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实为部族政治:天下是私天下以私利为重

清朝实为部族政治:天下是私天下以私利为重

  曾国藩的奏折为什么要抄给老乡

  同治九年(1870),曾国藩在办理天津教案的时候,按照朝廷的意旨,本着息事宁人的办事原则,处分了天津有关官吏和百姓,对法国表现出了委曲求全的姿态。朝中官员纷纷上书弹劾,针锋相对。在北京的湖广会馆,乡人们更是把曾国藩写的匾额拆除焚毁以示愤怒。事情发生后,曾国藩本人也对自己的做法羞愧不已,他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这样说道,“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乡党之责,或者出于乡情,爱之愈深,责之愈切。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乡土观念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官场之上,乡土观念成为人与人之间看不见的联系纽带。

  虽然曾国藩因为天津教案开罪了乡党,但不可否认的是,以曾国藩为首领的湘系却是靠着浓厚的乡土观念发展起来的。湘军的兵源基本上都是来自于湖南本土,其组成人员遍及三湘四水。人们以“湘军”称呼,这里就透露出浓郁的乡土气息,曾国藩的幕府80余人中湘籍就占去了1/4。在湘军中,湖南本地人是一支重要的力量。湘军将帅,从创始人到第二代如刘坤一等,基本上都是籍隶湖湘。湘军将帅随着军事力量的发展壮大,遍布天下,后来很多人都成为督抚提镇,由军而政,形成庞大的湘系军事政治集团。

  早在太平天国爆发之前,在湖南、湖北两省的地界上就形成了一个以曾国藩为中心的经世派士人集团。这些人在私底下互通声气、相互勾连。很多时候,他们会通过在朝为官的曾国藩来转达湖南士人对于国家政策的意见和看法,而曾国藩也会适时通过这种方式来寻求乡人的支持和拥护。每当曾国藩在奏陈重要事情时,往往会将奏折誊抄一份,转寄给湖南的那些故交旧友,以此来向乡人们传达一个信号:我曾国藩虽然身居高位,但并没有辜负乡人们的期望,你们对我来说很重要。

  需要在这里指出的是,这些湘系势力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他们之间或是师生、或为亲友。比如说曾国藩与彭玉麟、李鸿章的师生关系,罗泽南与胡林翼的师生关系,胡与罗、罗与曾、曾与郭嵩焘、李续宜、李元度又存在着亲家关系。这样,湘系势力个体之间就结成了以同乡、师生、亲友为纽带的庞而杂的人际关系网络,这个网络在晚清官场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盘根错节的网络关系就等于把权力结构进行一系列的重组和再分配,它的目的指向性就一个,那就是把正式权力资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来使用。这也是为什么在封建政治制度中,官与民在对权力的认识上会产生激烈冲突的根本原因所在。

  清末一个个地方实力派系的产生,主要是源于制度性的权力管道渗透进古代中国的传统乡土观念,并使得这种“地缘性”的观念也转化为官场基因的一部分。湘系势力在晚清权力结构中的异军突起,就是“地缘效应”在官场上的真实写照。如果说地方权力集团改写了中国近现代史也并不为过,这其中尤以曾国藩的“湘军”和李鸿章的“淮军”的先后崛起为代表。它促使晚清的权力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动。

  湘军的非正常崛起

  湘军属于晚清权力结构中的军事集团,它是由曾国藩一手打造起来的。可是随着湘系势力的不断扩张,最终形成了以曾国藩为主、多支共存、多头并立的“湘系势力”局面。也就是说,曾国藩只是其中势力较大的一支,他并没有真正得到过综合的统帅权。曾国藩在同治十一年(1872)就病逝了,在他死之后,湘军却没有因为曾国藩的离世而烟消云散。

  在围剿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湘系势力在权力系统中实现了由军到政的华丽转身。在湘军的将帅或相关要员中,有些人出任总督巡抚,兼成为地方政要,他们施政自然需要建立属于自己的亲信班底。

  在权力系统中,这种由军政势力结合而成的权力团体,往往是构成“地方势力”的基本要素。这种以地方武装构成的组织,其内部成员资格都很明确,组织活动也有相应的规范,我们可以将其视为权力结构中的“正式群体”。但是从整体上看,这种军政合一的“地方势力”,其成员资格、职责和活动相对来说,并没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性限制。湘系势力这种由地缘和血亲所结成的利益集团虽然也是群体组织,但是缺乏组织上的规范性,我们将其称之为“非正式群体”。

  以曾国藩为核心的“湘系势力”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政治联盟,更不同于一般官场中人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抱团取暖。湘系势力这个圈子的中上层人物没有一个是权力的弱者,这些人都是来自于当地的地主阶层,最起码也是士子出身。这些人不光在知识分子中间具有一定的号召力,而且手里还握有实打实的权力,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都是跻身于军政官僚阶层的社会名流。

  该群体势力总体上是以湖南人为骨干,他们追求的是“地缘”利益。中国人有句古话,“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句话虽然说的是血亲,但也是一种“地缘效应”。不光这些官场大员们讲究“地缘”,就连一般的士卒也以“湘人”自居,这种身份上的认同感往往会在权力结构中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曾国藩在创立湘军初期,选拔的就是湖南的地方人才。

  随着与太平天国战争的不断深入,就算战线远离湖南省,每当湘军需要补充兵员,将领们考虑最多的还是回“自己的地盘”募兵。除了在湖南地界壮大起来的湘军,那些在外省主政的湖南籍高官,其所辖的军队也力争改建为以本省人为主体。

  咸丰年间,晚清中兴名臣胡林翼任湖北巡抚时走的就是“地缘路线”。在湘军集团中,胡林翼绝对是个牛人。他既是湘军大佬,又是湖北省绿营的统帅。他所统领的湘军是最为纯粹的、规模也是最为庞大的一支。在他的湘军队伍里有五六万人都是湖南人,占去了三分之二以上。

  湘军在胡林翼的手上是发展最为迅猛的一个时期。在他担任湖北巡抚以前,湘军只不足两万人。而自从他在湖北开始编练部队以后,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湘军部队的总数就发展到了七万多人,远远超过了过去曾国藩所统帅的部队规模。地缘利益使然,胡林翼与曾国藩的关系十分融洽,两个人不仅经常在一起协商军事部署,胡林翼还不断地为曾国藩的湘军提供饷银。

  咸丰七年(1857),曾国藩被朝廷削夺兵权,困守于湖南老家。如果不是胡林翼极力向朝廷争取重新起用,也就不会有曾国藩后来的风云再起。

  政缘效应、地缘效应与私天下

  当然促使湘系势力抱团的原因不仅仅限于“地缘”这一个层面,其中还有一个“政缘效应”。

  何为“政缘效应”?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在社会权力结构中,湘系势力占据了显赫的地位,其势力团体始终处于权力结构的中上层。居于这个层面的湘籍官员在政治观点、政治利益等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犹如一面权力的铜墙铁壁,刀插不进,水泼不进。当然,在上下层之间也有一个利用被利用、欺骗被欺骗的关系。但是从总体上看,正是这种政缘与地缘的有机结合,才可能有湘系势力的形成。

  清朝政权属于部族政治,部族政权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政权掌握在某一部族的手里。不管是蒙古还是满洲,他们的权力阶层往往考虑的只是本部族的利益,他们的天下只能算是私天下。这种以部族利益为第一要务的政权,其本质往往是以私利为重,而非天下为公。如此就造成了部族政治最大的软肋,那就是皇命很难与道、府、县等基层组织的权力管道相互融合,权力的支流很难最终汇入皇权的汪洋大海。对于部族政治的权力集团们而言,他们最担心的事就是地方势力的迅速崛起,一旦地方势力兴起就有可能会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

  清朝从建国初期就一直在规避这个权力风险,但是太平天国运动的突然爆发,在误打误撞之间就调整了“满—汉”二元结构的力量对比。也就是说,从彼时彼刻起,一些地方势力逐步在清朝官僚体系中得到了重用,地方大员也在形势逼人的历史时刻占据了显位。以曾国藩为首的湘系势力就是其中的代表。

  咸丰二年(1852),太平军叛乱初起时,曾国藩只是一个吏部侍郎,正在湖南老家为病逝的母亲守孝。由于太平军势力席卷了大半个湖南,于是朝廷任命其为“团练大臣”,要求他留在湖南组建地方军事力量,也就是团练。团练是八旗兵和绿营兵这两种中央武装以外的地方自卫体系。当时,抵抗太平军的主力,仍是南京东郊的江南大营和扬州城外的江北大营,团练充其量不过是一支辅助性军事力量。

  曾国藩组建了一支不同于绿营和团练的新军,这支湘军的建制以地方背景为基础。清朝的旗兵和绿营都是直属中央政府,而湘军因为是由将领组织招募的,所以他们只负责对领军的将领效忠,对中央政权往往并不买账。也就是说,这支军事力量实际上只能算作地方上的“私家军队”,有别于皇家直属部队。

  咸丰十年(1860)5月,太平军二破江南大营,这成为一个历史的拐点。这也就意味着南京以东的清朝正规军已经完全被太平军打散了,曾国藩和他的十三万湘军这时候就成为朝廷的救命稻草。6月8日,曾国藩被任命为代理两江总督和钦差大臣,拥有指挥长江下游地区军事的最高权限。不到政权危急存亡之时,清朝的权力核心层是不会将这么一个重要战区的指挥权交给一个汉族大臣的。

  湘军作为湘系势力崛起的重要支柱,它的发展壮大有着特定的时势条件。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爆发后,早已经腐败不堪的清朝国家经制军已经不能有效地镇压。在这种情况下,清廷不得不发动组织非常规的地方武装作为辅助性力量,布置各省兴办团练,并委派有相当资格的官员在籍或回籍操办此事。

  刚巧在家乡丁母忧的曾国藩就被派充在湖南组建地方武装,他创造性地建立了有别于绿营的湘军。就是这样一支以乡人为主的地方武装,战斗力非常惊人。他们除了本土作战,更是席卷其他省份。随着湘军的不断壮大,清朝中央政府在对湘军加以利用的同时,不忘给以掣肘。也就是说,这时候的曾国藩手里只有带兵打仗的权力,并无实实在在的地方事权。与此同时,湘系势力的另一重要人物胡林翼,正出任湖北巡抚。这就使得湖北也成为湘系势力的重要根据地,这与曾国藩形成了南北呼应之势,给了曾国藩强有力的支持。

  等到太平天国运动失败,湘军攻克南京,原来太平天国的占领区就成为湘军的收复地。曾国藩也因此被授予两江总督兼统数省军务,湘系势力由此进入了一个全盛时期,不但湘军的力量得到扩张和加强,很多湘军将领、要员等也都发了一场国难财,他们纷纷跻身于封疆大吏之列。在晚清的权力系统中,湖南籍的汉族官员在总督、巡抚显位要职上占据了很大份额。这样,就不能将湘系势力仅仅是作为单一的军事力量来看待。因为这时候的湘系势力已经实现了军政的有机统一,军政结合成为湘系势力具有完备形态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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