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文献看中国历史上的地震海啸

从历史文献看中国历史上的地震海啸

怎样看我国文献记载的地震海啸

    海啸一词,在我国明清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即已屡见不鲜,可谓古已有之,只是与其作为现代科学术语的含义有所不同罢了。古人所谓海啸,初系对海水响声的描绘,后来代指伴有尖厉巨响的海潮,往往也被当做海溢的俗称,类似的说法还有海吼、海叫、海沸、海翻、海决等。就目前所见,较早出现海啸一语的文献为明人郎瑛的《七修类稿》,其卷二“天地类”下即有“海啸”一目,记录了一些被称为海啸的海潮灾害。

    现代学界对于海啸的理解和界定也有一定的变化。起初,能够造成较大破坏性的海水特殊波动现象,被统称为海啸,并按其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气象海啸。所谓地震海啸,其实也是一个统称,系指海底或大陆边缘地震、水下火山爆发引发大型海底滑坡或崩塌而形成的大规模海水波动,是一种次生地质现象。既不是所有的海底地震都引发海啸,也不是海啸都因地震而发生,但由于地震造成的海啸更多且后果往往更严重,故以地震海啸为总名。此外,按照海啸源远近的不同,地震海啸又分为越洋海啸和局地海啸(也称本地海啸),其中又以局地海啸的发生频次更高、破坏性更大。气象海啸则指由气流、气压等因素的急剧变化造成的潮位异常。不过,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因两者的形成动力有巨大差异,学界更多倾向于用“风暴潮”来替代气象海啸,如此,海啸也就成为地震海啸的通用名或简称。

    不平静的海洋

    海啸是世界上最猛烈的海洋自然灾害之一。除北冰洋外,地球上的其他三大水域即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都多次发生过海啸,也都有重大灾难性海啸的记录。

    太平洋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地震带即环太平洋地震带,全球80%的地震发生于此,故而太平洋岛弧—海沟地带发生海啸次数亦最多,占到全球有史可考的海啸记录的85%。而日本近海发生的海啸又占太平洋海域的一半以上,是世界上海啸最多的地区,且近500年来太平洋7次特大海啸中的4次都出现在日本。另外,太平洋还保持了多项海啸纪录。例如,1964年3月28日发生在阿拉斯加瓦耳迪兹港的海啸,波幅高达51.8米,为史上之最;而1960年5月23日智利中南部沿海9.5级地震引发的海啸,穿越整个太平洋,甚至在日本都造成数百人死亡,是迄今最大规模的越洋海啸。据统计,近1300多年来,太平洋区域约有14万—20万人因海啸丧生,其中死亡千人以上的海啸16次。

    大西洋和印度洋水域的海啸次数虽远远少于太平洋,但重大海啸造成的灾难后果同样惊人。在大西洋,1755年11月1日,葡萄牙西南约200公里海底发生8.9级地震,其引发的海啸仅在里斯本就至少导致6万人死亡,是欧洲迄今遭遇的最大一次海啸。在印度洋,最大海啸为2004年12月26日发生在苏门答腊岛外沿的9级地震所造成,东南亚、南亚许多滨海地区都受到强烈破坏,确认死亡总人口超过29万,是造成空前人口损失的一次海啸。

    由于海啸能够造成严重灾难,又因地震的难以预测而具有较大的突发性,所以从各种历史记载中搜集海啸资料,成为不少国家进行海啸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方面,日本和前苏联等国家开始较早,取得成果亦较为显著。我国开展这项工作的时间虽然较晚,可是由于有着世界上连续性最好、最为悠久的文字记录,故而挖掘出了相对数量较为可观的资料,可以为海啸乃至历史海洋学研究提供不小的帮助。

    从历史文献看中国历史上的海啸

    我国自古便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东部沿海的漫长海岸线又濒临数千公里的西北太平洋地震带,而且我国海域的海底发生较强地震的次数也不少,因此为前人留下地震与海潮相关联的记载提供了条件。现代学者判定中国历史上的海啸现象,主要就是根据对这类记载的搜集。较早注意进行这项研究的学者是李善邦,他在《中国地震》一书中,即专门整理了一份“中国历史海啸记载一览”表,共有10条记载。其后,宋正海等所著《中国古代自然灾异相关性年表总汇》一书中,也专门设立了“地震—海啸”年表,收录相关历史文献记载共18条。另外,谢毓寿、蔡美彪主编的《中国地震历史资料汇编》以及陆人骥所编《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中,也收有一些地震与海啸的关联性记录。而较晚出现的整理成果,即张家诚等人在《中国气象洪涝海洋灾害》一书中制定的“中国地震海啸目录表”,将1949年以前的记录增至24条,加上1949年后3条,总计27条。

    根据对历史资料的分析,不少学者认为,我国近海应是一个多海啸的区域,死伤人口和财产损失数量惊人。24次历史海啸中,信度等级认定在3级(即“可能是海啸”)及以上的有10次,灾害等级达到1级的强破坏性海啸只有7次。其中记载较详的事例有:据康熙《苏州府志》载,1670年8月19日,“地震有声,海潮溢,滨海民多溺死”;1781年5月22日,台湾岛西南遭受大型潮灾,被认为是我国遭受的最大一次破坏性海啸;1867年12月18日,台湾基隆近海发生7级地震,同治《淡水厅志》中称“海水暴涨,屋宇倾坏,溺数百人”,是一次灾害等级达到2级的海啸,也是我国掌握确切证据的最大海啸;1917年1月25日,福建厦门、同安一带“地大震,海潮退而复涨,渔船多遭没”。至于17世纪以前的海啸事件,因为记载信息过少,大多没有得到确切的等级认定。不过,《汉书》中关于公元前47年的“一年中,地再动,北海水溢流,杀人民”的记载,一度被解释为发生在莱州湾的震后海啸,而这一说法也被国内外学者广泛引用,成为我国留下世界最早文字记载海啸的证据。

    上述研究成果所反映的都属于局地海啸的历史状况,而没有涉及我国有关越洋海啸的历史记载。近年来,这一方面也开始引起学界的注意。有人整理了自宋代至清代的11次海潮异常记录,认为这些都可能是越洋海啸的影响所致(于运全:《海洋天灾》,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另有学者的研究表明,我国遭受越洋海啸较为确凿的事件有4次,分别是:1498年7月9日,日本南海地区地震,同日我国江浙一带多处水溢,应为日本地震波及所致;1707年10月28日,日本南海发生8.4级地震,伊豆半岛等多处遭遇海啸,同日钱塘江口有海啸反应;1854年12月24日,日本南海发生8.4级地震,房总半岛至九州太平洋沿岸海啸,是对我国江浙沿海一带影响最为明显的一次海啸;1923年7月13日,琉球发生7.2级地震,烟台有强海潮(王锋等:《中国古籍中的地震海啸记录》,《中国地震》,2005年第3期)。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668年7月25日,山东郯城发生8.5级地震,其影响范围还跨越黄海,在朝鲜半岛西北平安道铁山形成较大的海啸事件。这应是一次对外形成的越洋海啸。

    学界对中国历史时期海啸的争鸣

    由于古代文献中的语言高度概括,许多记载所反映的内容都很不容易进行准确把握,难免出现解读历史资料的偏差,因此学界对不少海啸史料及其支持的海啸判定都存在着争议。无论是关于越洋海啸还是局地海啸,都存在这一问题。就越洋海啸而言,由于较早历史时期其他国家相关资料的缺失,也就难以认定,在我国出现海潮异常的同时,其他区域是否发生海啸,以及二者之间的关联度究竟如何。甚至对于信息较多的局地海啸来说,情况也十分复杂。兹举发生较激烈争议的事例如下:

    对于上述公元前47年海啸为我国最早海啸记录的看法,有学者即指出,此说不确,应属对于文献的理解有误所致。据考证,文中所称“一年中,地再动”,乃是指发生于今甘肃境内的地震,无法证明其与“北海水溢流”具有因果关系,故而此条记录被列为海啸资料不能成立。出于同样理由,《后汉书》中灵帝熹平二年(173年)“夏六月,北海地震,东莱、北海海水溢”被当做海啸资料,很可能也是错误理解了其中的关联性(高中和等:《中国大陆沿海地震海啸析疑》,《中国地震》,1992年第4期;于运全:《海洋天灾》)。

    1166年8月,温州沿海发生特大潮灾,有学者认为这是海啸所致,震源则在温州以东不远的深海。另有学者经过考证后指出,事实上,所有记载此次潮灾的十余种历史文献无一提及伴有地震,因此把这次潮灾判定为海啸的证据并不充分,而从资料反映的现象看,更可能是台风引发的风暴潮(于运全:《海洋天灾》)。

    1604年12月29日,泉州以东海域发生8级地震,因万历《泉州府志》载“初九夜大震,……城内外庐舍圮,山石海水皆动,覆舟甚多,清源山等地裂多处”,故以往多有学者断定其为海啸。近年来,有学者通过对相关史料的综合比较与分析,认为此条资料系孤证,进而利用台湾海峡地震海啸波记录,估算出此次海啸源在泉州湾仅仅引起了微小的海啸增减水效应,根本没有形成破坏性海啸的条件(黄昭等:《1604年泉州海外大地震及其海啸影响分析》,《地震》,2006年第4期)。

    前述被称为我国最大海啸的1781年5月22日台湾海啸,也存在着不同看法。有学者指出,台湾最早开发的区域就是南部地区,且此事发生在乾隆年间,如此重大灾害,官方文献必有记载,而现在能找到的资料很少,而且不过淹毙一人而已。不过,日本学者羽鸟德太郎把这次灾害描述为海啸,认为导致村庄被淹和大批人口丧生。前苏联学者索罗维约夫等人更号称根据从荷兰和英国搜集的材料,判定这是一次海啸,且毁坏了3镇和20余村庄,造成4万多人死亡。然而,迄今尚无其他人宣称见过这些学者使用的证明资料。

    曾经有一种较为极端的看法,认为我国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海啸记录都不可信,而我国大陆沿海也从来没有发生过灾难性海啸。这种看法的主要依据是,我国近海大都是200米以内的浅水大陆架,海底摩擦造成海啸波的能量衰减十分显著,同时,又因外海一系列岛弧的存在,越洋海啸的影响也很小。

    实际上,这种看法具有较大的偏颇性。首先,目前世界范围内尚不能准确预报海啸,连日本都有疏于防范的地区发生海啸的例子。其次,历史资料的可信度目前还存在着争议,并不能轻易断言其记载内容一定不足以反映海啸。再次,近100多年来,海平面持续上升,我国沿海地质环境也会发生一定变化,并不能保证不会形成导致海啸源的条件。所以,现在断言我国大陆沿海过去不曾或未来也不会发生灾难性海啸,显然为时过早。况且,位于我国外海地区的台湾附近以及南海东部边缘,其地质构造环境是一个可能引发海啸的潜在区域,并且已经发生了确切的海啸记录。更重要的是,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沿海地区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已成为最发达也最具重要性的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国民经济财富、大城市和人口,这样一来,即使在历史上等级较低、为害程度较轻的海啸,放在现代条件下,就有可能成为较大的灾害。就此而言,大力发展我国海洋事业,一方面要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先进国家经验,大力建设海啸预警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开展海啸问题的历史研究,仍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因为其中关于海洋变化状况的许多信息,完全可以为沿海和近海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经验性依据。

    另外,在我国开展海啸历史研究,也应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历史海洋学意识,不能盲目地对国际学术潮流亦步亦趋。前已述及,现代海啸研究中大多摈弃了风暴潮。按照这种学术分工,我国能够确认的历史海啸越来越少,能够得到的有效信息也越来越少,最终难免走入死胡同。其实,在我国通过开展海啸与风暴潮的综合研究更有意义。我国关于海潮现象有着长达2000多年的历史系列,连续性较好,文献数量大,内容十分丰富,而现代海啸研究者往往单纯按照现代科学体系按图索骥,从而可能丢失了许多极具价值的信息。例如,明清时期也已积累了大量海洋占候知识,对各类海潮前兆都有相当确切的记载,正是由于古人没有区分海啸和风暴潮,所以发掘和探究这些前兆,未必不能对当代海啸研究和预报有所助益。又如,古人所习惯的综合记录,固有笼统之弊,然而也有可能隐含着海啸与风暴潮之间在一定条件下的丛生关系。因此,从综合研究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海潮历史记录,完全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

    最后应该指出,对于海啸,决不能仅仅关注其本身,而忽视与海啸相关联的灾害链机制及其后果。这一灾害链可以简单表示为:海底地震等因素引发的地质变动→海啸→对生命财产和资源的破坏→社会心理恐慌→社会骚乱。一般说来,这条灾害链越往后延伸,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越大,甚至扩展到某次海啸直接打击外的更大范围。此次日本海啸,就造成了核设施的损坏和极大恐慌。因此,充分认识海啸灾害链的形成机制,及时有效地阻止其蔓延态势,同样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抗灾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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