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交替之际,四川人口锐减。据《明会要》卷五十载:明万历六年(1578),四川省尚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人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这还不包括大量的荫户、漏户以及逃亡人口。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锐减至“通省之户口,总计一万八千零九十丁”,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近百年来,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湖广填四川”,从外省迁来的。
四川人口为什么急剧减少?是天灾,还是人祸呢?
血泪斑斑话“屠川”
张献忠,生于1606年,陕西延安人,出身贫寒,当过捕快、边兵。崇祯三年(1630),他率领米脂县十八寨穷人举起义旗,绰号“八大王”。他同李自成分兵两路,一个往东北,一个向西南,彻底埋葬了朱氏王朝。张献忠在成都建立了历时两年多的农民政权大西王朝。
有关张献忠“屠蜀”的记载,野史中比比皆是。其中最大规模的是“屠城”。
崇祯十七年(1644)八月,张献忠攻打成都,因城墙坚固,久攻不下,后来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一直掏挖到城墙根,埋入火药,又把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然后在空心竹竿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蜀难》记载,城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唯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罪惟录》载:“屠重庆取丁壮万余,刳而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所谓“徇”,意思就是“巡行示众”。
此外,还有“屠广元”、“屠保宁”、“屠锦州等州县”、“屠邛州”等等。大凡不事先投诚、经战斗而攻破的城镇,都一屠了之。其中极大规模的是1645年秋,马元利屠成、龙两府,刘文秀屠巩州,二百里为血肉之汤。
这一年,张献忠还派孙可望等四将军分四路出城搜杀,穷乡僻壤,危崖深谷,无不搜及。得男子手足两百双者升把总。正月出,五月回。《蜀乱》记:“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凡有军官衙门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几如假山之千叠万峰。”
每屠杀一地,他都要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等等。
《蜀碧》一书,还大量记载了张献忠残忍、变态的杀人方法。如张献忠常常把小孩子掷在空中,让其落在枪尖上,以观赏那流着鲜血狂叫乱动的惨景为快乐。
传说,有一回,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形,带着他最心爱的小妾去观赏。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金莲做莲峰,就再好不过了。”张献忠想了想,笑眯眯地说:“你的脚最秀美,就适合做莲峰。”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莲峰顶上。随后,他又派人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足)”。
《蜀破镜》又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死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欧阳直的《蜀乱》,记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对象先是明朝的蜀府宗室,其次是不投降的文武官员,再次是乡绅,后来轮到自己的将领。凡所剥的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即今成都之天府广场到百货大楼一线,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队列。
张献忠完全被描述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这些杀人细节,真真假假,但很有煽动性。连鲁迅先生也曾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张献忠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
《温江县志》说,由于张献忠的屠剿,温江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清查户口,全县仅存三十二户,男三十一丁,女二十三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载:“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十四户。”
“正史”如是说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老臣张廷玉,主持编修了前朝历史《明史》。《明史》中对张献忠入蜀后的行迹大体记述如下。
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日,张献忠攻占成都后,即宣布建立大西政权。阴历十月十六日,正式登极,国名大西,年号大顺。以蜀王府为皇宫,称成都为西京。设左、右丞相,六部尚书,五军都督府等官,他的四个干儿子孙可望、艾能奇、刘文秀等人都挂将军印,改姓张。势力最大时曾扩展至蜀地全境,只有当时属于四川的遵义一郡久攻不下。
《明史》称张献忠“面黄身长,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
大顺二年(1645)十一月,张献忠宣布举行“特科”考试,下令各府县生员一律前往成都赴考,违命者以军法论处。于是,各地士子络绎不绝地从水路、陆路被送往成都,集中在青羊宫。据传说,张献忠得到密报,有士子写信同闯王联络,将不利于他。于是,待各地士子到齐后,张献忠突然派重兵包围大悲寺,将应试士子统统杀死,死者人数达五千多人。青羊宫外一时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笔砚堆积成丘冢。这真是四川读书人亘古未有的一场浩劫。
在中园,张献忠还坑杀了无以计数的成都市民。不仅如此,他还杀自己的军队和手下,光是军队就杀了九十八万。
与此同时,他还派遣他的四个干儿子带领军队分四路到各个府、县进行屠杀,称之为“草杀”。在文武百官上朝之际,他叫来十几条獒犬,下殿时被獒犬所嗅的官员,就拉出去杀掉,称之为“天杀”。
据记载,张献忠不仅是个杀人狂,还是个变态狂,他还创造了生剥人皮等杀人方式,皮未剥光而人已气绝的,就杀掉刽子手。《明史》还记:“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
后来,由于清军压境,张献忠试图打回陕西老家。大顺三年(1646)张献忠撤离成都时,焚毁全城。又将锦江放干,挖了一个数丈深的坑,将强取豪夺的数以亿万计的金银珠宝埋于其中,然后决堤放流,名曰“水藏”,说是为了不让后人获得这些宝物。结果,张献忠逃出成都后,成都就成了城无烟火、尽为瓦砾、虎豹白日出没的荒野之地。
《蜀难叙略》补充说,当清军进剿追击,张献忠兵败弃成都逃到西充时,已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每日一两万人。初杀蜀兵,蜀兵尽;次杀楚兵,楚兵尽;后杀同起事之秦兵。一百三十多万人马,两个多月,斩杀过半,以此减负逃窜。尽管如此,张献忠还责其下属杀人不力,骂曰:“老子只需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作甚!”
“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的说法,最先出自清代毛奇龄的《后鉴录》,此说之不通是显而易见的。当时四川人口最多不过六百万,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中国仅以四万万五千万人口见称,张献忠所杀之“六万万”人从何而来?
因此,这些记载到底有多大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洋证人”目击记
1640年,意大利人耶稣会教士利类思入川至成都传教,并在达官显贵中挑选三十人付洗,称为天主教在四川的首批教徒。1642年,葡萄牙人安文思也从杭州入川,协助他传教。
张献忠在成都建立政权后,他的礼部尚书吴继善向张献忠推荐这两位教士,称其“才德兼优”,可备顾问。张献忠在同这两位洋人交谈时,听到了许多闻所未闻的洋知识,非常高兴,待以上宾之礼,封他们为“天学国师”,由国库按月发给银两。他们一直待在张献忠身边,亲眼目睹了张献忠的去世。后辗转至京,口述其经历曰《圣教入川记》,此书直到1917年才由上海教会译成中文,为张献忠“血迹斑斑”的“屠杀”提供了极具权威的佐证。
开始,这两位传教士对张献忠不乏赞辞,如“智识宏深,决断过人”,“天姿英敏,
知足多谋,其才足以治国”等等。但到后来,张献忠嗜杀的本性则逐渐暴露出来。
书中记载说,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又,张献忠不喜僧人,屠杀僧人两千多,成都城内僧人无一漏网。书中还说,“计其即位之初,在朝之官总计千人,离川时亦有七百,临死时仅得二十五人。皆因张献忠残暴,杀人众多,或令死于刀下,或令鞭死,或令将头皮揭去,或令凌迟碎剐,种种非刑,一言难尽”。
1645年冬,张献忠下令除大西政权官员家属以外,成都“城内居民一律杀绝”。两位洋教士亲临其境,目睹了这惨绝人寰的一幕。安文思司铎这样描述道:
1645年冬11月22日,献忠先暗遣一人捏词诳报,以惑众心。谓某路敌军大队将至,须当操练兵马,以作御敌。次日,大集人马,若将赴战场一般。献忠暗将毒谋通知各营军官,饬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诡言:“百姓等已暗通敌人,勾引大队入川,以图大举,故当剿灭此城居民。尔等各宜秘密准备,不得遗漏军情”云云。众官闻之各自回营,预备明天大屠之事。剿后即当渡河以迎敌军。
次日,大屠杀开始。这两个西方传教士,安司铎被安排在东门的城楼上观看,利司铎被安排在城南的城楼上观看。不久,张献忠便分别在城东和城南的空地上,开始对近二十万无辜的市民进行屠杀。安司铎这样回忆道:“见无辜百姓男女被杀,呼号之声,惨绝心目,血流成渠,心如刀割,欲救不能。”
这时候,张献忠骑马由南门往东门,二位司铎皆伏地哀求,情词恳切,声泪俱下,请求张献忠不要再杀无辜了,但是,张献忠不予理睬。安司铎在回忆中说:
此时被拘百姓无数,集于南门沙坝桥边,一见献忠到来,众皆跪伏于地,齐声悲哭求赦,云:“大王万岁!大王是我等之王,我等是你百姓,我等未犯国法,何故杀无辜百姓?何故畏惧百姓?我等无军器,亦不是兵,亦不是敌,乃是守法良民,乞大王救命,赦我众无辜小民”云云。献贼之心,禽兽不如,闻如是之言,不独无哀怜之意,反而厉声痛骂百姓私通敌人。随即纵马入人群,任马乱跳乱踢,并高声狂吼:“该死该杀之反叛!”随令军士急速动刑。冤呼痛哉!无罪百姓齐遭惨杀,终则息静无声。真是尸积成山,血流成河,逐处皆尸,河为之塞,不能行船。
回忆录继续说:
锦绣蓉城顿成旷野,无人居住,一片荒凉景象,非笔舌所能形容凡城镇村庄房屋皆纵火焚毁,而仓廪山林也遭毁灭。四乡无人迹,皆成旷野。东、西、南三方受害尤甚,唯北方独存,盖拟由此地出川也。
张献忠离川往陕时,又令全城四面纵火,公所私第,楼台亭阁,一派通红,有似火海。大明历代诸王所居之宫殿及民间房屋均遭焚毁,转瞬间川中首府已成焦土,人畜化为灰烬。
献忠出川,深虑各营中妇女众多,有碍行进,敕令次日将妇女引至大营外一律杀之。献忠除有正后四名外尚有嫔妃三百人,除留后妃二十人服役诸事外,余二百八十尽皆杀绝。至于各营妇女,齐集一处,号令一下,乱砍乱杀,叫冤哭喊之声,震动天地,妇女尸身堆积如山,血流成河。计是日所杀妇女之数有四十万人之多(?)。张献忠杀妇女后,狂喜欲舞,并向百官称贺,谓已脱妇女之扼,身无挂累,前行无阻,定得天下。
两位洋教士还目睹了张献忠之死,为张献忠的结局提供了一份宝贵的资料:
西历1647年1月3日,“有探兵入营告急,谓满兵马队五人已到营外对面高山矣。献忠闻警,不问详细,随即骑马出营。未穿盔甲,亦未携长枪,除短矛外别无他物,同小卒七八名,并太监一人,至一小岗上,正探看之际,突然一箭飞来,正中献忠肩下,由左旁射入,直透其心,顿时倒地,鲜血长流。献忠在血上乱滚,痛极而亡”。
有记载说:“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府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到顺治十六年(1659),即献贼灭亡的十四年后,才将四川省府迁回成都。”
张献忠“屠川”质疑
对于张献忠“屠川”之说,有一些历史学家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这些史料多半出自清朝的官方正史和御用文人,有严重的污蔑、栽赃的倾向。
其一,从张献忠的主观意图来看,张献忠入川的本意是要夺取四川作为根据地,既可出汉中定西北,又可下长江定江南,重演隆中对的策划,退则可割据一方,天下有事则坐山观虎斗,天下无事则举蜀而降,也可以封王封侯。1644年张献忠好不容易攻进成都,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建国之后就拼命招徕四川人才,并发布“三年不征钱粮”的政治号召。很难想象他一边建国,一边又大肆屠杀民众而自毁长城。
其二,1644年,张献忠进军成都时,明朝守土官员曾问张献忠入川的意图何在。使者回答说:“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如果不是明朝官僚拒绝投降,张献忠绝无攻杀和屠城之理。
他在攻打泸州的檄文中说:“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失。”
保存至今的大顺二年(1645)《大西驳骑营都督府刘(进忠)禁约碑》郑重声明:“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不许擅自招兵,扰害地方;不许往来差舍擅动铺递马匹兵夫;不许地方武职擅受民词;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不许无赖棍徒具词诈告,妄害良民;不许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为妻妾。”违者按碑律斩杀。这是张献忠起义军注意纪律的铁证。
其三,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名曰“七杀碑”。相传,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养人,
人无一善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读了这段碑文,人们对张献忠虐杀之狂,肯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1934年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找到了一块张献忠立下的“圣谕碑”。碑文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是劝人畏天行善的,根本就没有一点杀气。而某些御用文人,把前两句留下,后面加上七个“杀”字,来凸显张献忠的残暴,其污蔑、泼粪之意,不言自明。
其四,在梓潼七曲山大庙内,有一座张献忠家庙。张献忠死后,当地人为寄托怀念之情,于七曲山风洞楼上,为他塑像,绿袍金脸,甚为威武,香火不绝三百余年。乾隆初年,此庙曾经遭地方官砸毁,其后,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捣毁,几经反复。张献忠如果屠蜀,当地百姓为何对他如此崇拜?
其五,清朝的“文字狱”,自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起,历时一百多年,士大夫和老百姓慑于法令的残酷,都不敢私自藏匿张献忠的真实史料,因而那些能证实张献忠生平的翔实材料均被统治者收缴殆尽。《明史?张献忠传》,是根据《绥寇纪略》、《蜀碧》等野史炮制而成。《绥寇纪略》的作者吴伟业,是投诚张献忠后又因罪被张所杀的吴继善的本家;《蜀碧》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7)进士,官居御林院编修。他们的书究竟有多大可信度,是很值得怀疑的。
其六,1646年,即清人入关后第三年,张献忠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中箭身亡后,满人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直到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战斗。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必然采用了残酷的屠杀来征服。“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再确凿不过的证据。据《四川通史》,1647年清将张德胜攻入成都被杀后,相继进攻四川的清军有高民瞻、吴三桂、李化龙等部。直到1660年,巡抚佟凤彩始在成都建立官署;直到1663年,清军才真正拿下重庆;直到1665年,川境战事结束,全蜀才完全归于清廷统治。如果张献忠在1646年11月前,就已将四川人几乎杀光,何需清军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千里已无人烟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军十多年?
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的推手,清初张烺的《烬余录》说了一大半实话。他在“顺治五年”一项下记载:“蜀民至是殆尽矣。今统以十分而计之,其死于献贼之屠戮者三,死于姚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又二,其一则死于病矣。”“献贼”即张献忠,“姚黄”是另一支农民武装势力姚天动、黄龙的部队,“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则是指四川地方土豪之间的攻伐。当然,由于这本书是献给康熙皇帝看的,作者不敢指认清军残害川民的状况。
《圣教入川记》却率直地写道:“张献忠灭后,旗(清)兵在川,一时未能设官治理。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他处,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年。迨至1660年(顺治十七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所有官长,皆无一定地点居住,亦无衙署,东来西往,如委员然。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康熙六年),至1681年(康熙二十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哀哉川民,无处不被劫掠,殊云惨矣!幸至1681年,匪党盗寇,悉为殄灭。然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除少数人避迹山寨者,余皆无人迹。所有地土,无人耕种,不啻荒郊旷野,一望无际。”
由上述可见,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之“人祸”,实是张献忠、姚黄农民武装、残明军队、清军、地方土豪、吴三桂叛军等战乱共同肆虐之结果。此外,还有大旱、大饥、大疫、虎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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