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御医(明朝太医院院使)

太医院古代医疗机构名称。是专为上层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医政及医疗保健组织。

明成祖朱棣定都北京之初,利用旧有官舍作为各衙门办事的处所,多散处城区,杂然无序。 明英宗 正统七年四月(1442年5月),始在 大明门 (清时称 大清门,在正阳门内。解放后已拆除)东,新建许多官署。太医院署也在这里修建。

明朝的时候,太医院作为专门的医疗机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负责为宫廷治病,还会参加一些民间治疗工作。

明朝的御医(明朝太医院院使)

嘉靖三十九年,京城附近发生饥荒,许多百姓涌入京城,朝廷下旨赈济灾民,对有病无处治疗的灾民,让太医院负责送药治病。对于太医院来说,选拔人才,补充医官,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太医院的医官来源,主要是由朝廷在各地培养的医生中选拔的。这些医生,在明朝前期时,主要是以医药世家的子弟为主。明朝中期开始,那些不是医药世家,但精通医术的人,也会被列入选拔范围内。

礼部会通过考试,判断医生的本事,那些拔尖的人才,就会被选入御医院。整个过程非常严格,能通过的人非常少。明英宗朱祁镇继位后,曾征召近百位名医到京城参加选拔,结果只有七个人能被选入太医院。

这么严格的选拔,当然跟太医院的工作有关。明朝时,太医院的官职分为院使、院判、御医、吏目等医官职位。医官们本事的高明与否,直接关系到皇帝的人身安全。所以,明朝时,御医就成了皇帝的重点关注对象。如果御医表现不错,就可能得到额外提拔。

这种情况在明朝中期尤为明显。特别是从明宪宗朱见深开始。当时,明朝开始大量出现皇帝不经吏部,也不与中枢部院大臣商议,便直接下旨,选拔某位官员上任的情况。

因为是皇帝直接任命,所以这种绕过以往选拔程序的官员,被称为“传奉官”。皇帝也会用同样的方式,提拔医官,让他们担任御医,乃至更高的院判、院使的职位。

明朝的御医(明朝太医院院使)

成化二十三年,皇帝下旨,将医官钱宗甫、吴绶、王槃、方叔和、张序,医士蒋宗儒、何凤春、朱佐、杨汝和九人,同时提拔为御医。这种做法,就破坏了原本太医院最初的编制。按照明朝初年规定,太医院中,御医人数仅有十人。明朝中期皇帝直接任命官员的做法,很大程度造成冗官的情况发生。

而且,皇帝为了特殊关照医官,还会让他们兼任一些其他职位,如授予通政司、礼部的职位。获得这种兼职后,医官虽然不掌握实际权力,仍以处理太医院事务为主,但是,医官们已经可以凭此获得超过自己官阶品级的待遇和地位。

当然,医官们要获得这些特殊提拔的待遇,自然要向皇帝证明自己的医术高超。如果没有办法拿出让皇帝满意的真本事,也很难获得特殊的升迁。但是,皇帝这种选拔官员的方式,很快遭到文官的反对。

从道义上来说,皇帝将官爵视为自己的私人物品,不经过正常程序,自然有极大的弊端。从利益上来说,文官选拔基本都要经过科举考核,以及严格的程序。如果现在皇帝不经程序,随意提拔官员,对于文官而言,便是一种利益侵害。

文官们开始极力反对。他们不断上奏折,对皇帝进行劝谏。明孝宗即位初期,下旨革去医官所兼任的四品以上官职,又将多余的院判、院使降为御医。后来又下旨,皇帝不再直接任命官员,要杜绝传奉官。

可是,在过去对皇帝权力无法真正限制的情况下,这道旨意,根本没有办法真正执行下去。所以,这段时间内,很多医官仍可以通过皇帝的特殊提拔,成为御医。

到了明武宗,嘉靖继位后,虽然官员的选拔,基本不再由皇帝直接任命,但一些医官,还是会得到皇帝的特旨提拔。

嘉靖二十一年,嘉靖皇帝在宫中险些被宫女勒死,当时得到医官许绅的治疗,大有好转。所以,嘉靖皇帝提拔许绅为礼部尚书。所以,皇帝的特殊提拔,在明朝一直存在。

不过,文官并非毫无作为,在长期的拉锯战中,文官不仅迫使皇帝放弃任命“传奉官”的做法,也让医官的选拔,变得更为规范、严格。

明朝的御医(明朝太医院院使)

明朝中期开始,吏部按照对文官的考核方式,对太医院医官进行考核。具体而言,就是御史、给事中,会同院使、院判一同考察,给出结果。

御医也以自身能力,分为一等御医和二等御医。后来进一步规范,让都察院专门负责,对御医、吏目进行考察,分为优等、次等、下等。评为优等,可以等候空缺,将来得以升任。次等原职待命,下等直接回家。

所以,御医以下的医官,只有评为优等,才能得到提拔的机会。

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御医们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轻则罢官,重则流放处死。明孝宗驾崩后,为他治病的御医大多受到严惩,其中还有几个御医被处死。前文提到被破格提拔的方叔和,就在这次罢官回家的行列。

总结而言,明朝的时候,想要被提拔为御医,有真正的医术本事才是最牢固的靠山。而提拔的方式,除了被皇帝赏识,破格直接提拔外,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等,也能得到升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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