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绝人寰的丁戊奇荒

本文较长,全文1.6万字,正文约1.3万字(最近一直在整理旧稿,主要是改正其中的史料错误,补足史料注释,并增入部分内容。本文也是其中之一。)

自1876年起,至1878年止,中国北方遭遇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罕见旱灾,灾区覆盖山西、直隶、河南、陕西、山东五省。灾民一亿六千万至二亿左右,死于饥荒和疫病的人数至少在一千万人,从重灾区逃亡外地的灾民达两千万人

灾情最严重的两年,1877年是丁丑年,1878年是戊寅年。所以这场人间惨剧,史称“丁戊奇荒”。

一、山西已成人间地狱

1876年,“丁戊奇荒”已初露端倪的那个夏天,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正身处山东青州。

五月份的时候,青州的饥民们已开始群起“吃大户”。李提摩太见到,“一群妇女蜂拥进一位富人家里,占领了它,在那儿生火做饭,然后又拥到另一家吃下一顿。男人们看到这种办法很不错,便组成五百余人的群体。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劫掠取食。”[1]

作为一种“地方官员不敢得罪”的存在,外国传教士成了饥民们努力想要争取的资源。六月三十日,两名年约30岁到40岁的秀才从寿光县和益都县赶来拜访李提摩太,但未能得见。第二天他们又来,一进门就跪下,请李提摩太收他们做弟子。

交谈之后,李提摩太了解到他们的真实目的:“他们两人是一大群人派出的代表,大家希望我能做他们的首领,举行暴动,因为当局不能提供食物,他们活不下去了。他们已经安排好了房子,并且有数不清的人准备接受我的命令。”[2]简单说来,就是希望李提摩太出面,带领饥民们去抢粮食——朝廷和地方官害怕外国传教士,已是大清国广为人知的一种常识。

李提摩太拒绝了秀才们的请求,“我告诉那两位民众代表说,我从来没想到要干这种事情,因为那只会加重民众所遭受的苦难。暴动一旦开始了,没有人知道会如何收场,但毫无疑问会造成大规模流血。我建议他们采取建设性的方式,而不是通过破坏来改善人们的处境。”[3]但类似的请求,仍不断来到李提摩太跟前。比如,7月3日晚上,青州东面某个饥肠辘辘的村镇也派了代表前来,希望李提摩太做他们的领袖。

无意带领饥民起事的李提摩太,在山东做了一年多的赈灾工作。1877年秋,他去了灾情更严重的山西。在哪里,他见到了更骇人听闻的人间地狱,并将这人间地狱,写入了自己的日记。

1878年1月29日,太原以南140里:“经过了四个躺在路上的死人。还有一个人四肢着地在爬行,已经没有力气站起来了;碰上一个葬礼:一位母亲肩上扛着已经死去的大约十岁的儿子,她是惟一的“抬棺人”、“神父”和送丧者,把孩子放在了城墙外的雪地里。”[4]

1月30日,距太原270里:“路过两个显然刚刚断气的人。一个衣服鲜亮,但却死于饥饿。往前走没几里路,发现一个大约四十岁的男人走在我们前面,摇摇晃晃像是喝醉了酒,被一阵风吹倒后,再也没有爬起来。”[5]

1月30日,距太原290里:“看到路边躺着四具尸体。其中一个只穿着袜子,看来已没什么分量,一只狗正拖着移动。有两个是女人,人们为她们举行过葬礼,只是把脸朝地安置而已。路人对其中的一个更仁慈一些,没有把她的衣服剥去。第三具尸体成了一群乌鸦和喜鹊的盛宴。随处可见肥胖的野雄、野兔、狐狸和豺狼,但男人和女人却找不到食物维持生命。当我缓慢地爬上一座山丘时,遇到一位老人,他异常伤心地告诉我说:我们的骡子和驴都吃光了,壮劳力也都饿死了,我们造了什么孽,招致上天这样的惩罚?”[6]

2月1日,太原以南450里:“半天内就看见了六具尸体,其中四具是女尸。一具躺在一个敞开的棚子里,赤身裸体,腰上缠着一条带子;一具躺在小河沟里;一具浸在水里,由于野狗的拖曳,半身暴露出冰面上;一具半身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躺在路边的一个洞口旁;还有一具已被食肉的鸟兽撕碎,吃掉了一半、还碰上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手持拐杖蹒跚而行,看起来就像九十多岁的老翁。另一个年轻人背着他的母亲——她已经没力气走路了,看见我盯着他们,年轻人便向我求助,这是我离开太原后首次有人向我乞讨。”[7]

2月2日,太原以南530里:“在下一个城市是我所见过的最恐怖的一幕。清早,我到了城门。门的一边是一堆男裸尸,像屠宰场的猪一样被摞在一起。门的另一边同样是一堆尸体,全是女尸。她们的衣服被扒走换吃的去了。有马车把尸体运到两个大坑旁,人们把男尸扔到一个坑里,把女尸扔到另一个坑里。”[8]

……

李提摩太的日记绝无夸张。山西的牛庄村(今归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管辖)于1883年,也就是灾情大体过去数年之后,立有一块石碑《丁丑大荒记》。该村在饥荒中死去了十分之七以上的人口。其所刻内容,实可谓惨绝人寰:

“光绪三年,岁次丁丑,春三月微雨,至年终无雨,麦微登,秋禾尽无,岁大饥。平、蒲、解、绛等处尤甚。先是,麦市斗加六,每石粜银三两有余;至是年,每石银渐长至三十二零。白面每斤钱二百文,馍每斤钱一百六十文,豆腐每斤钱四十八文,葱韭亦每斤钱三十余文,余食物相等。人食树皮、草根及山中沙土、石花,将树皮皆剥去,遍地剜成荒墟。猫犬食尽,何论鸡豚;罗雀灌鼠,无所不至。房屋器用,凡属木器,每件卖钱一文,余物虽至贱无售。每地一亩,换面几两,馍几个,家产尽费,室如悬罄,尚莫能保其残生。人死或食其肉,又有货之者,甚至有父子相食,母女相餐,较之易子而食,折骸以爨为尤酷。自九、十月至四年五、六月,强壮者抢夺亡命,体弱者沟壑丧生,到处饥殣相望,往来饿殍盈途。一家十余口,存命仅二三;一处十余家,绝嗣恒八九。少留微息者,莫不目睹心伤,涕泗啼泣而已。此诚我朝二百三十余年未见之惨悽,未闻之悲痛也。虽我皇上赈贷有加,粮税尽蠲,而村共绝户一百七十二户,死男女一千零八十四口。总计人数死者七分有余。”[9]

新任山西巡抚曾国荃,在1877年底给朝廷的报灾奏折里,也提到了山西灾情之惨。曾国荃说,自己奉命巡察灾区,“往来二三千里,目之所见皆系鹄面鸠形,耳之所闻无非男啼女哭。冬气北风怒号,林谷冰冻,一日再食,尚不能以御,彻旦久饥,更复何以度活?甚至枯骸塞途,绕车而过,残喘呼救,望地而僵。统计一省之内,每日饿毙何止千人!”总体算下来,山西有八十多个州县发生了饥荒,“待赈饥民计逾五六百万之众”。[10]

在遍地皆是饿殍与死尸的山西,李提摩太生出了一种困惑:“置身于这无所不在的灾难之中,我一直纳闷为什么没有人抢劫富户?”这种困惑,很可能与前文提到的李提摩太在山东的经验有关(不断有人上门乞求李提摩太带他们去抢大户)。在1878年1月30日的日记中,他尝试着给出了一种解释:“今天,这个疑问有了答案:每一个村中都贴了告示,宣布巡抚有令,任何人胆敢行凶抢劫,各村镇首脑有权对抢劫者就地正法,因而犯罪现象出奇地少。大家都听天由命,我惟一看到人们流眼泪的场面是在母亲们埋葬她们的孩子的时候。”[11]

政府的高压政策,无疑是原因之一,而且很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在赋予“村镇首脑”对抢掠者就地正法之权的同时,山西巡抚衙门还出台了政策,强迫民间绅富捐粮保村,可谓一手控制饥民,一手控制绅富。晚清时期,山西的社会控制一直做得比较好。这一点,可由后来义和团在山西的兴衰,完全随山西巡抚衙门的立场而浮沉这一事实得到印证。

但在高压政策之外,也还有别的因素在起作用。毕竟,类似的告示,山东的巡抚衙门也曾张贴过,但山东抢富户却很常见。而且,也不能说山东的饥民不怕官府,他们恳求李提摩太做起事的领袖,正是为了找把保护伞来对抗官府的围剿。牛庄村的石碑《丁丑大荒记》也提到过,村中“强壮者抢夺亡命”,求生的本能是可以突破官府高压带来的恐惧的。但李提摩太在山西,确实没有见到大规模的民变。

这很可能是因为,李提摩太抵达山西之时,饥荒已进入到了第三个年头,灾区早已很难找到有粮的在野富户,民间已无粮可抢——有统计称,1877年山西全省人口为1643.3万人,1883仅为1074.4万人,净减568.9万人。其中太原灾前人口约100万人,灾后仅剩5万人。[12]

 

惨绝人寰的丁戊奇荒
1887年,李提摩太全家在山西

二、“鸦片财政”之祸

山西为什么无粮?

1877年初夏,山西前巡抚鲍源深,在给朝廷的奏折里有一段解释:

“晋省向称财富之区,实则民无恒业,多携资出外贸易营生。自经东南兵燹,生意亏折,富者立贫,元气大伤。其系种地为业,仅十之二三,又兼土非沃壤,产粮本属无多。即在丰年,不敷民食,必须仰给于邻省。本年入春后,迄未透雨,刻值青苗长发之际,出土一二寸许就已枯槁,眼见收成难望,人心咸切惊惶。到处黎灾、遍野哀鸿,始则卖儿鬻女以延活,继则挖草根剥树皮以度餐。树皮既尽,亢久野草亦不复生。甚至研石为粉,和土为丸,饥饿至此,何以成活?是以道旁倒毙,无日无亡。惨目伤心,与言欲涕。”[13]

鲍源深强调了两点原因:(1)山西土地贫瘠,百姓多以商业谋生,只有2-3成百姓务农。但太平军与捻军的兴起,让山西商人的生意遭受了重大损失。(2)丰收年份,山西的粮食都需要自邻近省份买入,更何况1877年大旱颗粒无收。这两点原因,当然都是真实的,鲍源深有意没有提另一项同样极为重要的原因:官府在山西推广“国产鸦片种植”。鲍源深出任山西巡抚,是同治十年(1871)九月到光绪二年(1876)八月,提山西的鸦片种植,那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但鲍的继任者曾国荃不会忽略这一点。1878年初,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说:

“伏查晋省地亩五十三万余顷,地利本属有限,多种一亩罂粟即少收一亩五谷。小民因获利较重,往往以膏腴水田遍种罂粟,而五谷反置诸硗瘠之区。……查罂粟收浆之际,正农功吃紧之时,人力尽驱于罂粟,良苗反荒芜而不治,……纵令全行播种嘉谷,已不足给通省卒岁之粮,况复弃田之半以种罂粟,民食安得不匮?”[14]

按曾国荃的说法,山西仅有35万顷耕地,本就不足以供养山西一千多万百姓,如今竟是“弃田之半”来种鸦片。据他调查,山西北部“大、朔、代、忻及归化七厅”,原本是山西的主要产粮区,以往每到秋后,就会有粮食从北边络绎不绝运到太原,如今则是“罂粟盛行,北路沃野千里强半皆种此物”;山西南部的“平、蒲、解、绛”等地,以前都是依赖从陕西的渭南平原购买米麦为生,如今“秦川八百里,……(渭南)亦遍地罂粟”,渭南平原的粮食产量连本地百姓都已养不活,自然也就没有粮食可以卖给山西。南北情形如此,西面无粮可买,山西唯一的办法,就是高于粮价十倍的代价,翻越太行山向东去别省寻找粮食。[15]

曾国荃1876年秋才就任山西巡抚,山西搞成遍地皆是罂粟这样的局面,完全不是他的责任,所以他敢在奏折之中如此细致地陈述自己的调查结果。

山西“国产鸦片种植”的大爆发,可以追溯到1859年——该年,清廷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颁布了《征收土药税厘条例》,变相宣布国产鸦片种植合法化。

中国本土开始大量生产鸦片,约始于1830年代,乃是自印度引入、由云南一路北上东进。尽管1840年的鸦片战争加剧了晚清的鸦片之祸,但在1830~1857年,清廷对鸦片本土种植仍长期采取严禁政策,种植鸦片者处斩,故种植区域并不甚广。1858年,为筹集军饷,清廷对进口鸦片征税,相当于默认了进口鸦片的合法性。次年,《征收土药税厘条例》出台,本土鸦片的种植禁令名存实亡,产量大增。传教士哈德逊·泰罗(Revd J.Hudson Taylor)说,“当我1854年第一次到中国时,鸦片上瘾的人相对较少,但近二十年鸦片迅速蔓延,近十年更快,现在吸食鸦片猖狂得惊人。”[16]1854年距离鸦片战争已有14年之久。这鸦片吸食者的激增背后,显然与1859年《征收土药税厘条例》的颁布有直接关系。

许多史料直观地记录下了这一变化。

在云南,光绪年间全省已有约三分之一的耕地种植罂粟,鸦片成了该省最重要的农产品。时人游览昆明,曾如此描述当地的罂粟种植:“出南门,绕过金马碧鸡坊,过迎恩堂,时暮春天气,罂粟盛开,满野缤纷,目遇成色。”[17]此后仍在不断扩大种植规模,据1893年蒙自关和1908年腾越关的估计,罂粟种植面积在清末时已约占到了全省耕地面积的十分之六。[18]

贵州的中部和东部,在光绪年间也已成了罂粟种植的集中区域。光绪二十年,开州知州陈惟彦在给朝廷的汇报中说,自己赴任途中经过的州县,“开垦之地半种洋烟”。[19]

四川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光绪九年,刘光第路经涪陵,对当地遍地罂粟的景象“不胜骇然”,他在日记《南旋记》中说:“此地与忠州、丰都皆以种罂粟为要务,葫豌,菜、麦,至市他邑,故通市难觅菜油,日用则桐油,皆罂粟油也。”[20]光绪十六年,何嗣焜入蜀,其所见较刘光第当年的描述,更为骇人:“川东无处不种罂粟,自楚入蜀,沿江市集卖鸦片烟者,十室中不啻六七。若荒江野渚,草屋数间,售杂物以应客舟者,则更比户青灯矣。……蜀地凡山林槁瘠之区,不植五谷者,向资罂粟为生计。”[21]

到了1860~1870年前后,罂粟种植已遍及全国。北至蒙古、西至甘陕,南至闽粤,东至江浙山东,各省皆有大量耕地被用来种植罂粟。传教士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自北京由陆路旅行至镇江,沿途所见,“黄河和长江之间的土地上都布满了罂粟田”[22]。

本土罂粟种植面积的扩大,和鸦片制造质量的提升,直接导致进口鸦片与走私鸦片逐年减少。至1880年代,国产鸦片的产量已远远超过了进口鸦片。比如在上海,1882~1891年的海关报告显示,砀山鸦片足以供给本地所需的75%,另由四川供应15%,台州、象山供应10%(未加工的土浆),进口鸦片几无立足之地。[23]

英国驻上海领事许士(PatrickJoseph Hughes)1881年的一份贸易报告中不无哀怨地写道:

“1881年波斯鸦片的进口量已增加到1364担,但中国产鸦片在质量和数量上都提高得这样快,以致不足为奇的是它不久就严重地干扰了印度鸦片,并使波斯鸦片的进口完全停止了。……在四川、云南、山西、陕西、甘肃和贵州等省,印度鸦片几乎都被赶出了市场,现在简直不再运往这些地方,那里的消费全部由中国产的鸦片供应了。牛庄曾经每年进口约3000担的印度鸦片,1881年却只进口了358担。……烟台和天津也在缓慢地仿效牛庄的榜样。1881年,它们进口印度鸦片的数量已减少了15%。”[24]

次年,许士提交的贸易报告里,中国的本土鸦片,已经开始对外出口了:“外国鸦片不仅在华西和西南地区,而且在沿海地区也正在逐渐让位于中国鸦片。就像华西的鸦片正在大批流入缅甸一样,东面的台湾和其它岛屿现在也从大陆获得其部分鸦片供货。”[25]本土鸦片彻底逼走进口鸦片,已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本土鸦片迅速取得对进口鸦片的压倒性胜利,与清廷的扶持密不可分。

最先提出有必要给本土鸦片种植业以生存空间的,是对林则徐禁烟持有异议的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在许看来,鸦片是禁不住的,倒不如让鸦片贸易合法化。如此,政府既可从中征税获利,又能制定政策规范贸易。[26]

1847年,已调任陕西巡抚的林则徐,也改变了自己的“鸦片观”,与许乃济成了“同道中人”。在给友人文海的回信中,林则徐说道:“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所恨者内地之嗜洋烟而不嗜土烟。”此时的林则徐,担忧的是那些吸惯了洋烟的人,不能回心转意支持国货——“第恐此种食烟之人未必回心向内耳!”进而导致白银的流出。[27]

曾几何时,反对禁烟的许乃济被朝野内外集体唾骂。世易时移,转眼却换作了主张禁烟之人吞吞吐吐。比如,晚清禁烟名士许珏,在给湖南巡抚赵尔巽的一封信函中如此说道:“珏两年来疏陈请加洋土药税,未敢遽言禁者,因言禁则众皆以为迂图,势将置之不问;言加税则尚有裨财政,或冀采用其说。”[28]禁烟名士不敢轻易谈禁烟,担忧被视作迂腐遭到耻笑,可见流风所向,已然大变。

以本土鸦片抵制进口鸦片,这种论调在晚清官场有着极广阔的市场。比如刑部左侍郎袁保恒(袁世凯的叔父),曾在光绪初年对总税务司赫德说,“他和其他人将要保护本国的鸦片种植,直到能够制止外国人输入鸦片,那时本国就将停止种植鸦片。”[29]再如,洋务知识分子郑观应,也明确提出了“鸦片商战”这一概念,将“鸦片战”视为对西方进行商战的上策,早在1862年,郑就开始提倡“以土抵洋”,建议朝廷“弛令广种烟土”,希望民众多吃本国鸦片,少吃进口鸦片,进而“固国卫民”。[30]

1872年创办的《申报》上,也有很多类似的言论。比如,一篇题为《拟弛自种鸦片烟土禁论》的文章,总结了三条理由,呼吁政府放松对土产鸦片的禁控:(1)国人既然喜食鸦片,放松对土产鸦片的禁控,政府一可征税,二可使数千万两白银留在国内,免致流失。(2)改进鸦片制作方法,仿行印度办法,以适应国内消费者的口味,政府不但有巨额税收,农民也可以增加收入。(3)凭借征税而使鸦片售卖价格增高,贫者戒吸而富者渐减,最终自然不禁而禁。[31]

在政策上为本土鸦片彻底松绑的,是直隶总督李鸿章与总理衙门。1874年,李鸿章与总理衙门向清廷提出“种烟驰禁”的主张(事实上此前已经驰禁,只是没有形成文件),建议用自产鸦片抵制进口鸦片。李说,据他所知,每年从印度进口的洋药“约七万数千箱,售银三千余万之多”。英国人既不肯禁止鸦片的输入,还欲禁止中国内地自行种植,“用意殊极狡狠”。为今之计,只有“暂行弛禁罂粟”,也就是允许内地民众种植鸦片,如此,“不但夺洋商利权,并可加赠税项”,等以后进口鸦片越来越少,再推行政策严禁鸦片种植。何况如今云南、贵州、四川、陕西、山西各省已“多种罂粟”,无视这一既成事实再去禁止种植,不过是“徒为外洋利薮之驱,授胥吏扰索之柄”,等于是给洋人的鸦片牟利,等于是方便了胥吏们去民间敲诈勒索。[32]

就字面逻辑而言,李鸿章这一主张可谓“两害相权取其轻”,即:对鸦片征税只是手段,禁烟才是终极目的,也就是所谓的“以征为禁”和“寓禁于征”。但就具体的实施而言,这一做法却成了“两害相权取其重”。原因是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了极为贪婪的角色,“寓禁于征”成了幌子,鼓励乃至逼迫百姓种鸦片以扩大税源,成了第一目的,甚至是唯一的目的。一如郭嵩焘所了解到的那样:

“其川、滇、甘、陕各省栽种罂粟,则必以课吏为先。臣闻种罂粟一亩,所出视农田数倍,工力又复减省。州县因之添设陋规,私收鸦片烟土税,亦数倍于常赋。官民皆有所利,以至四处蔓延,积久而种罂粟者男妇相率吸食,不能如印度所出烟土严禁其民吸食也。因以积成偷惰之性,饮食费用,虚耗日多,遂使田赋常供,亦多不能输纳,卒致官民交困,而夺民食之需,以空仓廪之藏。广种罂粟,流毒无穷,岂复能有自存之理”[33]

大意是: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都已把推广罂粟的种植,当成了官吏考核的优先项目。种一亩地的罂粟,收入是种一亩粮食的数倍,还省劳动力。地方州县于是出台各种陋规,针对鸦片加收各种税目,往往是正常赋税的数倍。于是,种鸦片成了一种看起来对官府、对民众都有利的事情,不但四处蔓延不可遏制,种罂粟的民众也纷纷成了瘾君子。久而久之,结果就是粮食生产越来越少,民间无粮,国库也无粮。如此这般,国家岂能自存?

 

此时的郭嵩焘尚在驻英公使任上,忧心忡忡之下自伦敦连上了两道奏折,希望朝廷禁烟,而不是听任乃至鼓励本土鸦片种植。但这种主张,得不到朝中主流舆论的支持。时任两广总督的刘坤一,即在一封私人信函中明言,郭嵩焘的主张万万不可施行:

 “郭筠仙侍郎禁烟之议,万不能行。即以广东而论,海关司局每年所收洋药税厘约百万有奇,讵有既经禁烟仍收税厘之理!此项巨款为接济京、协各饷及地方一切需要,从何设法弥缝?……顾据实直陈,必触忌讳,不如暂缓置议,想朝廷不再垂询。”[34]

刘坤一说得非常明白:广东绝对不能禁鸦片。禁了鸦片,针对鸦片的“洋药税厘”就会丧失征收的合法性。这一项收入每年有一百多万两白银,很多地方都仰仗这笔钱运转。“鸦片财政”没了,那一百多万两白银的收入,谁能弥补?要从何处弥补?所以,郭嵩焘的奏折,很自然地被搁置了起来,既无反驳也无赞成,而是不做讨论。因为一讨论,就要涉及到“鸦片财政”这种收入的不道德。为了保护“鸦片财政”,刘坤一所主张的“暂缓置议”,无疑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刘说“想朝廷不再垂询”,背后的涵义是朝廷对“鸦片财政”的重要性也心知肚明,必然会有默契,敷衍了郭嵩焘之后,不会再给各省督抚们下发文件来商讨禁烟之事。

清廷对“鸦片财政”的依赖有多严重?

据周育民对清廷财政收入、海关收入、鸦片税收入的统计比对,1887-1894年这段时期,“经由海关经征的鸦片税收入占到海关税收入的三分之一至五分之二;而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到10%。内地土药厘金的收入也为数不少,同治年间不过数万两,而到甲午战前已达到五六十万两。没有鸦片税收入,清朝财政就无法正常运行。”[35]须注意的是,此处统计中的“五六十万两”土药厘金,所指仅是上缴中央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向土药即本土鸦片征税之所得,往往是中央所得的十倍乃至更高。也就是说,在晚清的整个“鸦片财政”(中央+地方)当中,10%这个比例,只是一个最低最保守的的统计。

晚清人何启与胡礼垣,在1901年前后,也提供过一项统计,可供参考:

“今中国所急者财用,而厘税之入以鸦片为大宗。洋药进口厘税六百万两,土药厘税名虽二百二十余万两,而实则二千余万两。是合洋药土药而计,每年值二千六百余万两。国家之利赖在此,官府之调剂在此,若舍此项,则补救无从,此所以禁烟之举,近年缄默无言也。”[36]

意思是:国产鸦片每年可提供厘税2000多万两白银,进口鸦片每年可提供厘税600万两白银[37]。这其中还不包括地方州县的苛捐杂税。朝廷和地方政府都要依赖这笔钱运作,所以无人愿意主张禁烟。

一切的一切,全如民国学者于恩德在《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中所说的那样,政策上放开国产鸦片的种植,是因为“朝廷深知鸦片弛禁每年可收巨款”,而所谓的“寓禁于征”,其实际目的“乃在于征(税),而非在于禁(烟)”。而且,这种政策最后成了“禁烟成功之阻碍,因政府恃为利源而不肯舍弃”。于恩德还说,“大多数国民陷于万恶之毒害中”,清廷放开国产鸦片种植须负主要责任。[38]

要让吸食鸦片的人戒掉鸦片,是极为困难的;要让依赖“鸦片财政”的政府戒掉“鸦片财政”,同样也极为困难。1900年代,清廷迫于内外压力开始禁烟。地方政府收入锐减,怨言极多。比如,1909年11月,山西巡抚上奏说,自禁烟之后,山西再无国产鸦片的厘金税赋可以征收,省财政迅速入不敷出,新政也因为没钱已经办不下去了:

“本省进款,自开办统税,药厘一项骤短银二三十万,至本年禁种,更无税厘之可收。出款日增而入款转减,计三十三年已亏银七十万,三十四年将亏至百万,本年又加认海军开办经费,每年应允解银十五万,常年经费五万,本省审判庭及谘议局经费约共十万两,截至年终计须亏银一百四十万。”[39]

这诉苦声里,显然已经忘了在20年前的“丁戊奇荒”里,漫山遍野皆是罂粟的山西,曾发生过饿死四五百万人的人间惨剧。在“国富”与“民强”之间,清廷的最高决策层,自慈禧、奕䜣而下至李鸿章、刘坤一这些地方督抚,均一致选择了前者。鲜少有人像郭嵩焘那般,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说当真。

 

惨绝人寰的丁戊奇荒

晚清的鸦片吸食者

三、“小孩饿死尚是小事”

回到山西的灾情。

山西巡抚衙门之所以能够容忍李提摩太前来赈灾,与灾情实在过于惨重有直接关系。因为朝廷其实是极不喜欢洋人站出来赈灾的。丁戊奇荒期间,日本驻华公使森有礼前往总理衙门,表示日本民众愿意向山西饥民提供赈粮,而且这些粮食已经运抵天津,总理衙门王大臣们的反馈是“以山西转运艰难力为劝阻”[40],即谢谢好意,但把粮食运往山西路途太艰难了,所以这些赈粮我们不能要。 

李提摩太等人去山西赈灾,也引起了朝廷的注意。河南学政瞿鸿禨将他们的行踪密报给朝廷,瞿还说,这些人的居心“险不可测”,他们跑来赈灾,是想乘机收买人心,窥探我大清国的虚实。[41]山西巡抚曾国荃很快就接到了谕旨,要他“婉为开导,设法劝阻”,将这些外国人劝离山西,因为“外国捐助名为善举,实则流弊滋多”,外国人来赈灾,看起来是善举,其实对朝廷有害[42]。所以,当李提摩太第一次去巡抚衙门求见曾国荃时,他不但没有受到礼遇,还被当成了不稳定因素:

“他的一个秘书——我必须先见他——告诉我说,巡抚因为我的出现非常生气。……他认为我的到来只是为了收买人心,使民众对政府离心离德。”[43]

然而,山西的灾情实在太过惨重,曾国荃没有遵旨将李提摩太“请”出山西。在给朝廷的回复中,曾国荃赞扬了李提摩太,说他带着银子来到山西,先在阳曲徐沟等地赈灾,“诸称平顺”,与地方官府非常合作,并没有闹出任何事端;之后听说山西省南部的灾情尤其严重,又“愿赴平阳散放”,到了那边之后事情也都办得“极妥协”,完全没有学政瞿鸿禨“所奏情事”。[44]

李提摩太确实是一个有能力给灾区带来实际援助的人。1876年在山东青州府的赈灾,李提摩太动用的是个人积蓄;当他发现灾情规模远比想象中严重许多后,即亲自前往烟台向外国侨民进行募捐,又通过英文报纸《北华捷报》和《万国公报》《申报》等媒体,不断刊载山东的灾情信息,呼吁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士向灾区捐款。最后成立了一个由传教士、外国商人和驻华外交官组成的“山东赈灾委员会”(该委员会后升格为“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与英国伦敦成立的、以前驻华公使阿礼国为首的“中国救济基金伦敦委员会”有着密切合作),募捐事宜由该委员会负责,李提摩太等传教士,则负责深入灾区察看灾情,统筹具体的放赈事务。在山西太原、平阳等地,李提摩太共发放赈款12万余两白银,救助灾民15万余人。在山西临汾,官府自光绪三年十月到光绪五年五月,共发放赈款4.82万两,李提摩太在光绪四年夏到次年三月,在该地共发放赈银5万余两。[45]

这种切实的赈灾能力,也是曾国荃愿意在奏折中力保李提摩太绝非不安定因素的缘故。但朝廷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与曾国荃大不相同。相比救济灾民,朝廷更忧虑洋人们此举是在“怀柔远人”,而这原本是大清国才有资格来做的事情。尽管传教士们的赈灾活动,几乎全部是在得到清廷的许可之后进行的,且有指定区域并由地方官员监督,并不会给他们多少宗教宣传的空间,但传教士们仍会因赈灾活动与底层民众建立起直接的关系,进而也就会改善他们在底层民众中的形象,一如李提摩太所言:“我想饥民分发救济的经历,对群众而言,颇具说服力。这说明,我的宗教是可靠的。”传教士的形象改善,自然会引来问询者,李提摩太则顺势送给每个前来问询的人“《教义问答》和《赞美诗》”[46]。这种事情,让身处庙堂之高的决策层如坐针毡,也让身处江湖之远的士绅们如鲠在喉。

1877年旧历二月下旬,苏州士绅谢家福在“以资遣灾民”(带着资金去赈济自山东南来的灾民并将之遣送回籍)自泰州归来,途中听到了一个消息,包括李提摩太、慕惟廉、倪惟思及英国驻烟台领事在内的一批西方传教士,正在山东赈济灾民。一种几乎与生俱来的敏感性,让谢家福立刻紧张了起来。他在日记中,如此描述自己获知此事后的焦虑心情:

“知耶稣教之洋人慕惟廉、倪惟思、李提摩太及烟台领事哲美生等在东齐赈给灾民,深惧敌国沽恩,异端藉肆,不能无动于中。顾以才微力薄,莫可挽回,耿耿之怀,言难自己。”[47]

谢家福担心洋人借着赈灾向民众布施恩惠,然后扩张他们的主张与思想。觉得自己不能无动于衷,但自己又能力有限无法可想,于是耿耿于怀非常难受。在这种“耿耿于怀”情绪的支配下,谢家福给熟识的江南士绅们集体写信,尝试着鼓动他们站出来,与洋人的赈灾行动进行对抗。

谢在信里说,洋人们在山东,明里打着赈灾的幌子,暗里却干着收拾人心的阴谋。若不采取措施,民心恐将流失,异教恐将横行,必成中国之大患。谢建议筹集巨款,采用“跟踪济赈”的方式,来消除洋人赈灾对中国民心的损害。简单说来就是追踪洋人的救灾路线,洋人前脚发完赈银赈粮,我们后脚跟上再发赈银赈粮。谢还说,这是有良知的爱国士大夫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并赋诗一首:

大兵之后又凶年,
国计民生孰见怜?
安得赈钱三十万,
管教压倒慕维连![48]

除了“跟踪济赈”,谢家福还主张以收养难童为先,与传教士展开竞争。

在给好友李金镛的信中,谢家福说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将难童从洋人的手里抢过来,“东省灾后,子女流离者不可计数,为他族收养者,闻有数百名之多。窃恐人心外属,异说横行,为邹鲁之大患”,正所谓“急则治标”,这个“标”就是儿童,因为儿童智识未开,情窦未通,最容易被异族蛊惑。他在信中激动地写道:眼看着这些儿童被洋人驱入“陷阱”之中,再也不能重新做人,但凡有血气者,“能无锥心肝、竖毛发,亟图补救哉!”[49]

这些倡议,在江南的士大夫圈子里,获得了普遍认同。苏州士绅袁子鹏给谢家福回信说,西人想要领养饥荒孤儿,那是万万不可。我们多收养一名,就少一人入教,功德尤其大[50]。另一位苏州士绅尤春畦则说:

小孩饿死尚是小事,为天主教诱去,则大不可,能否引之出堂,亦宜酌量,事却甚好。幼孩如何领来,有亲属者作何安顿?至来苏之后,经费无不竭力。”[51]

有了士绅们的支持,谢家福启动了赈灾行动。友人高龚甫致信谢,鼓励他努力去做“不可存推诿之心”,谢家福在回信中说:“弟之此行为敌夷,不为赈济。赈济则以仁存心,当念亲亲仁民之意,敌夷则惟知大义,虽捐麋踵顶,有所不辞。”[52]意思是此行的目的乃是抵抗夷人,而非为了赈灾。赈灾讲究仁心;抗夷讲究大义。为了大义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抗夷”的旗帜赢得了江南士绅们的高度赞赏。上海士绅王赓保来信说,谢家福将众多孤儿从黑暗的“禽兽之域”中拯救出来,实在是一种伟大的壮举,这壮举足以证明世事尚有可为。王赓保说,自己很愿意与谢一起并肩战斗,抵抗夷人。[53]

 

惨绝人寰的丁戊奇荒
谢家福书信,引自苏州博物馆《谢家福书信集》

“抗夷”的旗帜也给谢家福带来了巨大的满足感,让他拥有了强大精神力量,来克服工作中遇到的种种苦难:“生平灭夷之志,刻不能忘,……(如今得此机会)而交臂失之,则身存实死,天下不必有此人,谢家不必有此子也。”[54]捐款者当中,偶有人提出耶稣教与天主教不同,不必过于仇视。谢家福有这样一段义正辞严的回击:

“某之所办者,不第在教门之良莠,尤重在中外之界限。山左灾民受洋人赈恤三月有余,几几乎知有洋人不知有中国矣。诸君好善乐输,下以回已去之人心,上以培国家之元气。即此便是忠臣,便是义士。若不能权自我操,反为教堂筹费,如国计何?且既受教堂之赈,必服外洋之教,无论其为天主、为耶稣,终不当以中国之民,服外教而废五伦,童子何知,坐令陷溺,于心安乎?”[55]

大意就是,谢家福并不在乎天主教、耶稣教的分别,只在意“中外之界限”,也就是不能让山东的难童接受洋人的赈济,不能让他们“知有洋人不知有中国”。

受这样一种“抗夷优先”理念的支配,谢家福将募来的活动经费,几乎全部用来与传教士争夺难童。曾有人建议谢拿出资金来开设粥厂,以解青州灾民的燃眉之急,结果被谢拒绝,理由是:儿童与成人不同。成人有觉悟,可以持节慷慨赴死;儿童无知,不懂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春秋夷夏大义。所以,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该优先救济儿童,以免其失节于洋人。谢在日记中说,自己对这个决定“理得心安”,并无愧疚。[56]

谢家福所谓的“成人有觉悟,可以持节慷慨赴死”,并非虚言。1877年的山东,就有昌乐县灾民“弗受洋赈”、乐安县灾民“俱情愿饿死,不受洋人之赈”的事情发生[57]。河南也是如此,某些灾民不肯接受洋人的赈济,社会上还出现了谣言,说传教士借赈灾之机行虐待之实。以致于有参与赈灾的洋人无奈给《申报》投书说:

“河南地方饥民大不解事,于教士所分给之银不肯领取,意谓西教士意在买服人心,诱人入教,故特给我等银钱,慎勿堕其术中。彼此相戒,竟无一人肯领。且仿铁泪图之式,造作诸般恶状,谓教士诱人入教,如此虐待。亦分贴多张,以冀煽惑人心,该省官宪无可如何。”[58]

不要洋人赈灾的银子,害怕被洋人骗了去剜眼挖心,这是可以理解的事情。此类谣言已在大清国读书人圈子和底层社会流传了上百年(甚至可以追溯到明朝利玛窦来华的时代)。但有人模仿《铁泪图》将传教士画成凶神恶煞,将剜眼挖心之类的场景用宣传品具象化,这显然并非灾民所为之事,他们忧死不暇,不可能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也就是说,河南也有一批类似谢家福这样的士绅,怀揣着“灭夷之志”在努力保卫“中外之界限”。

这种努力是成功的。在河南,传教士们不被允许逗留,也不被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赈灾。地方政府还发布了通知,若洋人不离开河南,官府不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当传教士花国香等人抵达开封时,城内已遍贴告白“宁可食夷肉,不可食夷粟”,书院也罢课称“要与西人打仗”,且下了战帖约在第二天[59]。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放弃了赈济河南灾民的计划。

据前往河南赈灾的苏州士绅孙传鸬《游汴见闻实录》里的描述,彼时的河南,正在上演“父子相食”、前一刻卖儿子后一刻反悔来赎“则小孩已在锅中矣”、“遥见一人持一(人)腿随食随走”、“人肉煮好者每块八文”……的人间惨剧。[60]

但是,本文绝非是要将谢家福这样一位中国近代赈灾史上的重要人物,塑造成一种简单的负面形象。谢一生从事赈灾活动,“先后通解赈银二百五十二万三千两有奇,活人无算”,这里面还不包括赈济山东灾民(难童)不足一年即筹集到的四十三万余两白银。这些钱全部用在了救灾之中(至少是送到了灾区地方政府手中)[61]。

事实上,以谢家福为代表的民间士绅,才是支持北中国艰难熬过“丁戊奇荒”的核心力量。以山西为例。按《清实录》的记载,清廷中央所拨赈灾款,总数不过数百万两,赈米也不会超过100万石,而《清史稿·曾国荃传》里的数据是“先后散发赈银一千三百万两,米二百万石,救活饥民六百万人”。也就是说,山西绝大部分的赈款和赈米都来自民间,包括中国士绅,也包括外国人士,其中又以中国士绅为最有力者。这也是《清史稿·食货志》仅笼统地说:“光绪初年,山西河南陕西之灾,拨币截漕均巨,合官赈、义赈及捐输等银不下千数百万两”,却不将官赈数字单独提出的缘故,“因为其份额远远小于义赈及捐输”。[62]

时代是多面相的,具体的历史人物也是,转型时代的历史人物尤其如此。


朝廷失职,谢家福们成了天愁地惨时代里的中流砥柱。但这些中流砥柱,自己也仍困在陈旧的“夷夏之防”里。


[1]《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9页。

[2]《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1页。

[3]《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1页。

[4]《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9页。

[5]《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9页。

[6]《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9-110页。

[7]《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0页。

[8]《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1页。

[9]《三晋石刻大全(盐湖区卷)》,三晋出版社2010年版,第407-408页。

[10]《曾国荃集》(一),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218页。

[11]《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0页。

[12]李玉文编著:《山西近现代人口统计与研究(1840-1948)》,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另有数据称,1884年山西共有1066.8266万人口,见《山西年鉴(1986)》,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10-411页。

[13]《山西通志·第五十卷 附录》,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1页。

[14]《曾国荃集》(一),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258-259页。

[15]《曾国荃集》(一),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259页。 、

[16]刘增合:《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87页。

[17]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58-459页。

[18]李珪:《云南近代经济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19]陈惟彦:《宦游偶记》卷上,“开州到任察看地方情形禀牍”,光绪二十年。

[20]刘光第:《南旋记》,《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第144-147页。

[21]何嗣焜:《存悔斋文稿·入蜀记程》。转引自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64页。

[22]《上海近代贸易经济发展概况(1854-1898年): 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257页。

[23]《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1882-1931):「海关十所报告」译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

[24]《上海近代贸易经济发展概况(1854-1898年): 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606-607页。

[25]《上海近代贸易经济发展概况(1854-1898年): 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635页。

[26]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49-452页。

[27]《林则徐全集·第8册信札卷》,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3846页。

[28]《许珏致赵尔巽函》。转引自刘增合:《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34页。

[29]《中国海关密档: 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1874-1907)》,第七卷,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009页。

[30]《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89页。

[31]《拟弛自种鸦片烟土禁论》,《申报》1872年7月9日。

[32]《李鸿章全集6·奏议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65页。

[33]《郭嵩焘全集》(四),岳麓书社2018年,第809页。

[34]《刘坤一集》第四册,岳麓书社2018年版,第352页。“刘坤一复刘仲良函”。

[35]周育民:《19世纪60-90年代清朝财政结构的变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第4期。

[36]何启、胡礼垣:《劝学篇书后·去毒篇辩》。转引自刘增合:《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34-335页。

[37]何启与胡礼垣的这项统计并非夸张,实际上颇符合1900年之后清廷的财政结构。清廷的财政收入,光绪二十九年为1亿两有余;光绪三十一年至多不超过1.5亿两;光绪三十四年增长至2.42亿两有余。而土洋药税厘收入总数,光绪三十一年约为0.23亿两;光绪三十二年约为0.24亿两;光绪三十三年约为0.20亿两。也就是说,鸦片税收在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中,长期维持在10%以上这样一个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从1870年代开始到1900年代,清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围绕着国产鸦片这项巨大税源,有着长期的博弈,其结果便是越往后,中央从国产鸦片中得到的财政收入越高。相应的,因国产鸦片盛行,进口鸦片总量萎缩,海关的洋药收入渐有减少。

[38]于恩德:《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文海出版社1934年版,第96-97页。

[39](台湾)《中硏院近史所集刊》第45卷,2004年,第94页。

[40]《谕禁止外人入内地放赈及贩卖灾民妇女》,《清季外交史料(二)》,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53页。

[41]瞿鸿禨:《请防外患以固根本疏》(光绪四年)。《皇朝道咸同光奏议》,总第3473页。转引自夏明方《论1876至1879年间西方新教传教士的对华赈济事业》,《清史研究》1997年02期。

[42]《谕禁止外人入内地放赈及贩卖灾民妇女》,《清季外交史料(二)》,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53页。

[43]《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7页。

[44]《曾国荃集》(三),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545页。

[45]夏明方:《论1876至1879年间西方新教传教士的对华赈济事业》,《清史研究》1997年02期。

[46]《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6页。

[47]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页。

[48]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页。

[49]李文海等:《中国荒政书集成》第8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462-5464页。

[50]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页。

[51]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76页。

[52]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84-85页。

[53]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83页。

[54]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85页。

[55]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86-87页。

[56]苏州博物馆:《谢家福日记(外一种)》,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93页。

[57]朱浒:《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 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7页。

[58]《论西人助赈并无他意》,《申报》1878年6月22日。

[59]李文海等:《中国荒政书集成》第9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206页。

[60]李文海等:《中国荒政书集成》第9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206-6207页。

[61]苏州博物馆:《谢家福书信集》,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序言”第4-5页。

[62]王乃德、翟相卫:《“丁戊奇荒”与晋商捐赈》,《史志学刊》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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