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陆条约(奥斯陆协议的意义)

1993年,在挪威的撮合下,巴以双方在奥斯陆经过历时数月的14次秘密谈判,此次谈判史称“奥斯陆和谈”,是巴以双方首脑的首次直接会谈,就实现初步和平取得实质性重大突破,最终在加沙和杰里科首先自治等问题上达成原则协议。

9月13日,巴解组织和以色列在美国白宫南草坪正式签署了《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言》(即奥斯陆协议)。

奥斯陆条约(奥斯陆协议的意义)

奥斯陆协议(Oslo Accords),是指1993年8月20日以色列总理拉宾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在挪威首都奥斯陆秘密会面后达成的和平协议。9月13日,双方于美国白宫草坪签署了《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言》,被认为是以巴和平进程中的里程碑。

但在协议签署后两年,拉宾遭以色列极端分子剌杀,其后巴勒斯坦极端势力亦连续发动针对以色列的袭击事件,街头冲突逐渐演变成双方武装对抗,奥斯陆协议的执行遭无限期搁置。

1993年9月,《奥斯陆协议》的签订更让人们以为和平近在咫尺。然而两年后,一声枪响,以色列总理拉宾的遇刺打破了和平的梦想。

根据1947年11月联合国关于巴勒斯坦分治的第181号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阿拉伯国和犹太国。犹太人同意决议并建立“以色列国”,阿拉伯国家反对该决议未在规定地区内建立阿拉伯国。此后阿拉伯联盟国家与以色列之间便发生了多次战争。

实质上,撤退以色列军队从和和自治的巴勒斯坦人在那些区域之内通过创作巴勒斯坦当局。巴勒斯坦规则会持续期间永久状态会谈判的一个五年暂时的期间在(起点不更晚比1996 5月)。永久问题,譬如难民、以色列解决在区域,安全和疆界从协议故意地被排除了和被确定了依照没被预断。暂时的自治将被授予在阶段之内。

直到一份最后的状态协议被做了,约旦河西岸和加沙会被划分成三个区域:区域A-巴勒斯坦当局的完全控制;区域B-巴勒斯坦民用控制,以色列军事控制;区域C-充分的以色列控制。

与原则一起二个小组签字互相承认信件-以色列政府认可了PLO作为巴勒斯坦人的合法的代表当PLO认可了以色列的权利存在并且放弃了恐怖主义、暴力和它的欲望为以色列的破坏。

奥斯陆协议实质上,只是巴以间全面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粗线条的原则性框架。

正如以总理拉宾在协议签署后不久所说,协议本身并不是和平,而是通往和平道路的开始,其中百分之八十的问题需要通过谈判解决。

不可否认,《奥斯陆协议》得到了初步的实施。按照协议进程,双方于1994年5月签订了开罗协议,同年8月签订了进一步移交权力和责任的议定书,同年9月28日在华盛顿签订了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过渡协议,至此,巴以之间有关自治的安排都已有相应协议,第一阶段围绕自治的谈判结束。

1996年1月巴方权力机构选举产生,以色列完成了从西岸人口稠密区6个城市的撤军。

然而,随着谈判的不断加深,双方在重大问题上的原则性分歧日益凸显,再加上双方内部的极端势力对相关协议的反对,《奥斯陆协议》并没有得到完整、顺利实施。

2000年,巴以之间爆发大规模流血冲突,宣告了《奥斯陆协议》的夭折。

至今十多年的时间里,巴以冲突依然不断爆发,甚至一度升级,巴以之间的和平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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