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会议:内忧外患美利坚立国艰难多,权衡利弊众国父立志修宪法

美国在独立过程中有一个与其他多数国家不一样的地方,就是领导美国独立革命的领袖并不是某一个伟大人物,而是有许多的人在不同的时期就好像接力赛一样完成了国家的独立过程。而这些人,在后世的历史上通常把他们称之为美国的“国父们”。

是的,美国的“国父”是一个复数,从反抗大英帝国征税时期的塞缪尔·亚当斯、约翰·汉考克开始,到起草《独立宣言》的杰裴逊、约翰·亚当斯、富兰克林,再到签署《独立宣言》的五十六位大陆会议代表,他们都可以被称之为美国“国父”。

美国的众多“爸爸”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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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独立战争期间的领导者当然是以华盛顿为首,毕竟作为大陆军总司令的作用无可替代。但约翰·亚当斯的作用却更加至关重要,如果说在美国独立过程中有谁至始至终地参与其中,并且一直是重要的领导人之一,那么只有约翰·亚当斯一人而已。

作为律师,从替汉考克走私案辩护开始,到支持波士顿倾茶,认为这是反抗英国殖民地政策的最佳方法,约翰·亚当斯至此走上了反抗大英帝国,寻求美国独立建国的道路。在美国的独立过程中,亚当斯一直都是当之无愧的领导者,他之所以被后人称为“美国独立的巨人”,是他在美国独立过程中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换来的。

美国独立的巨人——约翰·亚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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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五人委员会之一协助杰裴逊起草《独立宣言》、担任大陆会议战争与军事委员会主席为大陆军提供后勤保障、出使欧洲协助富兰克林争取法国和西班牙的援助、在战争结束后签订《巴黎和约》。亚当斯的贡献在美国的独立过程中无人能比,为此他被英国人视为仅次于华盛顿的第二号“邪恶人物”,而且他还曾在大英帝国通缉令榜上占据第一的位置,在出使欧洲的时候多次派出刺客对他进行刺杀。

但是到了战争胜利以后,当美国在建国过程中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时,又有新的人物接过了当“国父”的重任,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麦迪逊和汉密尔顿。

麦迪逊是杰裴逊的追随者,极其擅长演讲和辩论,1776年参与了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在杰裴逊制定《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的时候麦迪逊给予了坚定的支持,两人因此开始了长达一生的友谊,也是杰裴逊法治思想的继承者和践行者。

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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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汉密尔顿则是出生于西印度群岛的一个私生子,并且是个孤儿,但他却通过在商店当学徒的机会学会了财务知识,并在朋友的帮助下进入纽约国王学院读大学。在独立战争爆发后加入了大陆军,因屡立战功成为华盛顿的随军副官,并因此得到大陆军北路军司令斯凯勒将军的赏识,迎娶了斯凯勒的女儿,从而跻身上流社会。

麦迪逊曾代表弗吉尼亚担任大陆会议代表,此时是邦联国会议员,他对美国当前的危机深感忧虑,对邦联国会有名无实的地位感到不满,认为这样将会使美国陷入分裂之中。但他也深知这种状况是《邦联条例》的内容所规定的,因此若想改变美国的现状,就必须用一部能够体现中央集权的宪法来代替《邦联条例》。麦迪逊的这个想法与曾提议修改《邦联条例》的汉密尔顿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目的使他们两人一拍即合。

从孤儿到国父,屌丝逆袭的典范——汉密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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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的时候,针对他们两人提出的召开全国性会议修改《邦联条例》的建议,大多数的州都不感兴趣,大州认为不需要参加、而小州则担心自己的权力被大州所控制。因此响应者寥寥,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哪个州愿意来参加会议。

但随后发生的谢斯起义却让各州改变了主意,面对谢斯带领遭受压迫的底层民众的暴力反抗,他们看清了《邦联条例》并不能保护自己。法律只能约束愿意遵守法律的人,对不愿遵守法律的人只能用暴力去对待,但如果一部法律不能保护底层的民众,那么再强大的暴力也无法去镇压用生命来反抗的民众。

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农民大起义——谢斯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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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战争必然会改变社会结构,之前的独立战争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因此已经获得财富和地位的上层阶级也不愿意冒着失去一切的风险再次去迎来一场战争。面对底层民众的拼死反抗,在选择战争有可能失去一切还是选择改革保留多数利益的问题上,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改革。

因此在波利安纳斯会议上,来自南卡罗莱纳州的国会代表查尔斯·平克尼再次提出了修改《邦联条例》的建议。而进行过民主改革的弗吉尼亚首先决定将派出一个代表团参加全国性大会,其他各州也紧随其后作出了支持召开全国大会的决定,他们共同向邦联国会提议在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全国性大会,商讨全国的贸易与商务问题,以及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使其能够面对和处置邦联出现的各种紧急问题。

费城独立厅——美国邦联国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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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787年2月,邦联国会批准了各州代表的要求,决定在费城召开修改《邦联条例》的全国性大会,但国会又强调该会议应该以“以修改邦联条款为唯一的和直接的目的”,并要向国会报告修改内容,修改的内容只有在国会同意和各州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当然,邦联国会所提出这些要求并不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事实上邦联国会根本就没什么权力和地位。只是国会议员们担心在修改条例的过程中引起各州的矛盾,从而引起美国的分裂。毕竟当初十三州在通过《邦联条例》的时候就经历了很大的麻烦,比如马里兰就曾拒绝批准通过《邦联条例》,认为该条例侵犯了马里兰的权益,直到最后弗吉尼亚和纽约州作出让步,放弃了马里兰在俄亥俄河流域的债权,才使得条例在十三州全部通过。

邦联体制和联邦体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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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邦联国会担心的是修改《邦联条例》得不到全部州的通过,虽然此时的邦联政府没有任何的实际权力,但因为《邦联条例》的存在,美国在名义上毕竟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如果因为修改条例而导致了邦联的分裂,那么再想把美国统一起来几乎就是难如登天。

得到邦联国会批准召开全国制宪会议以后,麦迪逊写信给远在巴黎的杰裴逊,向他尊敬的导师和朋友表达了即将修改宪法的意图。他认为改变美国现状最根本的办法是通过修改宪法授予“中央政府对于地方立法机构在一切法律方面的否决权”,也就是说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各自为政的各州政府团结起来,共同改变美国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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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裴逊是最早提议建立中央民主政府的人之一,当然希望通过立法来保证共和制中央政府的职权,所以他立即写信给麦迪逊表示支持,并且告诉麦迪逊实现共和国的理想非胆小怕事者所能为,必须要有勇于奉献以及大无畏的精神。但他同时又提醒麦迪逊中央集权是共和制的极大隐患,要时刻防止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对民众权利的侵害。

(本文为美国历史连载文章,欲知制宪会议如何修改《邦联条例》,救美国于水火之中?敬请关注本账号,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进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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