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妾在古代为何被称为家累之人(在古代妻妾的区别)

“累”的“妻妾”义不是来源于“累赘”“包袱”义,也不是来源于“疲劳”义,而是来源于“累”的“财产”义。在汉语中,用来称呼妻妾的词语很多。“拙荆”“贱内”“内人”皆是,这些词语比较常见,构词理据也比较清楚。

汉语中还有一个词语也是用来称呼妻妾的,那就是“家累”。《土风录》:“妻孥谓之家累。”妻妾何以称“家累”呢?

妻妾在古代为何被称为家累之人(在古代妻妾的区别)

“家累”最初当作“累”,语出《汉书·西域传》:“募民壮健有累重敢徙者诣田所”,颜师古注曰:“累重谓妻子家属也。”那么,“妻妾”为何用“累”来指称呢?

也许多数人会认为,“累”就是“累赘”“包袱”。古代的文人士子多是先成家而后立业,而立业就会觉得有妻妾家室会有所束缚,妻妾自然就成为他们的“累赘”,成为他们的“包袱”。这种看法,似乎有些道理,其实是不能服人的。

如果“累”的“妻妾”义来源于“累赘”“包袱”义的看法能够成立的话,“累”也有“疲劳”之义,是不是可以说拥有妻妾,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自己的妻妾,生活就很“疲劳”呢?

其实,“累”的“妻妾”义不是来源于“累赘”“包袱”义,也不是来源于“疲劳”义,而是来源于“累”的“财产”义。“累”的“财产”义在古文献中屡见不鲜。《汉书·匈奴传》:“悉远其累重于余吾水北。”颜师古注:“累重谓妻子资产也。”从颜师古的注可以看出,在古代,“累”还包括财产。

我国古代是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女性完全没有地位可言。在经济上,她们完全依附男子,毫无独立性。在文化上,她们被赋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可以这样说,她们就是男子的一种资产,一件物品,可以赠送,可以交换。

正因为如此,才有“送妾”的说法。据说战国末期的吕不韦,为了部署进入秦国的计划,不惜花重资买来赵姬为妾,并进献给秦异人以达到自己飞黄腾达的目的。女性在他们的眼中,常被视为“物品”“财产”,因此也就有“正房”“侧房”“正舍”“贱室”“敝房”“房下”“屋里”“侧室”等各种以舍、房等家庭财产来对妻子进行指称的文化词语,才产生了众多与“物品”“财产”称呼妻妾有关的文化现象。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房”“舍”“室”多以“妻妾”居住的地点而言,但从深层次来看,也是男权社会根源的反映。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帑”(古同“孥”)字看出“妻妾”与财产的关系。《左传·文公六年》:“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杜预注:“帑,妻子也。”“帑”字从巾,巾表示财物。

因此,从“帑”字也可看出把妻妾称为“家累”与财产有关系。“家累”用来指称“妻妾家属”,后来又演变为“贱累”。“贱累”多是对妻妾的一种谦称。

不过,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深深地反映出了我国古代女子在社会中的低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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