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房一夜夫妻情难救溥仪李玉琴婚姻

应该提及的是,李玉琴成为长春市图书馆干部是1956年8月间的事儿。此前仅半个月,我国政府在沈阳和太原同时开庭,审判侵华日本战犯,溥仪出席沈阳军事法庭作证,提供了有力的证词,令原“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和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低头认罪了。

监房一夜夫妻情难救溥仪李玉琴婚姻

应该提及的是,李玉琴成为长春市图书馆干部是1956年8月间的事儿。此前仅半个月,我国政府在沈阳和太原同时开庭,审判侵华日本战犯,溥仪出席沈阳军事法庭作证,提供了有力的证词,令原“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和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低头认罪了。

李玉琴被带到位于宽城区的市图书馆,随即被分配到参考部,参与整理“满洲国”留下的大批日文参考资料,那些大部头精装书籍,在书库里堆放了多年,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土,现在将通过他们的劳动编目上架,以备研究人员和广大读者查阅。虽然劳动量很大,而且有一半属于体力性劳动,但这位“皇娘”还是非常高兴,她终于能为社会做点事情了。

李玉琴的心绪很好,继续和丈夫通信。溥仪有时还开列书单子让妻子买。1956年国庆节过后,李玉琴给溥仪写的一封信保存了下来,信中很大篇幅讲长春国庆节盛况,讲在“向科学进军”活动中图书馆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摘引的段落则表达了参加工作的喜悦心情,那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足令收信人想见她是多么热爱自己的岗位。

亲爱的溥仪:我早就想给你写信,可是你要的书始终没买到……我感谢政府给我分配一个光荣的图书馆员工作。每月除掉房费、灯火费、工会会费、互助费、澡票费,还能剩46元多钱。所以我除给妈妈9元钱外,还还一点债。再除下生活费,还有做衣服的钱。吃的也不坏,我的生活是很好的。每礼拜一回家看望母亲。倒是因为学习紧张,时间总是很紧凑的。我的身体也很好,这一切你都不用惦念,有病也有公费医疗。希望把你的情况告诉我。天冷了,如缺什么东西,我可以给你买。我是时刻希望你学习,争取进步再进步,早日参加祖国建设。12月份过年放假时,我如有条件会去看你的。

然而,李玉琴写这封信的时候,她的内心也正经历着激烈的斗争。一些关心她的同事,劝她与溥仪划清界限、脱离关系,有人说:“你这么年轻,为什么不趟自己的路?还想等皇帝老头回来受封吗?还贪图享乐吗?”还有的说:“康德是头号战犯,绝不会轻易放出来,如不跟他划清界限,还有失业的危险,这叫立场问题!”也有当面不说,却专在背后讲的人,说什么“她呀,还铁等康德呢!在宫里呆了二年半,把自己的苦出身全忘干净了”,“留恋娘娘生活,政治觉悟太低”……既然溥仪是要受到审判的战犯,怎样对待他就不仅是丈夫问题,确实还有政治立场问题。

进入1956年12月以后,馆内开展每年一度评选先进工作者活动,虽然李玉琴来馆时间不长,但能虚心学习,工作努力,逐渐受到好评,获得参考部的一致推选。不料刚拿到馆里就被碰了回来,因为“评上皇娘怕不太合适”。也可以提出这样的理由:“让皇娘管理图书怕不大合适吧?”真出这种事可就活不下去了。

当时还发生这样一件事:李玉琴见到一幅周总理在革命年代剃光头骑大马的照片,不假思索顺嘴说了一句:“看,周总理还是光头呢!”不料,这成为一根导火线,馆里开会批判她了。那位女同事说她“炫耀自己当娘娘的丑恶历史,是封建思想作怪,看不起无产阶级领袖”。说来说去还是因为她有一个见不得人的被关押的丈夫!从理智上来说,无论如何是应当结束这种“可耻”的婚姻关系了。

李玉琴决定正式向丈夫提出这个回避不了的离婚问题,便在1956年12月25日动身,第四次前往抚顺。

李玉琴并不情愿走进那高大的院墙,也不情愿上战犯堆里去找丈夫,却只好如此。她照例坐在那间由讯问室改设的家属会见室,照例从那个熟悉的长条沙发上站起来迎接溥仪,而且脸上还浮着照例的微笑。

“今天,咱们郑重其事地研究一下生活上的事吧!”李玉琴说。溥仪怔住了,眼神里流露出奇怪的目光,稍后才恍然大悟地“嗯”了一声。

“我想,还是敞开胸怀谈一谈好,反正早晚要说。”李玉琴不忍心直接说出“咱们分手吧”这句话。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溥仪又做出一个怪样,那是原在宫里常比划而只有两人明白的样子,这一让人难忘旧情的动作再度搅碎了妻子的心!丈夫啊,你希望妻子一次一次地到抚顺来,你却不知道妻子在外边的日子多难过,她也不可能把一切都告诉你,这憋在心里的滋味不好受哇!

“到底判了多少年?你什么时候能出狱?”李玉琴又提出了这个明知丈夫回答不了的问题。

“没宣判,没日期,一切都不知道!”溥仪确实对出狱问题毫无信心,因为是头号战犯,即使能放出来,恐怕也是全所的最后一名。

“那怎么办呀,我在外边被人家看不起,更不敢说你是我的丈夫。”

“我有罪,对不起你!”这句话李玉琴听够了,已经讨厌了,等待丈夫这么多年,千辛万苦来一趟难道就为听这样一句话?

“我来一趟不容易,呆一会儿就得回去了,你在这里也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工作,有没有我都一样,我看还不如解除这种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也免得别人说我‘舍不得康德’、‘还想当娘娘’。再说咱俩年龄相差悬殊,兴趣很难一致,我喜欢的你不一定喜欢,你喜欢的我也不一定喜欢。勉强在一起对谁都没有好处……”

“不!不!我们感情不是很好吗?你说的那些,我并不那样想,为什么兴趣不能一致呢?”

“你对我现在虽然很不错,但总是呆在监狱里……”两人心平气和地谈着,谁也没逼迫谁怎样,李玉琴难过得流泪,溥仪也低下了头。

“我想来想去还是离了的好……”说这话时,李玉琴的眼泪早已止不住了,他们毕竟夫妻一回,此时时刻的难堪可以想见。在这个意外发生的僵局中,管教员李福生当机立断,让溥仪先回到狱室去,他想再与李玉琴谈谈。

李福生回忆说:“我反复做她的工作,劝她最好不要离婚。我说:‘现在溥仪已有很大进步,如果你提出离婚,对他的改造是不利的。’但李玉琴认为,她与溥仪‘没有真正的夫妻感情’,她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与溥仪结婚的。她说:‘我要过正常人的生活,与溥仪必须离婚。’她态度坚决,怎么劝说也听不进去。”

管理所的干部也纷纷加入谈话。有人说,溥仪的改造事关重大,希望李玉琴继续帮助他;还有的引用溥仪说过的话,诸如把妻子作为“唯一的安慰者”,“要努力改造,将来与妻子重建幸福家庭”等,请李玉琴关心他。然而,“改造”一类字眼恰恰是李玉琴当时最不爱听的,因为这意味着溥仪过去确实是坏人,多年血泪却换得这么一个坏丈夫,让她从思想感情上接受不了!

“溥仪将来会出去工作的。”

“几时能出去?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处理溥仪的问题?”

“这是政府的问题!我们只是管理,无权处理。”

“既然无期限,我坚决离婚!”

按李玉琴的看法,溥仪三五年不会释放,因为他是“头号”,回国关押仅五六年,连很普通的历史反革命犯也要判10年、20年,哪会临到末代皇帝头上还有“特赦”一说?而且,即使妻子肯为丈夫牺牲一辈子,又能换回什么?还不是歧视、失业、忧愁、痛苦!

“告诉你们,我已经有朋友了!溥仪出来再当大官,我也不希罕。因为我本来就是穷人,不愿意高攀!”李玉琴竟放肆地胡说起来。

“你怎么这样难说话?简直比溥仪还难说话!”他们也生气了。

“难说话就难说话,反正我要离婚!”李玉琴与管理所的干部没有谈拢。接着,溥仪便找到李玉琴,向她表示了态度:“既然如此,这勉强不了你,我也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你的痛苦上。我希望离婚之后,我们还是朋友,好像兄妹一样……”

“那一定的,我们还是朋友,以后感情也不坏。”这是李玉琴流着眼泪的答复。

“玉琴,难道只能如此?你是我的寄托和希望啊!你就看不出来我是怎样不愿意离开你吗?”溥仪的神情是痛苦的。

“你现在对我好,谁知以后会怎样?你是皇帝脾气,和一般男人不同啊!”李玉琴故意说话气人,因为她不愿意看到溥仪苦苦恋情于自己。没想到溥仪真改脾气了,对特赦后结婚的妻子事事顺从,成为模范丈夫。

尽管会见时间一再延长,还是不见转机,李玉琴咬牙说些狠心的话,可内心却不容易恨起来,也很难与溥仪一刀两断,事情就是这么矛盾着。

按照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对战犯改造的原则,抚顺战犯管理所的领导,为挽回溥仪的婚姻巨变,继续做了大量的努力。孙明斋所长听完李福生的汇报非常着急,把溥仪叫到办公室问道:“是不是就不可挽救?”

“她很坚决。”溥仪回答说,“我想我比她也是太老了,她不幸福……”

“你的态度很好,且看她是不是还有信来吧!”所长仍然抱着希望。

关于这以后的情况,溥仪回忆说:“过了几天,竟真的又收到她的来信。因为这次离婚始终是两人和蔼协商的结果,并未发生彼此感情的破裂。因此,她回家以后又给我寄信、寄东西,安慰我。来信说还惦念我,又说她母亲、姐姐和她连新年也没有过好,都难过得流了泪。又说,如果我能够早日出去的话,她还可以等待一个时期等等,我的这颗心又被弄得动荡不安起来了。所长又找我谈话,给我出主意说:‘让她来,再谈谈,好不好?’于是我又给她发了一封信,她接到信很快就来了。当时正在春节放假期间,按规定是不能接见的,可组织上特别许可在假日内会见,为了照顾我们,还告诉说有话可以尽量谈,谈几天都可以。并破格允许她和我住在一起。尽管政府这样为我们的终身幸福着想,但商谈结果还不得不尊重她的意志,我们双方决定离婚。”

溥仪和李玉琴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同居了一宿,这是新中国监狱史上的一件大事,据当时担任管教科科长的金源回忆,管教科的同志再度与李玉琴深谈,仍无结果。经所内几位领导研究,都认为这不单是私生活问题,还关系到溥仪的继续改造,因为溥仪特别想念她,只有这唯一的妻子了。于是,他们径直向中央公安部一局请示。时间不长,公安部一局局长凌云同志传达了罗瑞卿部长的答复:宁可破例让溥仪同李玉琴在所内同房,恢复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要轻易地允许离婚,要尽量做好李玉琴的工作。当金源把这一指示向李福生传达时,令其大为惊讶,允许在押国内战犯与探亲家属同居,这可是从无先例啊!管教科几位干部马上动作,在管理所主楼后面管教人员办公室一侧的平房内清理出一个房间,打扫干净,安设了双人床和全套被褥。与此同时,又派人在厨房为他们准备了一顿不错的晚餐。

自大栗子分别11年了,溥仪和李玉琴终于又有了同桌共餐的机会,继而是同床共眠。当留宿房间内只剩下两人时,除了心平气和继续白天的讨论外,自然也有夫妻的温存。因为并未出现感情骤然破裂的情况, 他们能够友好相处到最后。

“保留这种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对你有什么好处?对我却有种种危害,那又何必呢!再说你有病,我们在一起也不过象兄妹或朋友那样,将来还不是孤苦伶仃剩下我一人,叫我怎么过?”李玉琴坦诚而言。

“实际上你就是我的一个妹妹,我是对不起你的,让你等了这么多年,受了那么多苦。”溥仪深深自责,又满怀依恋地问道,“离婚后你还能来看我吗?”

“存在关系我们是朋友相处,不存在关系我们还可以是朋友。我会继续关心你的改造,你改造好了,我也高兴。”溥仪不住地流泪,李玉琴更是呜呜啕啕地哭,两人深深感到那种非感情原因离婚的痛苦。

李玉琴最后一次去抚顺,本来是为了办理离婚手续,内心是痛苦的。不料又突然冒出一个在监狱内与正商谈离婚的丈夫同居的机会,她毫无准备,一颗心全被搅碎了。她回忆说,那天晚上她哭得泪人一般,几乎晕了过去,虽然不乏缠绵,过后却只记得丈夫为自己脱衣、系鞋带等笨拙的爱抚动作,别的都不记得了。她又说,溥仪过去信奉“神仙眷属”的生活,不能不说是一种病态,然而,如果他生在普通人家,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是一定会留下儿女的。

第二天李玉琴又气又羞,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沉重感。她认为自己提出离婚并不仅仅是为了夫妻生活的满足,她说过,一个长年吃素的人也就讨厌肉了,一个多年不接触男人的女人也能习惯,如果没有政治压力就不可能离婚。刚度过这个永远忘不了的早晨,她便决定离开这里,这天是1957年2月4日,旧历正月初五。

“还有什么困难、要求?提吧。”分别时溥仪主动说。

“不!你的东西我一样也不要。只是到抚顺来,欠了点债,以后你有条件时就帮我还上吧。”李玉琴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李玉琴刚走,管教科科长金源便过来问溥仪昨晚谈得怎样?溥仪哭丧着脸说,谈了一宿,李玉琴也哭了一宿,不管怎么说还是要离婚。

离开管理所,李玉琴没有向往次那样直奔火车站,而是穿越街区,来到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门口,并迈动沉重的双腿走了进去。在第一合议庭办公室内,她受到院长李国章的接待。

“你的姓名?”

“李玉琴。”

“还有字、号或别名吗?”

“有个别名溥维清,是1946年在天津居住时使用的。”

“年龄?”

“28岁。”

“职业?”

“长春市图书馆馆员。”

“谈谈案由吧!”

“我要与溥仪离婚。”

“溥仪?……”李国章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不禁睁大了惊异的眼睛,并抬头细看眼前这位容貌清秀、穿著朴素、举止大方的年轻妇女。

“是的,爱新觉罗?溥仪!”李玉琴语气肯定。

“谈谈被告的身份!”李国章神态庄重地提出了要求。

“他51岁,满族,皇族出身,曾任“满洲国”皇帝,文化程度私塾10年,语文程度大学,数学不会。现在战犯管理所改造。”原告回答。

“你们何时结婚?”

“1943年4月。”

“谈谈结婚经过。”

李玉琴回忆说,接待她的审判员严肃而有礼貌,庄重不减热情,使她油然而生出信任之感,遂把身世、遭遇、委曲一吐为快地全都说了。

“你为什么在过去很长时期里没有提出离婚呢?”审判员又问。

“过去我被封建礼教捆绑得喘不过气来,思想不解放。我与溥仪不能生活在一起,年龄相差很大,结合又不出于我的自愿,为了参加祖国建设和个人幸福,我要离婚!”她又说,“我因有这样一个丈夫而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对待,然而溥仪以及他们家族内有钱有地位的人却不关心我,连战犯管理所也认为我不该离婚,难道我就该为他牺牲一辈子?”

李玉琴说完就哭了,哭得很伤心。审判员李国章显然也有点激动,他感到案情不同寻常,同时对这位敢于挣脱封建婚姻枷锁、向“皇帝”提出离婚的女性十分钦佩。听说李玉琴还要赶火车,也不挽留,只让她尽快写出正式诉状寄来。她不愿这起“皇帝”的离婚案引动社会上的轩然大波,临走还向审判员建议说:“我最后有个要求,这个案子最好不要公开审理。”李国章随即向法院审判委员会汇报了李玉琴投诉的经过详情。

1957年3月16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收到了李玉琴寄自长春的正式诉状,谈到离婚理由时她写道:

回想过去,瞻望将来,我再也不能与溥仪维持那种所谓的“夫妇”关系了。第一,当时和溥仪“结婚”不是出于我自愿,在敌伪统治下,别说我是穷人家的孩子,任何人都很难抗拒。第二,我和溥仪分离了11年之多,过去相互间也无真正的感情,再说既是夫妻又总分离着。第三,溥仪比我大22岁,年龄相差太大,生活习惯不一样,也就不容易好。我坚决与溥仪脱离夫妇关系,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处。

1957年4月5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请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决定由审判员王殿贵、人民陪审员金殿富、张有为组成合议庭,依法按照普通婚姻案件进行审理。

4月29日,审判员王殿贵一行3人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说明案情后,该所白科长和李福生等同志介绍了溥仪接受改造、思想转变的情况。王殿贵听后心中激动万分,将皇帝改造成新人,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才能办到,他又担心地问:“离婚对溥仪改造有无影响?”

“影响肯定是有的……”李福生滔滔不绝地讲述了自两人通信以来溥仪对李玉琴的依恋之情,以及他在唯一的妻子身上所寄托的希望,也讲述了妻子提出离婚后溥仪的沮丧心境和公安部领导的有关指示。管教科白科长插嘴说:“不要轻易离婚不是不准离婚,我们对双方做了许多工作,但李玉琴态度坚决——人家有理,合法嘛。我们相信溥仪能够正确对待这个问题,他也应该考虑李玉琴的幸福嘛。他们签了个‘离婚字据’,你们看到没有?”

“看到了,是李玉琴提供的,已经在卷。”王殿贵如卸重负。

经与抚顺战犯管理所研究该案审理问题,由于溥仪当时是未决犯, 法院不能对他实体传讯。于是王殿贵将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通过该所送达溥仪。溥仪收到起诉状副本立即写出《答辩》,这份材料由抚顺战犯管理所于5月4日交到法院合议庭,现已成为珍贵的“文物级”历史档案了。溥仪写道:

1942年,我的爱人谭玉龄故去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分子吉冈安直(日本关东军参谋),多次给我拿来很多女人的相片(起初是日本妇女的相片, 后来又拿女子中学的中国女人的相片),又带一个小学教员见过我,我没有答应。我表示希望和一个年纪小的(小学生也可以)女人结婚。后来吉冈安直便拿来很多很多的中国人(在小学念书的)的相片,我挑选了李玉琴。随后,吉冈安直便把她带来见我。吉冈走后,我曾表示愿意和她同居,问她的意见,当时李玉琴便答应了。当然,在日伪暴力统治下,才15岁的李玉琴是不敢否认和违抗的。于是就决定了我和她的结婚(当时我还有原妻郭布罗·婉容)。这说明我们结婚的基础是根本不巩固的……身世、遭遇、委曲一吐为快地全都说了。

“你为什么在过去很长时期里没有提出离婚呢?”审判员又问。

“过去我被封建礼教捆绑得喘不过气来,思想不解放。我与溥仪不能生活在一起,年龄相差很大,结合又不出于我的自愿,为了参加祖国建设和个人幸福,我要离婚!”她又说,“我因有这样一个丈夫而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对待,然而溥仪以及他们家族内有钱有地位的人却不关心我,连战犯管理所也认为我不该离婚,难道我就该为他牺牲一辈子?”

李玉琴说完就哭了,哭得很伤心。审判员李国章显然也有点激动,他感到案情不同寻常,同时对这位敢于挣脱封建婚姻枷锁、向“皇帝”提出离婚的女性十分钦佩。听说李玉琴还要赶火车,也不挽留,只让她尽快写出正式诉状寄来。她不愿这起“皇帝”的离婚案引动社会上的轩然大波,临走还向审判员建议说:“我最后有个要求,这个案子最好不要公开审理。”李国章随即向法院审判委员会汇报了李玉琴投诉的经过详情。

1957年3月16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收到了李玉琴寄自长春的正式诉状,谈到离婚理由时她写道:

回想过去,瞻望将来,我再也不能与溥仪维持那种所谓的“夫妇”关系了。第一,当时和溥仪“结婚”不是出于我自愿,在敌伪统治下,别说我是穷人家的孩子,任何人都很难抗拒。第二,我和溥仪分离了11年之多,过去相互间也无真正的感情,再说既是夫妻又总分离着。第三,溥仪比我大22岁,年龄相差太大,生活习惯不一样,也就不容易好。我坚决与溥仪脱离夫妇关系,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处。

1957年4月5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请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决定由审判员王殿贵、人民陪审员金殿富、张有为组成合议庭,依法按照普通婚姻案件进行审理。

4月29日,审判员王殿贵一行3人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说明案情后,该所白科长和李福生等同志介绍了溥仪接受改造、思想转变的情况。王殿贵听后心中激动万分,将皇帝改造成新人,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才能办到,他又担心地问:“离婚对溥仪改造有无影响?”

“影响肯定是有的……”李福生滔滔不绝地讲述了自两人通信以来溥仪对李玉琴的依恋之情,以及他在唯一的妻子身上所寄托的希望,也讲述了妻子提出离婚后溥仪的沮丧心境和公安部领导的有关指示。管教科白科长插嘴说:“不要轻易离婚不是不准离婚,我们对双方做了许多工作,但李玉琴态度坚决——人家有理,合法嘛。我们相信溥仪能够正确对待这个问题,他也应该考虑李玉琴的幸福嘛。他们签了个‘离婚字据’,你们看到没有?”

“看到了,是李玉琴提供的,已经在卷。”王殿贵如卸重负。

经与抚顺战犯管理所研究该案审理问题,由于溥仪当时是未决犯, 法院不能对他实体传讯。于是王殿贵将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通过该所送达溥仪。溥仪收到起诉状副本立即写出《答辩》,这份材料由抚顺战犯管理所于5月4日交到法院合议庭,现已成为珍贵的“文物级”历史档案了。溥仪写道:

1942年,我的爱人谭玉龄故去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分子吉冈安直(日本关东军参谋),多次给我拿来很多女人的相片(起初是日本妇女的相片, 后来又拿女子中学的中国女人的相片),又带一个小学教员见过我,我没有答应。我表示希望和一个年纪小的(小学生也可以)女人结婚。后来吉冈安直便拿来很多很多的中国人(在小学念书的)的相片,我挑选了李玉琴。随后,吉冈安直便把她带来见我。吉冈走后,我曾表示愿意和她同居,问她的意见,当时李玉琴便答应了。当然,在日伪暴力统治下,才15岁的李玉琴是不敢否认和违抗的。于是就决定了我和她的结婚(当时我还有原妻郭布罗·婉容)。这说明我们结婚的基础是根本不巩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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