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王的诸多疑点:始皇帝被加以同性恋“宠臣”

荆轲使团进入咸阳,先以重金与珍宝财货,收买了秦王嬴政的宠臣中庶子蒙嘉。蒙嘉替荆轲疏通,先行禀报了秦王嬴政。蒙嘉的说辞,翻译成现代话大意是这样的:燕国是真的恐惧秦国之威了,不敢举兵作对,愿意举国为秦国臣民;燕王愿意比照着做个郡县一般的小诸侯,向秦国纳贡,守住先王宗庙。

荆轲刺秦王的诸多疑点:始皇帝被加以同性恋“宠臣”

荆轲刺秦王

    公元前227年秋天的某一日,荆轲的特使车队终于南下了。

    易水河畔,太子丹与所有参与密谋者,及荆轲的同道故交,都来送行,人皆白衣,悲凉哀痛如同送葬。荆轲慷慨悲歌,留下了那首流传千古的悲壮之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现场是高渐离击筑,荆轲临机唱和。这则名唱,有三个声部:第一声部,先为一阵没有歌词的悲声长吟——“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第二声部,“荆轲前而歌曰”——荆轲大步向前,唱出了那两句流传千古的悲壮歌词;第三声部,“复为羽声慷慨,士皆�_目,发尽上指冠!”就是说,两句歌词之后是高亢入云的悲壮长啸——羽声慷慨。慷慨悲怆地长啸,深深激发震撼了现场送行者,每个人的眼睛都要瞪裂了,每个人的长发都飞扬起来淹没了头上的高冠。之后,“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荆轲一句话也没说,登上轺车就绝尘去了,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眼。

    (1)荆轲到咸阳之后的先期预谋活动

    荆轲使团进入咸阳,先以重金与珍宝财货,收买了秦王嬴政的宠臣中庶子蒙嘉。蒙嘉替荆轲疏通,先行禀报了秦王嬴政。蒙嘉的说辞,翻译成现代话大意是这样的:燕国是真的恐惧秦国之威了,不敢举兵作对,愿意举国为秦国臣民;燕王愿意比照着做个郡县一般的小诸侯,向秦国纳贡,守住先王宗庙。但是,燕王不敢自己前来陈述请求,只有恭敬进献已经斩下的樊於期头颅,并献上燕国督亢之地;樊於期人头与督亢地图,已经封函装妥;燕王特意派特使前来献给秦王,期盼大王认可。

    这则史料,除了说辞之外,事实部分的疑点很大。

    疑点一,以秦政之清明奉法,小吏不可能承担疏通国事的重担。这个蒙嘉,只是一个低阶层书吏——中庶子,相当于现在的文秘办事员。以当时秦国的政治结构,邦交事务必须知会的是三个大臣:一是用事的李斯,其职务是长史——国君秘书长;二是顿弱、姚贾,两人统管邦交事务,下辖秦国邦交机构——行人署。当时秦王的生活事务,则由随行内侍赵高掌管。蒙嘉这样的底层吏员,连上述四个重要人物的任何一个都很难见上,更不可能轻易见到秦王嬴政,并承担如此重要的沟通。

    疑点二,秦王嬴政的私生活向无荒诞,不可能有超越公事的“宠臣”。在《史记》的语汇谱系中,“宠信”是一个政治语汇;宠臣,则是一个非常暧昧的语汇,除了喜爱的直接含意,大多指向是同性恋。在《史记》的战国记载中,明确的秦国“宠臣”是两个:一个是秦孝公宠臣景监,一个就是这个秦王嬴政的宠臣蒙嘉。即或对后世知名度很高的内侍赵高,《史记》中也没有“宠臣”两字的说法。考察秦孝公毕生作为,宠臣同性恋之说,显然是很荒诞的流言。考察嬴政始皇帝一生作为,其宫廷事务的警觉重点一直是严防后党、外戚等势力干预国家政治。为此,始皇帝没有设立皇后,也没有预立太子。这样一个长期保持政治警觉性的君主,不可能将一个小小的文秘人员作为“宠臣”,更不可能允许其涉及国事。而始皇帝的个人生活,除了任用方士求仙之外,未见任何荒诞。以同性恋“宠臣”加于始皇帝,显然是后世流言进入了史书。

    疑点三,此时的荆轲,正当身份是燕国特使,没有必要收买疏通。燕国的献地、献头及举国投降的请求,对秦国而言,是一件非常有利的大事。作为燕国特使的荆轲,完全没有必要放弃正大光明的外交途径,不经行人署——秦国邦交机构的上达,而费力地走收买小宠臣的秘密路径。太子丹长期在秦国做人质,不可能不了解秦国的法治之严。荆轲是政侠名士,为行刺秦王做了最周密的准备,也不可能对秦国政治的基本状况如此无知。因为,这种收买宠臣的做法,只能使这件名正言顺的邦交事务显得十分诡异,反而有可能使秦国警觉。这种愚蠢荒诞的举措,不可能出自荆轲。

    综合上述疑点,小宠臣蒙嘉疏通之事,应当是一则虚妄的史料。

    荆轲入秦之后的预先活动,其正当途径应该是很简单的:荆轲约见秦国邦交机构——行人署,申明特使请求;接待荆轲的行人署某长官,向秦王禀报了燕国使节来咸阳的事,请示秦王定夺;秦王很高兴,决定接见荆轲,并接受燕国投降。后来,山东六国以讹传讹,衍化出了荆轲重金收买秦王宠臣蒙嘉的故事,以神秘其事。再后来,太史公又依着传说蓝本,变成荆轲的实际作为,记入了史书。

    (2)秦国以最高礼仪接见荆轲,决定接受燕国投降

    对于特使荆轲带来的燕国将举国投降的重大请求,秦国显然是非常重视的。

    为此,秦国以最高礼仪接待了荆轲——“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这一最高礼仪,是按照天子接见诸侯的规格设计的,其基本要素有三个:其一,地点是咸阳宫,秦国的最高政治殿堂;其二,秦王与所有大臣,都是“朝服”——正规礼服出席;其三,设置

    象征天下诸侯大会的“九宾”——九方诸侯席位,以表示天下盛会。在这样的基本规格之上,礼乐钟鼓、护卫仪仗、车马迎送、典礼仪式等方面,自然都是相应的最宏大铺排。在礼仪已经大大简化的战国时代,这样的盛会显然是最为盛大的典礼了。

    秦国的盛大应对,透露出一则重大的历史信息。秦国对燕国特使的真实性,是丝毫没有怀疑的。最为重要的是,对于燕国的举国投降请求,及其提出的三个条件——保留相当的土地人口,保留诸侯国资格,保留宗庙祭祀权,秦国是准备接受的。也就是说,与后来历史发展所展现的以战争方式统一六国的进程相比,这里出现了一个可能的转折——秦国准备接受一种和平统一的方式,准备以保留诸侯国为条件,实行有可能的非战争统一。请注意,此前的秦国,已经统一了两个国家——韩国、赵国。其中的韩国,也曾经有过类似燕国的请求,但是秦国拒绝了。后来的实际进展,也是以战争的方式兼并了韩国。那么,对于燕国的有条件投降请求,秦国为什么却接受了?

    历史的直接答案,已经因为秦帝国文献的整体毁灭而无从考察了。但是,依据战国历史所表明的兴亡逻辑,我们仍然可以得出真实答案。这就是,秦国对于统一战争的残酷性,也是力图避免的。对于赵国那样互相知底的长期对手,非战争不能统一,只有采取战争方式。对于韩国那样有长期摩擦的对手,秦国深知其称臣投降是假象,也只有以战争方式统一。而对于遥远的、接触也相对少的燕国,秦国对其国家性格的了解则是有限度的。因此,秦国相信燕国的举国投降是真诚的,没有必要非经过战争不可。

    可以继续的推论是:假如燕国真的投降了,当时中国的统一,无疑就多出了一种新的模式——和平统一的模式。果真如此,秦帝国后来的统一文明则可能是另一番模样——只能实现局部郡县制加局部诸侯制。那么,文字统一,以及各种具体制度的统一,是否能够全面而彻底地实现,也就无法预料了。由此建立的中国统一文明,是否具有后来那种强大而坚实的生命力,同样也就未可预料了。可是,这种可能性很快就被一把淬毒的匕首彻底刺穿了。历史,依然在冷酷的现实逻辑中运行着。

    (3)政侠行为:荆轲的咸阳宫行刺

    荆轲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在后世中国几乎已经是家喻户晓了。我们要说的是,荆轲不是一个神勇高明的剑客,他只是一个具有浓烈兴亡意识的政治游侠——政侠。在战国时代,他们就是以墨家士子为代表的特殊团体——政侠群落。这种群落的人物,皆以挽救弱势政治派别或弱势国家为信仰,平民意识浓烈,人民性极强,敢于慷慨赴死,天下名声极大。历史主义地看,这样的政侠群落,无论其所维护的国家或派别,在历史发展中是否具有正义性与合理性,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烈士勇士。因为,他们的基本价值观中,有着我们这个民族最基本的风骨节操——锄强扶弱,挽狂澜于既倒,救国家于危亡,最富牺牲精神。在后面,我们还可以多次看到,在秦统一中国的战争中,山东六国涌现过大量的救亡勇士与众多的殉国烈士。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齐国灭亡后的田横八百壮士跳海殉国。历史的多面性与价值观的多元性告诉我们,作为统一中国的秦帝国,是一种正面的历史进步力量。作为挽救行将灭亡的祖国的烈士群落,同样也是一种正面的文明价值力量。同样正面价值的文明历史元素所构成的历史冲突,才是历史悲剧的灵魂。我们不能因为肯定了太阳,就否定了月亮,它们都是人类宇宙的不同侧面。

    (4)荆轲行刺的具体过程解析

    虽然,荆轲怀着必死的勇气。但是,他平庸的搏击术与剑术,却使他无法完成使命。

    我们来看看,《史记·刺客列传》所描述的荆轲刺杀秦王的详细过程。

    第一环节,展开凶器。“荆轲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第二环节,直接行刺。荆轲“左手把秦王衣袖,而右手持匕首�L之,未至身。”请注意,这个“�L”字,是刺的意思。但是,史料却没有用“刺”这个字。太史公有意用“�L”字,而不用“刺”字。合理推断:有可能这个“�L”是淬毒匕首的一种特殊的刺杀技法,而后世失传。故此,这个字所表示的实际方法,我们已经不知其详。这个环节是说,荆轲抢到匕首,直接就�L了过来。但是,在没有刺到秦王的时候,变化就发生了。

    第三环节,秦王快速反应。“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固不可立拔。”这个环节,是秦王嬴政的一连串应急动作:瞬间大惊,瞬间突然站起,竟一下挣断了材质一流的精制衣袖,可见速度之敏捷,力量之强大。再后,秦王立即去拔只有盛大典礼才佩带的长剑。此所谓冠剑及身,是王者的最高威仪。但是,由于秦王是手抓剑鞘中间——操其室,剑筘又很严密,惶急之下一时无法拔出。

    第四环节,荆轲追逐秦王。“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这个环节,荆轲的方法未见任何特异技能,只是寻常的追逐不舍而已。秦王的反应倒是非常专业,不是径直乱窜,是“绕柱而走”,也就是依托粗大的殿柱,和荆轲兜圈子。

    第五环节,群臣惊愕混乱,徒手乱打荆轲。“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也就是说,在一片惊慌中,大臣官员们只有追着荆轲乱打。随行太医夏无且,用随身药囊打到了荆轲。这里,太史公特意交代了秦国的殿堂法度:其一,群臣上殿,不能携带任何兵器;其二,装备全副兵器的护卫郎中,陈列于殿外廊下,不奉命不得上殿。在这两条法度之下,一时没有人想起提醒秦王下令武士进殿。在大混乱的时间段,荆轲的徒手搏击术仍然未见任何特异之处,以致自己都无法摆脱徒手人群的围攻。

    第六环节,秦王拔剑反击。“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这就是说,秦王虽然惶急,但却仍然保持着灵敏的耳目反应。在左右高声提醒下,秦王立即将长剑竖在背后,一举拔出剑来。拔剑之后,秦王立即反击,一剑就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虽有短兵器在握,却既未能反击,又未能躲过长剑一击。如此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或者,秦王的剑术与力量都是一流的;或者,荆轲的本领实在平常。

    第七环节,荆轲的最后反击失败,及其最后自诉。“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掷)秦王,不中,中铜柱;秦王复击荆轲,轲被八创;荆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荆轲掷出匕首,以做最后的反击,但却掷到了铜柱上。秦王很恼怒,连续砍了荆轲八剑,但荆轲依然活着。按照嬴政一剑砍断荆轲左腿的力量,八剑若全力砍下,荆轲早已经是大卸八块了。荆轲所以在八剑之下尚能不死,只能说明秦王仍要留着活口,有意控制了击剑力量。这时,荆轲表现出最后的勇气与精明。最后的勇气,是满身剑伤而能张开大嘴谈笑;最后的精明,是为自己的平庸身手作出了似乎周到的辩解。但是,荆轲的最后辩解,却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如果真的一开始就不想杀死秦王,而要绑架秦王以订立书面盟约,并献给太子丹,那为什么还要给匕首淬毒,并且拿起淬毒匕首就直接刺杀?难道荆轲敢保证自己既能刺伤秦王,而毒性却不会置秦王于死地?以此后实践的展现,荆轲似乎还没有这样的神异技能。荆轲的说法,显然是摆脱难堪的辩词。

    第八环节,荆轲之死。“于是左右既前,杀荆轲。秦王不怡者良久。”乱局之下,已经上殿的武士杀死了荆轲。为此,秦王忧郁,很长时间里都不高兴。秦王嬴政不高兴的是什么?仅仅是荆轲的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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