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中共民主建设成就:民主政治 选举第一

抗战时中共民主建设成就:民主政治 选举第一

  在1942年抗日战争最艰难的时刻,作为“不官不党居第三者地位”的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回国考察了重庆之后忧心如焚。但延安之行,他却深深地为共产党人开创的民主新风和延安精神所打动,预言“假如更多的人像他们那样刻苦耐劳、埋头苦干,我们中国一定可以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八年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非常艰苦的局部执政条件下,号召延安要做全国宪政民主的楷模,取得了民主建设的重大成就,初步彰显了民主执政的卓越能力,日益赢得了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和国际友人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第一,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科学理念,强调党的领导主要靠党的政治优势来实现。毛泽东1940年3月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明确提出,“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有更优越的条件,不必有更多人数”。中国共产党对政权机关和参议会的“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并反复强调,“绝不能以为我们有军队和政权在手,一切都要无条件地照我们的决定去做,因而不注意去努力说服非党人士同意我们的意见,并心悦诚服地执行。”“我们只破坏买办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阶级的专政,并不代之以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第二,创造性地建设和完善政权组织,并善于通过充分发挥政权组织的功能(而不是代替政权组织)来实现党的领导。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政府及民意机关实行有鲜明特色的“三三制”政权形式。“三三制”原则是毛泽东在1940年首先提出的,要求在政府和民意机关人员组成的比例原则是,中共占1/3,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占1/3,中间派(包括不积极反共的代表)占1/3。强调党对“三三制”政权的领导是非强制性的非权力领导影响力。党向政府和参议会提出建议,要使建议获得通过,就要依靠建议本身的正确、适当,并通过政府、参议会内部中共党员的宣传和说服,以取得多数的赞成。1942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明确要求:“党对参议会和政府工作的领导,只能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党委及党的机关无权直接命令参议会和政府机关”,“党团必须服从同级党委,但党团的工作作风必须刷新,不是强制党外人士服从”,如果“党团意见未被参议会和政府通过时,必须少数服从多数,不得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1940年到1941年,“三三制”在边区及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普遍开始推行。它在政治上由一党领导,在组织和制度上实行党政分开、民主选举和少数服从多数,而不是由一党控制,更不是由一党包办、党政不分。这是一种政治基础大大扩展了的政权形式,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具有重大的阶段性意义。

  第三,善于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参加选举实现党的领导。各抗日根据地政权组织由参议会和政府两部分组成。从1937年下半年开始,陕甘宁边区及晋察冀、晋冀鲁豫、晋冀豫、晋绥、山东、华中、华南等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相继进行了相当普遍的民主选举,并由此产生了边区及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参议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党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广泛动员和精心组织人民群众参加选举。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为改选和选举各级参议会的指示信》,强调指出:“民主政治,选举第一;选举自由,不得妨害;如果有人轻视选举,或者说不要选举,就等于不要民主;而不要民主,就等于不要革命”。限于战争环境和民众文化政治素质不高等情况,陕甘宁边区及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选举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大致说来基本的方式是召开选民大会,集中进行投票,同时设立流动票箱,采取流动投票等方式。据统计,1937年和1941年,陕甘宁边区的两次选举,选民参选率都达到了80%以上,根据地和游击区的比例也很高,比例低的也在半数以上。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民主选举亦相当成功,参选比例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具体的选举办法上,中国共产党人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结合各地实际发明了“认人投豆选举”、“烧香点洞选举”等多种形式。另外,还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选举法规保证了选举的成功。中共在选举工作上表现出来的天才的社会动员能力和精湛的社会组织艺术,是其获得民主革命时期广泛政治认同的重要因素。

  第四,善于通过法律制度建设保证党对政权的依法领导。据不完全统计,边区和根据地所制定的涉及政权组织的施政纲领和法律、法令、条例达30多件。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党还在根据地制定并实施了保障人权条例,是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重大决策,也是各抗日民主根据地法制建设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在各施政纲领确立的人权原则指导下,几乎所有根据地都制定了保障人权的法律。这些人权条例的公布和执行,在中国人民民主法制史上揭开了用法律保障人权的新纪元。

  综上所述,我们党在延安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局部执政的条件下,领导边区和根据地政权是相当成功的,其经验概括起来,就是遵循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精神,在局部执政中保持了清正廉洁,赢得了人心,改造了民风,带领边区和根据地人民建设了一个亘古未有的新社会。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出现了和平民主的曙光。为推动联合政府的成立和争取战后和平民主的前途,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与美国总统特使赫尔利在抗战胜利前夕举行了一次重要的谈判,不仅以极大的诚意争取美国政府对中国和平民主前途的支持和影响,而且毛泽东亲赴重庆谈判,并最终达成了《双十协定》的结果。这样,在抗战胜利后最初的一年时间内,中国政局出现了近代历史上一个极为特殊的时期,至少就表象而言,不同的党派、政治团体,各以独立的政治立场与主张,做着基本上是和平的斗争和竞争。这种政党之间基本上以和平的手段来展开政治斗争和政治竞争的局面,除了民国初期曾一度出现过外,还从未有过。中国共产党是迫切希望这种政治局面可以逐步发展下去,期望与国民党一起联合执政来和平建设自己的国家,从而真正开创中国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的。据资料称,为落实《双十协定》,中国共产党做了很多积极的准备,甚至已经决定将来把党中央机关放在扬州。

  但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及爱国人士的所有良好愿望和努力很快便被蒋介石国民党的装甲车轧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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