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黄犬的典故(欲牵黄犬典故)

黄犬叹,典故名,典出《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李斯竭忠为秦,然而受到陷害,临刑之前,想到不能再与其子牵黄犬共出上蔡东门去追猎狡兔,便父子相对大哭。后遂用黄犬叹指蒙祸受害,后悔莫及,或写离开官场的自由生活。

东门黄犬的典故(欲牵黄犬典故)

解释

指蒙祸受害,后悔莫及,或写离开官场的自由生活。

典源

原文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文: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译文

赵高派他的门客十多人假扮成御史、谒者、侍中,轮流往复审问李斯。李斯改为以实对答时,赵高就让人再拷打他。后来二世派人去验证李斯的口供,李斯以为还和以前一样,终不敢再改口供,在供词上承认了自己的罪状。赵高把判决书呈给皇帝,二世皇帝很高兴地说:“没有赵君,我几乎被丞相出卖了。”等二世派的使者到达三川调查李由时,项粱已经将他杀死。使者返回时,正当李斯已被交付狱吏看押,赵高就编造了一整套李由谋反的罪状。

二世二年(前208)七月,李斯被判处五刑,判在咸阳街市上腰斩。李斯出狱时,跟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他回头对次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又怎能办得到呢!”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

释义

李斯竭忠为秦,然而受到陷害,临刑之前,想到不能再与其子牵黄犬共出上蔡东门去追猎狡兔,便父子相对大哭。后遂用黄犬叹、叹黄犬、悲东门、忆黄犬等指蒙祸受害,后悔莫及,或写离开官场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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