的出现,无疑是对辛先生既有观点的冲击。辛先生将注意力转向该铭文砖“天凤三年”的纪年模式。传世史籍和历史年表都明确记载,新莽通行的第二个年号为“天凤”,此砖的纪年似乎毫无问题。而辛先生并没有迷信于传统观点,而是以出土文献、文物等原始资料入手,重新梳理新莽时期的纪年方式。在将来源可靠的出土新莽文献、文物所见纪年进行重新排列后,竟然意外地发现,新莽时代的年号纪年其实是“始建国”、“始建国天凤”、“始建国地皇”三种形式。

    这一发现实际已经动摇了近两千年的固有观念,暗示新莽时代的纪年方式与汉代存在本质性的差别,意义极为重大。然而辛先生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结合新莽时代的思想观念、政治形势进一步剖析新莽纪年制度的演变特征,从而揭示出王莽在纪年制度改革上所做出的巨大努力。

    首先看“始建国”年号的产生。如果仅仅从字面上着眼,“始建国”年号与汉代的年号似乎并无根本差别,如果稍有不同的话,可能仅仅会想到三字年号的模式与汉代通行的年号有所区别,实在看不出王莽对于年号的使用存在特殊的意图。然而辛先生却注意到《后汉书·隗嚣传》中的一段记载。新莽末年,隗嚣与王莽公开决裂,出兵讨伐王莽,在颁示天下的檄文中,列举王莽的种种罪行,其中论及新朝的纪年制度为“莽下三万六千岁之历,言身当尽此度”。辛先生同时注意到清代学者洪颐煊称新莽纪年制度“称‘始建国元年’,以虚示不改元之义”的重要论述,从而敏锐地指出,王莽所立年号纪年制度其实与汉朝存在本质的区别。汉朝由于存在数年一改元的模式,再加上每次改元都要配合年号,因而一朝存在众多年号。而王莽则取消了改元的观念,王朝纪年将从始建国元年开始,一直延续到始建国三万六千年,因此新朝将只有“始建国”这个唯一年号。经过辛先生的阐释,我们方恍然大悟,原来王莽规划了一种极为宏伟的纪年方式,这种纪年制度与汉朝完全不同,而这种全新的纪年方式,无疑正是王莽创建全新王朝的最佳展现。

    原本准备使用千秋万代的“始建国”年号,何以演变成“始建国天凤”、“始建国地皇”的形式。辛德勇先生将笔触集中到“始建国”纪年的最后一年,发现在这一年新莽王朝遇到了诸多政治危机,包括地方上的武装反叛,百姓对新制度的全面怀疑,更为重要的是彗星的出现。辛先生指出,彗星显现在秦汉时代是极为重要的天象,被认为预示重大灾难的降临。在西汉时代如果遇到这类灾异现象,往往会采取“改元”来抵消灾异带来的影响。显然,王莽也想通过“改元”来扭转王朝气运。然而若是改元,就要变更年号,意味着“始建国”年号已无法与新王朝延续千秋万代,新王朝的纪年方式不得不倒退到汉朝的制度。对此,王莽心有不甘,于是在确定改启新元的同时,再度对纪年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结果,是在每一个新行的年号前,均冠以“始建国”这个原始年号,从而形成“始建国”+“某某”的特殊年号形式。这样一来,王莽既可以通过改换年号来应对上天降临的危机,还可以继续使用“始建国”这一开国年号,使这个年号仍然可以伴随王朝始终,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原有的制度设计。王莽还改革了年号纪年制度的具体操作模式,新年号不再是在改元前确定,而是在始建国五年一次性确定,由于王莽制定了六年一改元的固定纪年模式,由此确定了六千个年号,并宣布次年正式启用第一个年号“天凤”,“始建国天凤”年号应运而生。

    辛德勇先生对于王莽改革年号纪年制度的种种分析极具说服力。王莽取代汉朝建立新朝,其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不同于旧王朝的全新国家,所以在宣布取代汉朝的同时,王莽几乎废除了所有的汉朝制度。如果按照传统的认识,对于与国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纪年方式,王莽却继承了汉朝的制度,实在让人费解。而通过辛先生的考证,展现出新莽纪年制度上的种种创新,揭示了王莽与旧王朝彻底决裂的政治野心,这样的结论是符合西汉、新莽之际历史发展总体进程的。笔者以为,一项优秀的史学研究论著,往往会让人读后有大彻大悟之感,《建元与改元》无疑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如果我们把握了新莽纪年制度的基本特征,再来看“天凤三年鄣郡都尉”铭文砖,其纪年方式的破绽不言自明,该砖的真实性大有问题。辛先生由此展开了广泛的材料辨伪工作。在下篇第十三小节,辛先生对新莽纪年文物进行全面清理,对于某些与新莽纪年制度存在明显不合的文物进行了集中考辨。这些文物的真实性其实早已引起某些学者的怀疑,而辛先生以新莽纪年制度为标尺,将这些文物的伪饰之处揭露得一览无余,这不能不说是历史文物辨伪工作的一大突破。

    自清末王国维提出史学研究的“二重证据法”,历史学界对于出土文物、文献的研究价值给予高度的重视。特别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各地经济建设的展开,大量埋藏于地下的文献、文物重现世间,为史学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纵览近三十年的史学研究,几乎每一项重要突破都与新资料的发现有关。这直接导致史学研究者对于新资料的高度依赖。然而我国的文物作伪与金石学拥有同样悠久的历史,自清末以来累积产生了数量庞大的伪文物。史学界对于获取新资料的迫切心情,使得很多伪文物进入研究领域,甚至成为某些研究结论的证据支撑。因而我想,辛先生的上述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意义在于,他提醒每一个史学研究者,在利用出土文物、文献资料之前,对其真伪的考辨是必须具有的学术自觉。更为重要的意义则是,历史研究者不能过分依赖于新资料,而忽视了对传世史料的重视。对于传世史料的掌握,不仅是推动史学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正确看待出土资料史料价值、合理使用出土资料的依据。就此而言,《建元与改元》对于历史研究初学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以上的引申未免有些偏离主题,最后我还想把话题拉回到两汉之际的历史时代。王莽曾经命太史推算新王朝将延续三万六千年,这成为王莽改革纪年制度的重要基础。建武六年,刘秀写信给称帝的公孙述,提到汉朝的年数,虽然不及新莽的三万六千年,但也有九百二十年之多,显然刘秀也曾命人推算汉朝的历数。王莽依据《金匮图》把卖饼郎王盛委任为“立国将军”,刘秀则根据《赤伏符》“王梁主卫作玄武”一语拜县令王梁为三公。列举以上两个例子是想说明,王莽推行的各种制度改革并非头脑发热,而是存有深刻的社会基础。在谶纬、数术、符命流行的年代,王莽、刘秀、公孙述、隗嚣等政治家都不能免俗,深陷于社会思潮之中。王莽对纪年制度的革新,必然存在着一套理论依据。虽然新莽王朝仅仅延续了十余年,但驱使王莽改革的社会思潮并未中断。所以我们应当注意,取代新莽的东汉王朝虽然以全面复兴汉朝制度为目标,但对新莽政治制度仍然有所继承。例如王莽在长安南郊依照儒家理念兴修的一批礼制建筑,几乎被刘秀原封不动地复制于洛阳南郊。辛先生在《建元与改元》中,着力分析了刘秀“建武中元”年号的性质,指明该年号的构成形式同样是以开国年号“建武”附加二级年号“中元”所组成的纪年形式,而非传统观点以为“中元”与武帝“后元”同为无年号纪年的一种标注方式。由此可见,新莽纪年制度对后来的东汉王朝同样产生了深刻影响,至少在刘秀在位时期,还一度采用王莽创制的纪年方式。不过,汉明帝即位后,重新采纳西汉的纪年制度,中国的年号纪年才终于固定下来,不然后世的纪年方式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面貌。王莽创立的理想国家虽然只是历史上短暂的瞬间,但是他的政治遗产却仍然对后世产生着影响。我想,这是两汉之际非常值得注意的历史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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