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七七事变时期日本的“不扩大方针”

日军进入宛平城
日军进入宛平城

  关于日本政府在卢沟桥事件时期采取的“不扩大方针”,日本学界在20余年前有过大量研究,由于当时日本外务省档案等大量原始史料尚未公开等原因,其研究存在很多缺陷。中国学界在1980年代就日本学界的研究展开了针对性研究,但因为未来得及利用刚公开的日本外务省档案、近卫私人史料等原因,研究中不乏偏颇。本文拟运用新发掘出来的日本方面的档案等史料对这一课题展开研究,并提出新的看法。

  一、日本的战争边缘政策

  1937年6月初,近卫文麿组阁,广田弘毅再度出任外相。近卫一向鼓吹“自主外交”,反对在东亚地区实行受华盛顿体制规范的“国际协调主义”。他在年初发表的论文中即强调中国必须与日本实行“经济合作”、“共同防共”,若中国仍仇视日本,依赖欧美,将自行招来“东亚的祸乱”。为“促使中国反省”,有必要着手“全民准备”。 这对中国是一种战争叫嚣,对整个远东地区则是欲以武力手段推行东亚新秩序政策的一种暗示。广田则一向主张其“对华三原则”,并曾尝试以实力为后盾,通过强有力的外交手段迫使中国迅速接受日本在东亚确立新秩序所必需的侵略要求。近卫内阁一成立,便抛出了新的对华政策,强调要“以广田三原则作为调整日中国交的指导原理”,并决定将重点先置于解决“华北悬案”。

  6月15日,广田训令驻华大使川越:“关于在华北的经济合作,如铺设津石铁道、开发龙烟铁矿和井陉煤矿等一系列悬案,要在宋哲元时代促进解决,并向在华北实现以经济提携为中心的日满华三国合作的理想的特殊事态迈进。” 1937年6月15日广田外相训电川越驻华大使,这就改变了“佐藤外交”时期“华北民众自行协助实现”的渐进方式,要求尽快将华北、尤其是冀察分离出去,以在中国的部分地区首先实现“经济合作”、“共同防共”。针对日本的要求,国民政府从维护国家主权出发,由外交部长王宠惠向日方提出,先解决冀察不正常的政治问题,经济上的互利合作就非难事。对此与日本意图针锋相对的建议,近卫不予理睬。

  7月6日,广田外相在内阁会议上提出,中国的形势如此发展,谋求日本所要求的“日中亲善”已不可能,“日本只有毅然推行正确政策”,得到内阁成员一致赞同。所谓“正确政策”是指什么?6月30日,广田在枢密院演说时还表示要依据佐藤前外相的方针,就两国间经济、文化相“提携”,就华北的具体问题逐步推进对华外交,以达到“调整日中全盘关系”的大目的。但军方及舆论界早已表示强烈反对这种外交方式,广田本人在“广田三原则”及“中日悬案”交涉期间就已不相信这种渐进方式能实现日本的对华最终目的,时隔6天,广田即转而主张,中国的形势已使“佐藤外交”的方式行不通。既然全盘性问题,即日本所要求的对华“指导权”问题无法解决,在华北问题上作任何“让步”均已失去价值,因此,只有按近卫内阁的方针及军部的要求,将对华外交重点先置于华北,以尽快在华北实现“理想的特殊事态”,随后再迫使中国接受“广田三原则”。广田就近卫内阁新政策所持的先后矛盾的主张,表明日本政府至此对用外交手段解决“对华问题”失去信心,所谓“毅然推行正确政策”就只能解释为以武力威压为手段强行推进对华政策,或寻机以武力解决。

  近卫内阁决定尽快解决华北问题的对华政策使对华强硬派受到极大鼓舞,“对华一击论”更是甚嚣尘上。佐藤在辞职时就认为,“现在的日中形势,若放置不顾,不知何时就会迸出战火来”。天羽英二于5月28日至6月1日赴华考察时,谷荻驻青岛总领事、田尻驻上海总领事及中国驻屯军参谋和知鹰二等也告知天羽:如此压迫中国,有发生冲突或全面冲突之虞。经近卫内阁的推动,华北形势愈显紧张,战争一触即发。不过,据现有资料来看,近卫内阁尚未来得及具体讨论行使武力的问题,而军部则一向轻视中国的抵抗力量,认为“有事时”,出动少量兵力就可迫使中国屈服。这又说明,广田所说的“毅然推行正确政策”首先应是指强行要求解决“华北”问题,并奠定解决“全盘性问题”的基础,不得逞时,随时寻找机会发动局部战争,迫使国民政府屈从日本的要求。卢沟桥事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二、日本的“不扩大方针”

  7月7日夜,在卢沟桥附近演习的日军借口调查失踪士兵的下落,在卢沟桥挑起事端,蓄谋占领卢沟桥和宛平县城。日军挑起事端后,于次日电告日本陆军中央,谎称“驻屯在丰台附近的部队在夜间演习中,因遭到中国军队射击,立即采取了对敌态势,击敌于卢沟桥附近”。日本政府、军部得知卢沟桥事件发生后,其内部就如何处置事件发生了意见分歧,出现了“扩大派”与“不扩大派”。争论的结果是9日上午日本临时内阁会议作出的“不扩大方针”及和战两手准备的四条决定”1、事变发生的原因在于中国方面的不法行为。2、不扩大事件。3、希望中国方面反省而圆满收拾事态。4、中国方面无反省,危险迫近时,采取适宜的措施。

  日本为何在这一时期取“不扩大方针”?中国学术界一般认为,日本政府采取这一方针的意图是缓兵之计,目的是为了有利于调兵遣将;日本学界一般认为,原因主要在于事件偶然发生,日本并没有开战的具体计划和准备,因而希望像以往处理的局部事件那样将卢沟桥事件作为局部冲突就地解决。两国学界的以上认识有给人以浅尝辄止之感。

  如前所述,近卫内阁已将这一时期对华政策的重点置于冀察二省,并一改林铣内阁的“渐进主义”做法,决定推进强硬的对华政策,这就必然要与中国军民的爱国抗日风潮迎头相撞,冲突无法避免。近卫内阁明知这一事实,近卫本人也认为“基于日本所需,进出大陆,必然导致中国民族的顽强抗争,结果将是一场火,这是明显的”。但近卫内阁仍“毅然推行正确政策”,这实际上是放纵驻华日军挑起冲突,以借机迫使中方让步,推进以外交手段已无法实现的对华政策。日本策动华北自治未获全面成功后,于1936年5月擅自将在平津地区的驻屯军由2000人增至6000人(此为日方记录,据中方统计,实际人数远远超过此数),9月15日,日本参谋本部在《对华时局对策》中指示驻华北日军:“在华北,万一发生有关帝国军队威信的事件时,中国驻屯军应果断立即给予惩罚。此时,将决定给中国驻屯军增加从国内派往锦州待机的一个师团和关东军的部分兵力。日军的进攻,行动应神速机敏,在最短时间内给中国以闪电般打击,以最低限度要求,就地解决局部问题。”这就是说,日本陆军已有了随时以少量兵力发动一场局部战争以迫使中国方面接受日本侵略要求的准备。近卫内阁的所谓对华积极政策,与陆军的局部战争准备达成默契,目标的重点首先是指向华北。

  论及至此,不妨回过头来看一下9日日本内阁临时会议关于和战两手准备的决定。其中第三条强调:“希望由中国方面反省而圆满收拾事态”;第四条则声称:“中国方面无反省,危险迫近时,采取适当措施”。第三条是日本政府解决事件的原则和目的,即就此事件迫使中方在冀察主权问题上让步,以有利于推进冀察的“自治”。第四条则是在侵略要求未得到满足时发动一场有限度的战争。战争一起,侵略要求无疑将升级 。“不扩大”的结果是依据第三条解决事件,即中国妥协,将冀察的部分行政及主权让与日本,而“扩大”的结果则首先是以局部战争迅速实现对冀察的控制,以有利于进一步控制整个华北,并迫使国民政府解决两国间的“悬案”。

  可以说,日本内部“扩大”与“不扩大”的争论在于解决“华北问题”的方式及对发动战争的后果估计方面。“扩大派”认为, 只要出动少量兵力,发动一场局部战争,国民政府就会屈服,日本从而可以迅速扩大在冀察及整个华北的势力,这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向中国扩张,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加强对苏战略态势,造成这种状态对日本的东亚总战略极为有利。因此,“扩大派”于7月8日即策划派遣以内地3个师团和18个飞行中队为基干的兵力。他们极端轻视中国的抵抗意志,断言:“内地动员的声音或兵员集中的列车开过山海关,中国方面就会屈服”,“充其量进行一次保定会战,就万事大吉了”。就连担任陆相一职的杉山元也向天皇保证:“中国事变用一个月就可解决。”“不扩大派”则看到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大致形成,中国军民的抗日呼声空前高涨,担心这时发动局部侵华战争会引发全面战争,从而导致对苏战备无法完成。不但如此,对中国开战,将陷入英、美、苏等“白人最希望之瓮”,日本的国力将过早消耗,在以后的国际局势风云变化中将无法居于主动的战略地位,北进、南进均将受挫,东亚新秩序的目标亦将随之落空。因此,支持“不扩大派”的宇垣大将反复提醒:“不要贻误东亚大局。” 当“扩大派”提出动员几个师团“勘定平津一带”时,石原等人即表示异议:“原则上不能增加任何兵力”。万不得已时,必须:“(一)同时动员15个师团。(二)同时发动军需准备量的半数。(三)作战地为黄河以北,视情况含上海方面。(四)作战期间约半年。(五)准备战费55亿”。“两者必居其一,其他中间的折中方案,只会贻误国家的前途”。

  至此,可再进一步弄清日本政府综合两派意见决定“不扩大方针”的用意。它首先是指望不战而胜,这符合“不扩大派”的要求。在河北事件和张北•察东事件时,日本即以武装恫吓,迫使国民政府与之签订了何梅、秦土两协定,控制了冀察的部分地区。鉴于以往的经验,“不扩大方针”企图以武力为后盾,迫使中国“反省”,停止反日活动,服从日本对平津地区驻军的安排等,并对今后作出“保证”,以进一步加强在冀察的地位,便于逐步加以控制。日驻华日高参事官(代理大使)于7月8日在南京会见中国官员时声称:“日本没有故意扩大、恶化事态的意图,万事要看中国方面的态度如何。”11日,广田外相训电驻华大使和加藤书记官,“对此次事件,要看中国方面的态度如何,我方才决定是否作出重大决意……贵官应以此恳说中国最高当局,严重要求速取收拾时局之措施。”这就是说,日本“不扩大方针”的前提是中国妥协、退让,接受其对冀察的侵略要求等。

  “不扩大方针”的另一手是准备在不战而胜的策略失败后,发动一场局部战争,首先夺取平津地区,控制冀察二省。这又符合“扩大派”的要求。在日本临时内阁会议决定“不扩大方针”的同一天,日参谋本部制定《华北时局处理要领》,确定了“将事件限定在平津地区,迅速确保该地区的方针”。这就初步提出了攫取平津地区的军事目标。在日本已控制冀察部分地区的情况下,攫取平津地区可大致确立对冀察的控制。这是日本政府在多次《处理华北纲要》等文件中提出的控制整个华北的第一步。日参谋本部的这份文件与日本政府的“不扩大方针”密切配合,相互补充,目标所指,均先为华北。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对策

  对日本的图谋,蒋介石和国民政府一开始就有所察觉。7月8日,蒋在日记中写道:“倭寇在卢沟桥挑衅矣!彼将乘我准备未完之时使我屈服乎?”日军向宋哲元提出停止排日和限制中国军队驻扎地域等初步要求后,蒋介石随即指出日本的目的是要控制冀察二省。“秦松协定”订立后,蒋介石于13日电示宋哲元:“卢案必不能和平解决,无论我方允其任何条件,而其目的,则在以冀察为不驻兵区域,与区内组织用人皆得其同意,造成第二冀东,若不做到此步,则彼必得寸进尺,决无已时。” 蒋的这一判断应该说是正确的。

  果然,日军经参谋本部批准,14日向宋哲元提出七条要求:“(一)彻底镇压共产党的策动。(二)罢免排日要员。(三)从冀察撤走排日的中央各机构。(四)从冀察撤走蓝衣社、C C团等排日团体。(五)取缔排日言论及宣传机构、学生、民众的排日运动。(六)取缔在学校和军队中的排日教育。(七)中国军队撤出北平,由治安队负责警备。” 同时威胁:“若不接受以上要求,军即认为察政务委员会无诚意,要求其解散,并要求二十九军撤出冀察。”同时拟定了攻占北平,进占保定、马厂一线,以后根据时局变化再进占石家庄、德州一线的作战计划。

  针对日军的挑衅,蒋介石和国民政府采取了应战的方针。国民政府在总结以往的对日经验、教训时认识到:“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 蒋也认识到,要遏止日本的蚕食侵略,必须“先具决死与决战之决心”。9日,蒋电令孙连仲第二十六路军两个师、庞炳勋第四十军一个师、万福麟第五十三军、高桂滋第八十四师立即向保定、石家庄一带集中,以构成应战态势。当盛传宋哲元与日军在当地交涉时,蒋于13日电示宋,要求“万勿单独进行,不稍予敌方以可乘之隙”,并令宋坚决抵抗,“毫无退让余地”。蒋和南京政府采取应战的方针,应该说是符合实际的选择。

  第一,国民政府这时对华北还难以采取统一的战略行动。宋哲元等害怕中央军进入冀察会对二十九军的生存构成威胁,同时又害怕与日军作战的后果是损兵折将、丧失地盘。因而希望和平解决。蒋于7月12日电宋,要求他速至保定指挥军事,而宋至当月下旬仍在天津与日方接洽,谋求和平,他认为“和平尚未绝望”,并于24日致电蒋称:我军“恐无胜他之可能,不能达到任务,有误国家大局。刻下拟请钧座千忍万忍,暂时委曲求全,将北上各部稍为后退,以便和缓目前”。阎锡山、韩复榘考虑的则是如何保住地盘,不愿作协同的战略部署。这是蒋不得不被动地选择应战的原因之一。

  第二,蒋察觉日本的主要目标是要控制冀察,对此,他于7月17日在庐山谈话中提出四点立场:(1)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2)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3)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4)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的约束。在庐山谈话中,蒋还宣称:“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必不得已的办法”,“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23日,蒋电示宋哲元时说:“中央对此次事件……在不损害领土主权范围内自无定须求战、不愿言和之理。” 这些言论和行动反映了蒋在这一时期抵抗日本侵略的主张,即暂不谈驱逐日本侵略者,收复失土,仅强调维持现状,不再丧失领土、主权。这种被动的防御目标,也是蒋选择应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从军事理论上来说,进攻方一般以速战速决为有利,防御方一般以延迟敌方进攻为有利。日本是法西斯阵营中第二号强国,一直在大力发展军事工业,不断扩充军备,这时它已拥有可与任何一个强国抗衡的军事力量。英、法、美的战略重点在欧洲,并正在对法西斯实行绥靖政策。这些都有利于日本向中国发动速战速决的军事进攻。而中国方面,积弱已久,加上连年内战,导致对日战备不足,国防建设迟至1935年才全面展开,要充实对日战备,尚需时日。中苏有关共同安全问题的秘密交涉毫无进展,苏联虽已确立以武器贷款的军事援华方针,但具体实施,使中国军事力量得到较大加强,也须假以时日。在这种情况下,拖延开战的时间,应该说对中国是有利的,而求战则不符合军事战略常规。

  可以说,应战方针是国民政府正确的战略选择。在研究这个问题时,似不应过于注重应战方针在战术上的被动性。以应战对敌,实际上会出现和战居一的结果。若按蒋所希望的不失领土主权而实现和平,即使时间短暂,也会对中国充实对日战备有利,以应战对敌,还可能在战争正式爆发之前有一个间歇期。在此期间,首先可以加紧军事部署,其次可以将希望和平的政策自然地公之于世界,以争取国际上更多的同情和支持,同时还有利于揭露日本的侵略,以最大限度地孤立日本。

  国民政府的应战措施使日本感到宋哲元等深受影响,日本认为胁迫宋“就地解决”的计划有可能因此落空,外务省于是在16日训电日高参事官,令其严重要求国民政府“立即停止一切挑战言行,不得妨碍现地当局实行解决条件”。17日,日高往见王宠惠,提出上述要求。同日,日本政府分别向冀察政府和国民政府提出,以7月19日为期限,最低限度之要求:(1)宋哲元正式道歉;(2)罢免责任者冯治安;(3)撤走八宝山附近的中国军队;(4)宋哲元在11日的“秦松协定”上签字。对此,国民政府于19日正式发表蒋的庐山谈话,表明严正立场。同日下午,外交部照会日本大使馆:“我国政府重申不扩大事态与和平解决事件之意,再向日本政府提议:两方约定一确定日期,在此日期,双方同时停止军事调动,并将已派武装部队撤回原地……至本事件解决之道,我国政府愿经由外交途径与日本政府立即协商,俾得适当之解决。”日高当即威胁说:“南京政府是在阻碍当地协定……此际 ,南京政府若不翻然反省,收拾时局无望。”21日至28日一周之内,蒋连续召见美、英、德、意、苏、法等国驻华大使,要求各国单独或联合出面调停。以上这些活动均是在谋求维持现状和应战的前提下进行的,除表明蒋对和平仍抱有一线希望之外,用意还在尽量拖延时间。

  日本见胁迫宋哲元“就地解决”的目的未达到,拒绝了国民政府双方同时撤退增援部队的要求。21日,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往访广田外相,再次要求确定时日,双方停止军事行动,并将军队撤至原驻地。广田回答说:“今日最紧要的是治理争端之源的华北现状,舍此而议论一般撤兵问题并非常识。”这实际上是胁迫中国在“华北”问题上妥协、让步,否则不会停止军事行动。23日,杉山陆相授意中国驻屯军说:“根据情况,有必要决然奋起加以反击。” 国民政府只求维持现状,冀察当局则希望息事宁人,杉山所说的“反击”,就只能是要以武力实现谈判桌上无法得逞的目标。

  可以说,“不扩大方针”首先是以“确保”平津二市,以利于控制冀察为主要目标,是进攻性的,至于“不扩大派”头目石原莞尔“向山海关撤退”的意见,只是个别的、一时的主张,并没有为日本政府的“不扩大方针”所接纳。说“不扩大方针”希望“和平解决”是实,但其前提是中国屈从日本的侵略要求,否则是“和平”不了的。

  四、“不扩大方针”的尾声

  至廊坊、广安门两事件发生,日本见不战而胜的策略已无法迫使中国屈服,遂于7月28日向平津地区的中国军队发动总攻击,中日战争事实上由此展开。日军于7月28日发动平津战役,意味着冲突已升级为战争,与宋哲元交涉已不可能实现战争目标,因此转而谋求与国民政府直接交涉。7月30日,外务省提出《关于收拾华北时局的外务省意见》,主张“要通过与(中国)中央政权直接交涉收拾华北时局”。日本陆军这时则仍企图在冀察炮制一个“特殊政权”,以实现直接控制。虽然这种企图与日本政府间接控制的计划存在分歧,但对直接与国民政府交涉,日本陆军的态度也是积极的。7月31日,陆军省军务课长柴山兼四郎大佐往见外务省东亚局长石射猪太郎,要求外务省设法“在给中国军队一击之前,促使中国自行提议日中停战”。8月2日,日本陆军省梅津美次郎次官、后宫军务局长及海军省山本五十六次官、本田军务局长要求广田外相迅速推进对华外交。这一外交的第一项任务是要促使中国方面提议停战。外务省经过一阵策划,于8月4日决定立即派遣船津辰一郎赴中国与国民政府秘密交涉。

  日本策划直接交涉,表明其和战两手的策略并无变化。经平津战役一战,即“和平解决”,迫使国民政府接受日本的条件,无疑是一个小战即胜的局面。这是日本政府和军部内一些决策人物所期望的。8月7日,广田外相训电川越大使:“由内地增派的3个师团预定于8月20日前后集结完毕,在此之前,要达成某种协议”。“要使高(宗武)与我方的谈判在某种程度上与蒋介石达成协议”,但要先“使高向贵官提议停战”。这个训示及以上文件表明日本在这一时期的“和谈”方针有小战即胜的企图,亦有施用缓兵之计的企图,即“和谈”成立,日本可实现迅速对华扩张的政策目标,“和谈”失败,其过程本身即有利于调兵遣将。

  8月9日,船津与专程赶至上海的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秘密会谈。高向日本人说,南京的气氛极端反对与日本达成任何形式的和解,若“稍微软弱一点”,就会被认为是卖国。高实际上是暗示国民政府不会先提议停战,更不会接受改变“七七”前原状的“和平条件”。国民政府的这种态度是其“维持原状”的既定应战方针所决定的。为实现“维持原状”,国民政府正全力作抗战部署。就在这时,“大山事件”发生,国民政府迅即停止了与日本特使的接触。

  在策划与国民政府直接交涉的同时,日本政府、军部估计蒋介石不会轻易接受其“条件”,提出要给中国军队施以打击后才能实现战争目标。日本外务省在提出冀察两省为非武装地带为停战条件时,就认为:“若不给(中国)中央军全面的一大打击,并进而显示攻陷南京的气势,蒋介石将不会承诺。”8月5日,日参谋本部在《形势判断》中就与国民政府直接交涉指出:“要实现以要求解决华北问题的善后处理案,至少要给石家庄、沧州以北敌军特别是中国夸为精锐的空军主力以沉重打击。”基于这种认识,日本参谋本部、中国驻屯军、关东军制定了一系列作战计划,准备华北会战。

  8月13日,即华北会战在南口打响的次日,上海事变发生。15日,蒋介石下达总动员令,决定实施全面抗战,并很快将主战场移至上海,从而打乱了日本的战略计划和军事部署。日本政府见“不扩大方针”中不战而胜或小战即胜的企图已无法得逞,遂于蒋介石下达总动员令的同日发表声明,宣称要采取“断然措施”,17日,决定放弃“不扩大方针”,9月2日又召开临时内阁会议,决定将“华北事变”改称为“中国事变”,并决定派遣大量师团陆续开往中国华北和上海地区,中日战争迅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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