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过后,羞谈人性

道光二十三年(1843)正月,62岁的道光皇帝听到国库的账面数额后,极为罕见地露出了喜悦之色。

伴随着《南京条约》的签署,这一年,清政府对洋人的赔款陆续进入正轨。根据战后约定,清政府需要向发起侵略的英、法列强支付2100万西班牙银元的赔款。按照当时的汇率,这笔款项大约相当于大清白银1470万两。

鸦片战争前,清朝每年的财政收入基本维持在4000万两上下。而在签署《南京条约》的1842年,清朝国库岁入仍在4200万两上下,鸦片战争赔款也就相当于清朝一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加上战胜的英国人允许清政府分四年偿还这笔巨款,在支付完当年的战争赔款及各项地方建设款项后,道光二十三年初,大清国库的账面上还盈余了1000多万两。这笔钱虽然不及从前的乾隆盛世丰厚,但安安稳稳地过个年绝对足够了。

因此,这年的春节,一向节俭的道光帝破例在“四菜一汤”的基础上,添加了一道“燕窝福在眼前金银鸭子”

然而,事实证明,道光帝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此案过后,羞谈人性

春节刚过,他就接到了定郡王载诠和武英殿大学士潘世恩的联名上书,称国库盈余千万两皆是下面官员粉饰太平之语,实际状况是国库亏空已久,战争赔款无法按时交付,要另想法子与列强周旋。

道光帝异常愤怒,差点骂娘。他即刻指示刑部尚书惟勤进行核查,结果得到了一个令人惊骇的数字:国库亏空逾925万两

一时间,道光帝陷入了懊恼与自责中,而一起严查“国之硕鼠”的大案随之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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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二年(1842)秋,在京城开钱庄的张亨智打算给儿子张利鸿买个官当当。“捐纳”活动几乎贯穿了整个清朝,本来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事情坏就坏在,张亨智有个弟弟张诚保在户部银库当库丁。

所谓“库丁”,就是银库保安。不过,在清朝,户部银库的保安可不是想当就能当的。为了保护国家资金安全,守国库必须是信得过的人,所以要成为户部的库丁,第一步得先拥有“旗籍”。

此外,户部对库丁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库丁每次进入银库,无论寒暑都必须脱光身上衣物,一身赤裸接受检查,随后从检查官面前鱼贯而入。入库后,穿上统一发放的工作服,直到工作完成,再光溜溜地从库中出来,接受再次检查。按照规定,只要入过库,出来时无论是否患有工伤,库丁都必须平伸两臂,两腿微蹲,抬臂拍手,再跨过齐腰高的“板凳”,跨越时再张嘴学鹅叫。一套动作下来,库丁们有无私自藏银,一目了然。

听闻哥哥有意让侄子弃商入仕,张诚保蛮开心的。他希望未来可以借助侄子的官威,让自己在户部银库吆五喝六,拔高身份。于是,他自告奋勇地找到张亨智,告诉哥哥只要安排好人送钱,其余的由他操办,绝无问题。

上面有人好办事,但,张亨智的财力在京城里显然排不上号。官府对于“捐纳”明码实价,张亨智发现自己即使倾家荡产,也只能拿出一万两白银。这个价格,只够为张利鸿捐个穷乡僻壤的“知州”,想要靠近京畿,连门儿都没有。

按照清中后期的银价,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约等于现在的200元。花这么大一笔钱,买个地位略高于知县的“散州知州”到底值不值,张亨智也得盘算盘算。可自古以来“士农工商”排序,商为最末。要想改变家族命运,捐官显然是最便捷的选择。再说,知州好歹是从五品文职,也算一方父母官。即使这次“捐纳”的投资回报率极低,但若把时间线拉长来看,只要张利鸿成功叙任,整个家族的名利双收是可以预期的。

于是,张亨智叫来亲家周二,亲手交给他一万一千余两捐纳银子,要他务必在十一月初二这一天,将钱全数送到户部银库,交给自己的弟弟张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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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到了约定日子,他一早就来到了户部银库。但户部银库前排着队想捐纳做官的富商一抓一大把,周二直到傍晚时分,才终于见到了在银库门口等候多时的张诚保。

见到周二守约前来,张诚保立即吩咐他和帮手张五一起,先将这一万余两白银分装进户部专用的存钱麻袋中。之后,在张诚保的打点下,周二等人又插队到银库门前过秤,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丝耽误。

可是,到了银子上秤、验色阶段,张诚保不知是疏忽还是故意,将第二袋报成了第三袋。本来这种口误之事,在场监督的官员只需提醒一嘴,误会便能即刻解除。但,直到张诚保报完最后一袋,在场官员都没有插过一句嘴。

或许是看准了这些户部大人的“尸位素餐”,鬼迷心窍的张诚保意识到自己报错数后,将错就错继续虚报白银袋数,实际上却将该交的钱一袋袋还给了周二。

如此,按照当时户部麻袋存银每袋一千两的规格,张诚保实际只交付户部七袋散装白银,合7000两。剩余的4000两,则全部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户部银库的监督官员玩忽职守,与张诚保一起负责给富商做银子过秤工作的其他库丁们却不傻。他们之所以愿意一直待在闷热潮湿的户部库房内充当一个毫无品级和地位可言的库丁,无非是看中这份工作本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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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库房管理制度规定,户部每月应开库9到14次,每次入库工作的库丁约为40人。除了承担户部日常的银两搬运工作外,清朝中后期库丁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辅助户部捐纳房收齐和管理全国捐输事例,这其中便包括富商们用来买官的巨款。

按照一般的操作流程,富商的捐纳在银子入库前,还需要掏出部分钱财打点协助银子入库的库丁。这笔钱财一般不会太多,但若有富商不愿给,则明显破坏了库丁们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眼下,张诚保、周二等人直接将4000两巨款私吞,一旁同样做着散银入库工作的其他库丁自然眼红不已。见周二离开了银库,一部分库丁就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悄悄尾随周二等人来到其住处,向其讨要赏银。但双方交流无果,库丁们不满周二不按潜规则办事,遂哄抢了他手中的部分银子。

周二最后只能拿着剩下的3700两回去跟张亨智交差。这笔“捐纳”银子竟然还有三千多两回到自己手中,张亨智却也心满意足。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边,周二拿着一大笔“捐纳”银子回到张家交差;那边,与张氏合伙开钱庄的几个富商就收到了消息。他们与张亨智一样,也有捐纳买官、改变命运的想法。于是,这几个富商要张亨智“如法炮制”,帮他们运作。可张亨智不想拖累兄弟,始终守口如瓶。见状,几个富商又提出要平分他手中的银两,作为“封口费”。但,张亨智做人吝啬至极,直接将这几个人赶出钱庄,并扬言要与他们恩断义绝。

这下好了,求官无门又分不到好处的几人,憋着一肚子气,直接将此事捅到了顺天府衙门:户部银库库丁张诚保串通其兄张亨智,亏空国库银两。

北京城内无秘密,张诚保亏空户部银两之事一经爆出,就引起了载诠、潘世恩、祁寯藻等清流党大臣的注意。他们平日里专爱“讽谏时政”,勇于言事,张亨智及其弟张诚保上下其手之事,也由此“不能复蔽,达于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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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载诠等人的奏报后,道光帝起初并未特别留心此事。

毕竟,户部银库自成立以来,亏空之事时有发生。远的不说,仅道光一朝,从道光九年(1829)到道光十二年(1832),银库就接连爆出户部库丁书吏吞帑过贿、户部库丁戴云峰舞弊、户部银库围墙外库丁跨沟建房等重大亏空案件。这些案件均指向成立近两百年的户部银库管理漏洞百出。但对依赖紫禁城内库及内务府银库过日子的道光帝而言,直接影响并不大。要不是这一次张诚保伙同其兄张亨智亏空国库正好撞上了《南京条约》的赔款周期,户部没钱赔,这个“小案子”也不会演变成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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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引爆此案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民间“捐纳”已经成为彼时清朝国库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经济史学家汤象龙研究,道光一朝三十年,仅各省捐监就合计3380余万两,平均每年100余万两,以江苏、广东、江西、浙江捐款最多。要知道,在清朝的“捐纳”活动中,捐监还不算卖官鬻爵,他们买的只是一个国子监生的身份,相当于买了科举考试的“入场券”。但这样的活动,自朝廷开放之日起,各地富商、大地主就乐此不疲。捐监的额度已经这么大,捐官的数目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由此,清朝的捐纳收入究竟有多少,至今学界也无法估算出这个天文数字。

“捐纳”做官的弊端,道光帝是知道的。他曾公开表态称:“捐班(指捐纳做官者)我总不放心,彼等将本求利,其心可知。科目(指科举做官者)未必无不肖,究竟礼义廉耻之心犹在,一拨便转。得人则地方蒙其福,失人则地方受其累。

话虽如此,但在面对巨额的战争赔款和频繁的天灾人祸时,他还是默认了这种民间资本自愿充公的交易模式。户部为此特设了“捐纳房”,用于管理和存放各省捐纳银两,为王朝运作储备足够的粮食与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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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代各朝户部银库的统计,捐纳房自成立之日起,进账银数就有增无减。从雍正二年(1724)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的120年间,捐纳房收入的银两共计约1.82亿两,相当于道光朝六年田赋的总和。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张亨智、张诚保兄弟算是撞到枪口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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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帝责成定郡王载诠与刑部尚书惟勤共同督办此案。

事关重大,载诠、惟勤等人立即带着刑部官员坐镇户部,指导同僚清点国库。粗略一算,才发现银库实际存银仅有290余万两,与先前户部报给朝廷的年度结余相差逾925万两,盈余的亏空占比接近八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调查中,载诠等人发现,户部亏空的925万余两,主要装进了库丁的腰包,其中不少可追溯至和珅执掌户部的乾隆末年及嘉庆初年。也就是说,截至道光二十二年,超过40年的时间,户部一直都有银子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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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万两白银,即使放在今天,用十辆重型货柜车运,估计也装不下。而每次户部银库开门,能进去的不过40个人,出来还要经过多道关卡检验,库丁们有能力像载诠所汇报的那样夹带银子出库吗?

办法是有的。据载诠等人调查后发现,库丁运银主要有两种方式。

其一,即谷道藏银。意思是,库丁们将银子通过肛门塞入体内,塞入时用猪脂肪将银子包上,同时还得用点儿松骨的药,一次最多可夹带80两,留银于体内30分钟。

当然,这种活儿做得多了,臀部的括约肌会松弛,上了年纪的库丁根本夹不紧。而且一到冬天,无论肛门功夫多么厉害,塞这么多银子也容易冻坏屁股。于是,库丁们又改良出另一种方式——茶壶偷银。北京的冬天滴水成冰,库丁们就先往大茶壶中注水,然后把银子放进去,待其自然冷却结冰,再拎着茶壶出库门接受统一检查。

这样,库丁们每月当班三四回,偷盗的库银就有好几百两。子传孙,孙传子,经年累月的私运,国库被挖空了也不足为奇。

知道真相的道光帝,眼泪差点掉下来。他知道大清财政困难,以往每年都会派亲信循例查库,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可是,他哪里知道,他派过去的钦差大臣,权责实在有限。加上各类钦差都是从各个部门临时任命的,财务专业技能参差不齐。所谓钦差查账,能做到的最多也只是翻翻以前的旧账,督察一下库丁们的纪律,检查一下库房里的门窗,仅此而已。至于大清户部库银究竟还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

更重要的是,与乾隆朝的和珅类似,替道光帝管理户部的人,是他最为亲信的军机大臣兼大学士穆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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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军机大臣兼大学士拥有类似于宰相的权力。穆彰阿身居高位,敢在他“头上动土”的,整个道光朝掰着手指头算,也不会超过五个人。因此,即使有钦差大臣发现银库问题,穆彰阿的存在也会使他们对检举揭发之事心存忌惮。

而身为当朝宰辅的穆彰阿,其人也与和珅类似,!区别在于,和珅贪财,穆彰阿垄断的却是实实在在的权力。

道光十五年(1835),广东顺德才子罗惇衍与陕西泾阳才子张芾、云南昆明才子何桂清三人均考中进士,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三人被分配到翰林院上班。后来翰林院散馆,张芾、何桂清见穆彰阿权势炙手可热,便拜伏于门下,以门生自居。只有罗惇衍一人政治思想保守,说什么也不肯依附穆彰阿。结果,等到外放实差时,罗惇衍却因为不是穆彰阿的门生,只得到朝廷一道圣旨,称其“年纪尚轻,未可胜任,着毋庸前往,另派某去”。

翰林院散馆授官,是有清一代因循旧例的固有操作。清朝开国二百多年,散馆未授官者,仅罗惇衍一例。可见在当时,穆彰阿的势力和影响有多大。

不过,亏空国库毕竟不同于散馆授官。道光帝亲自介入,要求追赃盗银,这下,穆彰阿感受到事态的严重性,趁势收敛。与此同时,道光帝责令定郡王载诠、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穆彰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敬征、兵部尚书裕诚、大学士兼工部尚书赛尚阿等组织“专案组”,缉捕涉案库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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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犯案的库丁陆续落网,户部亏空案却陷入了侦查瓶颈。

这些偷银的库丁大多是小金额作案,几十年来基数庞大,且流动性极强。大部分偷走的银子都被他们挥霍光了,这些人的生活也由富返贫,根本没有银两归还朝廷。有鉴于此,道光帝只能连发两道上谕

其一,因银库亏短银两甚巨,要求清军官兵于各项需用一概从俭,甚至要俭而再俭,兵丁军饷如不能按数发给,将来一定照数补发,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等分别谕令兵丁知晓。

其二,谕令军机大臣,因库银亏短,各衙门用费均应减少,命宗人府、户部、工部、内务府、三院、三山、太常寺、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各堂官对所有大小工程及支领款项,可裁即裁,可省就省。

然而,压缩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支出,无疑又加重了道光朝的地方性危机。与户部亏空案几乎同时爆发的黄河大洪水,便在大节俭的背景下造成了更深重的破坏。史载,这次洪水“计一日十时之间,长水至二丈八寸之多,浪若排山。历考成案,未有长水如此猛骤”。时至今日,河南陕州一带还流传着“道光二十三,黄河涨上天,冲走太阳渡,捎带万锦滩”的民谣。

洪水虽可怕,但更严重的问题是,洪水过后,清朝赖以运转的漕运系统被冲得七零八落。道光帝强调靠压缩必要支出度日,到头来为难的只能是老百姓。为了安排黄河水患的善后工作,朝廷开始向老百姓临时征收巨额的“地丁银子”。

帝国越是无奈,就越能强化皇帝的决心:涉案之人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道光二十三年(1843)三月,道光帝正式下令,追究自嘉庆五年(1800)起至道光二十三年间历任银库职官、查库官员的刑事及经济责任。标准是,查库御史及库官任期内每月赔1200两;管库王大臣每月赔500两;负责查库的钦差王大臣每查一次库,赔6000两。

紧接着,他将屠刀伸向张诚保等涉案的户部库丁,规定“在库外当差之栅栏库丁及该库皂隶亦应量减处绞,妻妾子孙均流放二千里安置”。

处理完如此庞大的涉案人群,道光帝还担心达不到预期效果,于是又将雍正帝发明的“追赔”制度贯彻到底,要求已故涉案官吏由其子孙后代减半代偿,并规定各涉案官员必须每月向国库缴纳超过规定比例三分之一的罚银。否则,初限“一月两次比追”,再限“拟斩监候”,三限“查抄现存家产”,四限“斩立决”。

总之,不赔钱就杀头。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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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郎中景瑞成为了最早的一批“倒霉蛋”之一。

他的父亲吉郎阿是嘉庆年间的户部银库员外郎,但道光帝下令罚赔时,吉郎阿已逝,债务就顺延到了景瑞身上。根据清朝俸禄标准,景瑞的刑部郎中官居正五品,年俸80两。吉郎阿是嘉庆十四年(1809)调任户部的,前后任职三年,按道光帝的罚银比例,共应罚缴43200两。然而,别说是4万两罚银,就是每月1200两,按三分之一缴纳,对景瑞一家而言,也是承担不起的巨款。

景瑞只能硬着头皮欠账、拖延时间。道光帝也毫不客气,将景瑞下狱,勒令其子惠征接管家中债务。

但是,惠征比其父官职更低,仅为八品的吏部笔帖式。按照正常还债流程,惠征一家要么饿死,要么被皇帝问斩。走投无路之下,惠征只能将自家祖产全部变卖,以资抵债,替父、祖还上了亏欠户部的四成债务。

这回,道光帝终于不再为难他们一家了。

实际上,尽管道光帝对户部亏空案的处理态度十分坚决,但追缴及惩处官员的效果却非常不理想。

据学者韩祥统计,嘉庆五年(1800)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间,历任银库司员共计104人(含已故61人)、299人次;历任查库御史共89人(含已故26人)、134人次。依据清宫上谕档对此二类人员罚赔的详细记载,在世者106人罚赔银应为134.6万两,已故者87人减半罚赔银应为77.968万两,总共应为212.568万两。历任管库王大臣共54名(含已故46人),罚赔银应为30.775万两。历任查库王大臣共76人(含已故54人,穆彰阿、裕诚均任过管库王大臣与查库王大臣,故有2人次的重复),罚赔银应为40.2万两。若按最理想的情况估算,道光帝这三项追赃加起来大约只收回了284万两,相较于925万两的巨额亏空仍有很大的差距。

道光帝只能遍询群臣,再求良计。但负责查案的载诠、潘世恩等人要么思想保守,要么身陷案中,给出来的建议不过是些开源节流、减少流通、多增盈余的废话。

更为糟糕的是,由于涉案时间跨度太长,此次户部亏空,被处罚的官员多数此时已身居高位,成为朝廷三、四品的中坚力量。道光帝一下子裁撤处罚了这么多人,导致朝政混乱,亦是前所未有。因此,在革退了部分涉案官员后,道光帝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改为从宽处理,将原拟定革职的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穆彰阿、兵部尚书裕诚等人特旨改为留任,允许他们戴罪立功。

就这样,在法难责众的现实面前,户部银库亏空案的追缴与惩处不了了之。大清入不敷出,便只能酌减八旗兵丁饷银,并鼓励地方富商、大地主多多捐输、捐纳,大开卖官鬻爵之风。从此,大清的衰败成为了历史的必然。

前面提到,惠征变卖祖产偿还四成赔银后,道光帝终于放过他们一家,但故事还没有结束。

七年后,道光帝在银库亏空愧对祖宗的双重自责中死去,大清进入咸丰时代。又一年后,清廷颁布选秀女诏书,惠征的女儿成功入选,被封为皇帝的懿贵人(一说兰贵人),惠征一家从此否极泰来。这个懿贵人,后来成为大清最尊贵的女人,但很明显,她并不是大清的“贵人”——这个庞然帝国,便是在她身后轰然坍塌。

此案过后,羞谈人性

历史早已布满草蛇灰线,一切因果似乎都有迹可循。

参考文献:

赵尔巽:《清史稿》,中华书局,1977年

陶孟和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余新忠等:《道光皇帝》,故宫出版社,2016年

张国骥:《清嘉庆道光时期政治危机研究》,岳麓书社,2012年

谢俊美:《晚清卖官鬻爵新探——兼论捐纳制度与清朝灭亡》,《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2期

韩祥:《1843年户部银库亏空案及其影响》,《史学月刊》,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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