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官盐票是清代拉运官盐的运输证明,作为当时运送官盐的通行证书。
大清钦命署理长芦盐运使办理盐务呈稿。
戴衢亨书法作品
清嘉庆十四年(1809),一件纠劾大案震惊了朝野。弹劾者是人微言轻的礼科给事中花杰(言官,正五品),被弹劾者是当时深受嘉庆帝宠信的军机大臣、户部尚书戴衢亨,涉案者为长芦盐商查有圻。花杰奏疏所揭示的内容及后来朝廷对该案的审理及结局颇耐人寻味,它留给后人的思考超越了案件本身。
查有圻、戴衢亨其人
查有圻原名江公源,因承继给事中查莹而更名。清嘉庆二年(1797),承办长芦行盐口岸(今河北省、天津市渤海沿岸,长芦盐区为北起山海关南至黄骅市盐场的总称,历来为中国主要海盐产区)40余处的盐商王佩,因欠税过多,无力承运,被迫撤出。长芦盐引重新签商承办,由查有圻等14商分办,其中查有圻获引地最多最广。
中国自汉代开始,实行食盐专卖,国家由此获取税收,盐税成为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得到政府特许的经营食盐购销的盐商亦由此获取巨额利润。富可敌国的盐商历史上并不少见,盐商之富除了获取正常营运中的利润而外,与政府高官的勾结,则是其获取不正当利益和稳固其垄断地位的重要手段。查有圻深谙其道,其交结、钻营朝廷达官显贵的手段五花八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清代对国家政务最具影响力的当数军机大臣,六部尚书中对国家财富最具控制力的又数户部尚书,盐商查有圻不择手段地交结、继而大肆行贿的正是当时任军机大臣、管理户部的戴衢亨。
戴衢亨,字荷之,号莲士,江西大庾(今江西大余)人。他出生于官宦之家,其父戴第元官至太仆寺少卿,叔父戴均元任江南河道总督。乾隆四十一年(1776),戴衢亨于天津应召试,取为一等,以内阁中书补用,第二年命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四十三年授翰林院修撰。其于乾隆当政时,累迁至户部侍郎。戴衢亨聪敏过人,学识渊博,其文尤佳。嘉庆元年,朝廷大典时的宏章巨制,皆出其手。乾隆时期,戴衢亨因出于大学士于敏中之门而遭和珅忌恨,故未得迅速升迁,直至嘉庆帝亲政后,方获重用,逐渐成为集政务、财政大权于一身的朝廷重臣。
花杰纠劾的主要内容
综观花杰弹劾戴衢亨奏疏,涉及诸多问题。按《大清律》和案例,件件皆可置戴衢亨于死地。其主要内容是指称戴衢亨接受查有圻贿赂,“罔知国计,只顾家肥。不为皇上持筹,专为奸商蒙蔽”。花杰将其所查所访所阅所思,形诸于笔墨,详尽地呈现于嘉庆帝面前。
查有圻与戴衢亨原有世谊,但并不熟识,其交结戴衢亨之途,开始时并不顺畅,虽时常送礼,但戴衢亨因鄙其为人,不肯收受。至嘉庆十年(1805),戴衢亨“军机用事,主持部务(户部)”,查有圻决意加大钻营力度。因无路可通,遂贿求戴衢亨之亲信家人柴明,为其入门铺路,同时嘱托戴衢亨的内亲王老助,贿求戴衢亨之妾齐氏,终于打开戴府之门。戴衢亨逐渐接受其馈送,来自查有圻的馈送从此源源不断。嘉庆十一年,戴衢亨护从嘉庆帝东巡盛京,查有圻送银三千两;每遇节期、生日,除古玩玉器绸缎等物不计外,尚有赠银三千、二千不等;每月送钱或三四百千文不等,以供戴衢亨私宅日用。馈赠戴府金钱,都是查有圻亲自带银票当面交付,这些银票也都出自其所开设的恩源、兴源、广源、公泰、恒源等当铺。随后,戴府家人柴明则在德泰钱铺将银票换成现银现钱。除此而外,查有圻又为戴衢亨盖房、置房提供物资和金钱支持。戴衢亨于圆明园附近盖房,查有圻为其提供了木料及家具。戴衢亨在南城外的兵马司街、保安寺街、珠朝街等处置买房产五六所,也都是查有圻连年赠银所置。查有圻在肆意行贿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巩固与戴衢亨的关系,又与之联姻,戴衢亨之女嫁入查门,查、戴成为儿女亲家。从此,查有圻赠钱赠物,戴衢亨收钱受物,“在旁人则为贿赂公行,在姻亲则为有无相助”,将行贿受贿变成了合法的互通有无。花杰认为,这正是“查有圻钻营之巧,而戴衢亨取财之奸也”。
查有圻投资如此之巨,来自戴衢亨的回报自然也很丰厚。花杰在奏折中称戴衢亨听任查有圻把持长芦盐务,形成“芦商惟查有圻是望,查有圻惟戴衢亨是倚”的局面。同时,徇庇以查有圻为首的芦东盐商任意拖欠引课(中国古代政府向盐商所征的税)、窝价(引商转让引地特许经营权的价格)和积欠。查有圻写信给长芦纲总(盐总商)任秉衡、宋思德、冯锦及代办樊宗清等,称已与戴衢亨言明,有积欠、窝价可以不交。长芦十四盐商于嘉庆二年接办王佩盐引地时,相应承担了弥补王佩亏欠的责任,规定12年弥补完成。但查有圻等人十余年来,并未补亏。十四盐商白手得引,获利十余年,查有圻引地最广最多,获利最巨。戴衢亨还准许芦东盐商私加砣码,获取巨额利润。芦东盐务日形废弛,商欠日渐增加,使国家遭受了巨额损失。当时两淮、两浙各盐商积欠,每处不过数十万,芦东则有八百余万。
案件的审理及结局
花杰所劾问题重大,嘉庆帝特派大学士庆桂、董诰、禄康和尚书苏楞额传旨询问戴衢亨,令其解释花杰所弹劾问题。戴衢亨力加陈辩,其中关于其受贿损公肥私的问题自然成为其辩白的主要内容。关于与查有圻结姻之事,戴衢亨称其起初并未允诺,后因查有圻之母将其孙数人,令其拣择为婿,始允结姻。关于与查有圻往来馈送之事,戴衢亨称其在户部多年,家中原有积存银数千两,交查有圻营运,因系姻亲,随时从查有圻处支用是有的,并无屡次馈送银二三千两,甚至每月送钱数百千之事。又称其每日在值时多,在家时少,于家务事“本不甚经理”。关于家中盖房接受查有圻馈赠之事,戴衢亨承认曾添盖住房数间,查有圻因家有积剩木料,说可以拉用,并有桌椅等家具可以借用。自己本不愿让他资助,查有圻硬是要送要借,最后讲明将来此屋和旧宅全给查家才答应留下木料家具,故房屋并非查氏出资代建。至于南城外自置房屋数处,原为取租,添补日用,置买已久,实非查氏所赠。关于允长芦盐商私加砣码之事,戴衢亨称系工部会同户部核议之件,其中有无弊窦,自己实不知情。关于徇庇长芦盐商不交积欠、窝价,实无其事。
戴衢亨的长篇辩护说辞,仅就其纳贿徇私而言,并不能完全洗白自己,但嘉庆帝却称其“陈辩甚明”,并为其被劾所有重要罪名大加辩护。关于戴、查两府联姻,嘉庆帝称:“戴衢亨与查有圻联姻之处,查有圻本系宦家,与戴衢亨向有世谊,并非门户卑微、不可为婚之人。安得谓之有心援系。”关于戴受贿行私,则称“姻戚往来,岁时馈送,本属情事之常,人孰能免?”至于查有圻馈送物资助戴衢亨盖房,嘉庆帝则以戴衢亨因盖造房屋,查有圻帮助木料,借用桌几,以及在南城外置买房数处“尤为琐细,不足置问”,一笔勾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嘉庆帝对戴衢亨的庇护,决定了该案结局。再加上查有圻在朝廷官僚体系中营造的一张保护网,确保了戴衢亨、查有圻的安全。
嘉庆十四年七月,此案审结。参劾者花杰,被嘉庆帝指斥为误听邪言,滥行入告,有心诬蔑败坏别人名节,被降三级调用。被劾者戴衢亨,因其将应在衙署办理的公务而在圆明园办理,招致外间议论,部议降二级调用,后被嘉庆帝改为降一级留任。其时既是盐商又是刑部郎中的查有圻,未受任何处分。
一年多后,戴衢亨因病去世,被晋赠太子太师,入祀贤良祠,赐谥文端。戴衢亨全身而退,备享殊荣。时人昭梿在他的《啸亭杂录》里记载,戴衢亨“颇喜财货,屡纳苞苴,海淀别墅、大厦千间,雄壮瑰丽,虽王公第,莫若也”。昭示花杰弹劾案,其时若能公正审理,结局可能会大不一样。嘉庆十七年(1812),长芦盐商加重砝码的罪行被揭露,失去庇护的查有圻终被发配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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