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蒙古民族的社会风俗

元朝蒙古民族的社会风俗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国家。他们长期生活在气候寒的漠北草原, 社会风俗与中原的汉人迥然不同。入主中原后,草原文化与农耕文化互相吸收、融合,蒙古人的社会风俗有了一些变化,但大体上仍保留着本民族的特色。

  婚姻

  蒙元时期,蒙古人的婚姻有抢婚、议婚、收继婚、冥婚等模式。

  抢婚在13世纪时非常盛行。《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之母诃额伦就是他的父亲也速该从蔑儿乞人那里抢来的。若干年后,蔑儿乞人也抢走了铁木真年轻貌美的妻子孛儿帖,后来铁木真(也即后来的成吉思汗)在别人的帮助下才夺回了妻子,不久,孛儿帖生下了他们的长子术赤。成吉思汗的次子察合台曾当着父亲的面斥术赤为“蔑儿乞种”,认为其不可以继承父亲的汗位。当时社会动荡,天下纷扰,抢夺美貌女子是各部落间司空见惯的事。铁木真的部下阿勒坛就说:你如果当了合罕,“则我们在每次战争中走在前头,掳掠来美貌的姑娘,抢得来美好的宫帐,要奉送给你铁木真”(《蒙古秘史》)。成吉思汗与部下在战争中抢掠了许多美女,后来都成了他们的妻妾。“成吉思汗之妻妾近五百人,诸妾皆得之于各国俘虏或蒙古妇女之中者。”(《多桑蒙古史》)

  法国圣方济各会士鲁布鲁克在13世纪中叶曾到过蒙古帝国,见到过成吉思汗之孙、宪宗皇帝蒙哥,他在《鲁布鲁克东行纪》一书中描述当时抢婚的风俗时说:“当有人向别的人购买他的女儿为妻时,做父亲的就举行宴会,女孩则逃到她的亲戚那里藏了起来。这时父亲说:‘好,我的女儿是你的了,只要你找得到她,就把她带走。’于是他和他的朋友去找她,找到为止。他必须用武力得到她,并且采取暴力的形式把她带回家。”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忽必烈建立元朝后才逐渐消失。

  婚姻不计较辈分也是当时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成吉思汗征服了客列亦惕部后,该部首领札合敢不有两个女儿,成吉思汗娶其长女亦巴合为妃,次女沙儿合黑塔泥则赐给了幼子拖雷为妻,她就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生身母亲。蔑儿乞部首领答亦儿兀孙战败后把女儿忽兰嫁给成吉思汗以请降,后又叛去,成吉思汗一怒之下,洗劫了他的营地,掳走了他的妻子脱列哥那,赏赐给自己的第三个儿子窝阔台为妻。父亲娶了答亦儿兀孙的女儿,儿子却娶了答亦儿兀孙的妻子,这在中原地区的汉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元史》中此类记载甚多。如大将孛秃先娶成吉思汗之妹帖木伦为妻,帖木伦死后又娶成吉思汗之女火臣别吉为妻,姑与侄女同嫁一人。孛秃的曾孙忽怜先娶宪宗蒙哥之女伯牙鲁罕公主为妻,继娶宪宗孙女不兰奚公主,又是姑与侄女同事一夫。

  蒙古人还有收继婚的风俗,“父死则妻其母,兄弟死则收其妻”(《元史·乌古孙良桢传》),当然,生身母亲除外。出使蒙古的欧洲传教士约翰·普兰诺·加宾尼也说:“在他们的父亲去世以后,可以同父亲的妻子结婚,弟弟也可以在哥哥去世以后同他的妻子结婚,或者另一个较年轻的亲戚也视为可以娶她。”(《出使蒙古记》)成吉思汗有个宠妃叫木哥哈敦,成吉思汗死后,次子察合台打算娶她,写信给弟弟窝阔台,谁知窝阔台已捷足先登娶走了木哥哈敦。他给察合台回信说:“我已经娶了她,如果信早一些来,我就把她送去了;假如他还看中别的人,我可以给他。”(《史集》)拖雷是成吉思汗的幼子,元太宗窝阔台之弟,拖雷死后,窝阔台打算把他的妻子沙儿合黑塔泥嫁给自己的儿子贵由,但沙儿合黑塔泥借口要抚养孩子,而“贵由汗未曾坚持(娶她),所以她就以这种客气的借口拒绝了这个建议”(《史集》)。这一风俗一直延续到元朝末年。

  议婚的风俗也很普遍。父亲可代表儿子向女方求婚,若女方允诺,双方就饮“布浑察儿”,也即许亲酒,还要设“不兀勒札儿”,也就是许婚筵席。“不兀勒札儿”蒙古语的意思是颈喉,实指羊的颈喉,此一部位的骨头非常坚硬,双方吃了这个部位上的肉,表示定亲永不反悔。元代蒙古人婚姻有等级之别,平民与贵族不能通婚,贵族之间的嫁娶称“忽答”,也就是姻亲。

  丧葬

  蒙古人的丧葬与任何朝代都不同,最大的特点是秘密安葬,不留痕迹,即使像成吉思汗这样显赫的帝王也没有豪华的陵墓和陵园建筑。

  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元代天子无论死于何地,都要运往漠北起辇谷安葬,葬处是成吉思汗生前指定的。元代诸帝除宪宗蒙哥葬地不详外,其余皆葬起辇谷。

  《元史·祭祀六·国俗旧礼》记载,蒙古帝王死后,用香楠木一段分为两半,以死者之体形凿槽为棺,殓时戴皮帽,穿貂皮衣,系腰带,穿皮靴。随葬以金壶瓶二、盏一、碗碟匙箸各一。然后用四条金箍将木棺捆封,上面覆盖金丝绵,放在用白毡镶银黑色丝绵为帐的灵车上发丧。灵车由一个骑马的蒙古族巫媪,牵一匹金饰鞍辔、罩金丝绵的引魂金灵马为前导,途中每日三次以牲羊奠祭。到达陵地后,将开挖墓穴的上层土块依次排放,下棺后再依次恢复原位,剩余之土,远弃他处。葬毕众人远退5里之外,每日一次烧羊供祭,3年后护陵的队伍才撤离。这时被开挖的墓地草木如旧,使人很难辨认出墓穴所在。

  因为葬俗神秘,所以有多种记载,且说法不一。

  成吉思汗死后,按照他的遗嘱,对“他的去世遂秘不外泄。当唐兀惕(即西夏)居民出来时,蒙古人将他们杀得一个不剩,接着他们将成吉思汗的灵柩运送上路。为了不让他的讣闻传到附近地区去,他们杀尽了一路上所见的全部人畜”(《史集》)。《马可·波罗行纪》记载宪宗蒙哥之柩迁葬时,“护柩之士卒在道所杀之人数逾二万”。

  另有记载说,每一位大汗死后,遗体被运至葬地,搭一座幕帐,使死者端坐幕帐中央,在他面前摆一张桌子,一大盆肉和一杯马奶。同时还要用一匹母马及其马驹、一匹带缰绳和鞴鞍的牡马陪葬。当把另一匹马的马肉吃完之后,便用稻草将其皮填塞起来,然后再竖于两块或四块木头之上。这样一来,死者在另一世界也可以有一幕帐作栖身之地,有一匹母马以挤奶喝和饲养牲畜,同时也有了可供坐骑的公马。

  蒙古人甚至还有殉人的习惯。当他们把死去大汗的墓穴挖好后,“在此坑的土壁上再往地下挖一个穴,把死者最为宠爱的侍从置于死者身下。此人在其中躺很长时间才会昏厥过去,然后再把他拉出来让他呼吸一些新鲜空气,这样一共要反复举行三次。如果他能幸免于难而得以脱险,那么他从此就可以自由,可以去从事他所乐意从事的任何事业了,而且他从此也会成为幕帐中和死者家属中颇有声望的人。对于未逃脱死劫者,人们则将其遗体连同上文所罗列的那些物品置于侧穴中”(《柏朗嘉宾蒙古行纪》)。

  普通蒙古人死后多是土葬,也有火葬和天葬者。他们笃守狐死首丘、叶落归根的习俗,不管死在何处,都要运回故地安葬。徐霆注彭大雅的《黑鞑事略》称:“若奴婢能自驮其主尸首以归,则止给以畜产;他人致之,则全有其妻奴畜产。”如果有人死去,他周围的人就大声号啕,可以免除当年赋税。如果一成年人死时有另一人在场,此人一年内不得进入大汗的宫室;如果死者是孩子,在场的人一月内不得进入大汗的宫室;如果死者是成吉思汗家族的人,其埋葬地总有一座营帐和看守坟墓的人。“他们也为(已死的)富人修建金字塔,即是说,有小尖顶的建筑。”如果是刚死的人,他的亲属便“用长竿挂十六张马皮,向着四方,他们还为他摆设了饮用的忽迷思,吃的肉”(《鲁布鲁克东行纪》),以此来招魂。

  火葬时先请喇嘛诵经超度亡灵,然后将死者衣服脱下,洗净身体,以白布裹尸,纳入棺中,运送至喇嘛指定之处,把尸体与棺木一起焚烧。

  天葬葬法有两种:一是将死者尸体用白布裹身后安放车上,用鞭猛抽拉车的牲畜,车辆无人驾驭,让牲畜任意奔走,三日后家人沿车辙寻找尸体,如发现已被野兽吃掉,就认为死者已进入天堂;如未被野兽吃掉,则认为死者罪孽深重,须请喇嘛念经赎罪,超度亡灵。还有一种办法是,运载尸体的无人驾驭马车任意奔走,尸体在何处坠落车下,该地便被视为最吉祥的葬地,设上标记,三日后家人查看尸体是否已被野兽吃掉,如已被吃,则将骸骨葬于此地。

  饮食

  蒙古人生活在漠北草原,马、牛、羊、骆驼是他们的生产、生活资料,他们的饮食生活自然与此有关,以肉、乳食品为主,同时也辅以米、面。肉食为常餐,主要是羊肉,平常很少宰牛,因为牛要产奶,向人们供应奶制品。而马除供骑乘外,也可提供最富营养的奶,除非大祭,不再杀马。正如《黑鞑事略》所说:“牧而庖者,以羊为常,牛次之,非大宴会不刑马。”他们没有养猪的习惯,因此不吃猪肉。

  除了放牧外,蒙古人还兼营狩猎,野生黄羊、野兔、麋鹿等都是他们捕猎的对象,自然也是可口的美味佳肴。肉食制作主要是烧烤和煮炖。虽然蒙古人所食没有蔬菜,“唯有肉类,但他们吃的肉很少,而其他民族依靠这点肉类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柏朗嘉宾蒙古行纪》)。他们吃肉的方式是切割而食,如同今日的“手扒羊”方式。还有一种方式是,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切割食物,另一部分人用刀尖取食物小块,然后再向各个人分发食物。根据他们对各个人的尊重程度不同,所分给各个人的食物团块也大小多寡各异。他们从不用水刷洗盘碗器皿,如果有时用肉汤来洗,洗完后还要把刷碗水与肉一起倒回锅内。

  他们腌制肉食品的方式也很简单。如果有牛马死去,他们便把它切成细条,挂在太阳下通风的地方弄干,“因此肉很快失去水分而变成没有怪味的干肉。他们用马的内脏制成腊肠,比猪肉的味道更佳,但他们是生吃。剩下的肉他们留下过冬”(《鲁布鲁克东行纪》)。

  奶制品主要是忽迷思,即马奶子,这是蒙古人夏天的主要食品。此外,还有用鲜奶经过加工而成的奶酪、奶油、奶干及奶茶。这些加工产品,有的像粮食一样储存,以供常年食用。奶酒是蒙古人的主要饮料,以马奶酒为最好,营养价值也最高。

  米、面食品有炒米、炒面、米粥等。米是粟米,不是大米。炒米可泡于奶茶中,也可干食。炒面可以干食,也可做粥。面食中还有面条、油饼之类。

  服饰

  蒙古人的发型与众不同。据孟珙的《蒙鞑备录》记载,从成吉思汗至普通百姓,人人都剃“婆焦”。其样式是:囟门前留一缕,这一缕稍长便剪短,免得遮挡视线。两额角上各留一缕,可任意生长,下垂至肩,或任其披散,或绾起,上绾双环。还有一种方法是,把前顶额头上的头发剃去,其余长发分缕结成辫子,有结成双辫的,也有只结一根辫子从后脑垂至脊背的。《柏朗嘉宾蒙古行纪》则说,蒙古人大部分都不长胡须,但有些人在上嘴唇和颏部长有少量的毛发,注意保护而不肯剪掉。他们也和僧侣一样在头顶上戴一环状头饰,所有的人都在两耳之间剃去三指宽的一片地方,以便他们头顶上的环状顶饰得以相接,“另外,所有人同样也都在前额剃去两指宽的地方。至于环状头饰与已剃去头发的这片头皮之间的头发,他们让它一直披到眉毛以下,把前额两侧的头发大部分剪去以使中间部分的头发更加伸长。其余的头发则如女子青丝一般任其生长,他们把这些头发编成两根辫子,分别扎在耳后”。

  蒙古人的帽子不但有男女之别,而且有冬夏之分。冬帽有皮帽和毡帽,分圆顶与尖顶两种,其中圆顶带后檐,如箕形。夏天戴毡笠,其形状如钹,亦名钹笠,帽檐甚宽,可遮挡阳光,后部缀上布条护颈,以防风沙蚊蝇,帽顶有顶珠或雉尾。起初蒙古人戴的帽子没有前檐,忽必烈因日光强烈而无法睁开眼睛,多有骑射之苦,便告诉给察必皇后,皇后在帽子上加缀前檐,“帝大喜,遂命为式”(《元史·后妃传》)。《草木子》一书说:“官民皆戴帽,其檐或圆,或前圆后方,或楼子,盖兜鍪之遗制也。”(《草木子·杂制篇》)

  蒙古女性冬戴皮帽,夏披纱巾。还有一种贵族妇女戴的“姑姑冠”,是用铁丝结成,长方形,长约3尺左右,上面饰以锦绣或珍珠。也有以桦木为骨架,包以红绢金帛的,帽顶上用四五尺长的柳枝或铁丝打成枝条,用青毡包裹,最上端用花或彩帛装饰,下面则饰以野鸡毛,戴在头上非常美观。

  蒙古人无论男女,服装都根据同一式样裁缝。“他们至少要做两件皮袍过冬,一件的皮毛内向身子,另一件皮毛向外抵御风雪。后一类经常是用狼皮、狐狸皮或狒狒皮制成。但他们坐在屋里时,他们穿上另一件轻便的袍子。穷人用狗和羊皮来制作外面的袍子。”(《鲁布鲁克东行纪》)他们也用毛皮做裤子,富人还制作丝绵衣,这种衣服极为柔软,轻便保暖。穷人则用棉布裁衣,或者用尽可能从粗羊毛中挑选出的细毛。蒙古族妇女也像男子一样骑马,她们把一块蓝绸布系在衣袍腰上,胸前再围一条,再把一块白绸布系在眼睛下面,垂到胸前。她们骑着马在辽阔无垠的草原上驰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服装的样式也很别致:“由上而下开口,在胸部以衣里加固。这种制服仅仅在左部由唯一的一颗纽扣固定,右侧有三颗扣子;衣服在左侧开口,一直开到袖子。各种毛皮大衣也是根据同一样式裁制的,外套短皮袄的毛皮露在外面,同时也在身后开口,另外还有一条下摆,从背部一直拖到膝盖。”(《柏朗嘉宾蒙古行纪》)忽必烈建立元朝后,近取金、宋,远法汉、唐,始定服饰之制,参考了汉人的服饰,但只是皇帝及戚畹贵族、王公大臣的服饰有了一些变化,一般蒙古人的服饰大体上仍保留着原来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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