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原本的宪法设想:分设五权非三权

孙中山原本的宪法设想:分设五权非三权

叶夏声承孙中山之命起草的《五权宪法草案》

  1922年4月下旬,孙中山命国会议员叶夏声起草“五权宪法”,拟由国会非常会议通过。5月,该提案在国会遇阻闯关失败,草案撤销。不久,孙中山再嘱叶氏“试起草”。稿成,孙中山留阅并亲自题签“五权宪法草案”。叶夏声编成书再呈阅,又蒙孙中山覆书慰勉。这是孙中山制定五权宪法的一次重要实践,所成“草案”也是他生前唯一得见并获首肯的《五权宪法》法条化文本。

  五权制宪的尝试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在清末设计好的,预备作“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所谓五权宪法,指的是“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有考选权和纠察权的五权分立的共和政治”。民国成立,孙中山出任临时大总统,本来“想要参议院立一个五权宪法”,但各位议员都不知道什么叫五权宪法,他本人也未坚持,结果制定出来的是三权分立的《临时约法》。“护法运动”期间,五权宪法仍未得制定颁行之机会。1920年底,粤军回师驱逐桂系,军政府纯由国民党人主导。孙中山决定将五权制宪付诸实践。

  1921年3月中旬,孙中山在广东省议会发表演讲,“要求在广州的国会制定五权宪法,作为治国的根本法”。3月20日在广东教育会的演讲中,他重申“速开非常会议,制定五权宪法”。3月21日,孙中山又在军政府政务会议上正式提出,并将五权宪法之图表三幅铺在地上,口讲指点,极为详尽。当时伍廷芳、唐绍仪、陈炯明、胡汉民等各有所问难,孙中山均一一剖解,但未获积极响应,“闻此种宪法关系国家立国之根本,尚须详细研究,然后可以见诸事实云。”事后,孙中山忙于筹组正式政府,接着又是“援桂”,他本人离开广州赴广西筹备北伐,总统职务由伍廷芳代理。五权制宪遂被搁置下来。

  《草案》在国会受阻

  1922年4月下旬,因北伐改道,孙中山自桂林返回广州。当时,直奉战云密布,直系军阀拉拢国会议员,“动以制宪欺诱国人”。4月26日,孙中山向国会议员叶夏声等人“面询”国家大计。叶夏声说:“确立正式政府之根基,其要莫先于制定宪法”;五权宪法为国民党建设国家之大计划,“正宜乘此时机,以非常手段,产生五权宪法,以号召天下”。孙中山听了之后,“以为五权宪法,确系今日之急务,其关系之重要,胜于30万大军。应即由国会本于三民主义之宗旨,化国为家的真理,从速制定公布”。孙中山命叶夏声起草,随时“禀承办理”。叶夏声受命后即准备提议案,于次日提交国会非常会议。提议者叶夏声,连署者王鸿宠、符梦松、孔昭晟、谢英伯等数十人。提案说:

  ……吾人既组织国会非常会议,建立正式政府,有政府,自不能无宪法。……窃谓当此国是纷淆,群凶窃据之际,自当以非常手段,由我国会非常会议建造五权宪法。克日起草,提出议决,咨达政府,公布施行。以民意为依归,以武力为后盾。自兹以往,率循者即为民国之公民,违抗者即为民国之公敌。大法既立,顺逆攸分,举国景从,政争自熄。是否有当,敬候公裁。

  据《广东群报》所载,叶夏声领衔提出的草案分为五章,共120条。五章次序分别为:立法权宪法、司法权宪法、行政权宪法、考试权宪法和弹劾权宪法。这是五权宪法草案的最早版本。

  5月6日,国会非常会议举行谈话会。叶夏声提议“由我非常会议,下大决心,作一根本主张,议决五权宪法,以大总统武力拥护,较为得力,请大家讨论。”在国会中表现活跃的凌钺,先是表态隶籍国民党,能以党义制定五权宪法,“欢喜莫名”;然后话锋一转,认为北伐进军,统一在望,“与其由非常会议议决五权宪法,不如俟将来召集正式常会之日,开宪法会议,以三分之二之出席,四分之三之表决通过,何等郑重”,乃“请叶君加以慎审”。丁骞等附和此议,并指斥叶氏提案有“违法之嫌”。

  叶夏声乃退而求其次,要求将提案列为日后国会议事日程,但主持会议的议长林森说:叶议员提案,“虽系建议案,然内容为制定宪法”,恐难以列入。这样,《草案》在国会受阻。此时,“党中权要”也冷嘲热讽,持反对立场。矛头所向之下,叶夏声于是“惧而嘿,无已自撤销原议而罢”。

  5月底,叶夏声因事赴韶关大本营,与孙中山提及此事,孙中山再次嘱叶夏声“姑试起草”。二次受命后,叶夏声“归而按图玩索,冥思终宵。翌日,乘端午之暇,穷一日之力而成斯草”。6月初,孙中山自韶关回广州后,叶夏声将草案进呈,孙中山留阅,并于6月12日亲自题写书名“五权宪法草案”。

  叶夏声其人

  1922年春夏间命叶夏声起草“五权宪法”,是孙中山生前制定五权宪法的一次重要尝试,所成草案也是孙中山生前唯一得见并获首肯的法条化文本。五权宪法之重要“胜于30万大军”,孙中山缘何委任叶夏声起草?

  叶夏声,原籍浙江,生于广州番禺。早年留学日本,参加同盟会。辛亥革命后担任广东都督府教育司、司法司司长,同年底赴南京,担任临时大总统府秘书。“二次革命”后,他在日本东京担任孙中山的秘书,加入中华革命党。“护法战争”期间,他担任军政府秘书和内政部次长,曾亲率兵士从桂系军阀中收回司法权。1918年元旦军政府摄影,他与财政部次长廖仲恺分坐于孙中山的左右。1920年底,他在陈炯明部粤军回师之前策动滇军反正,后险些被陈炯明捕杀,经孙中山营救后派赴日本学习军事。1921年底回国,先是赴西南策动滇军驱陈(炯明),后赴广州执行国会议员职务。1923年初陈炯明被逐后,叶夏声自恃有功无赏,负气出走,赴北京充议员。因参与曹锟贿选(他建议选举孙中山为总统),遭国民党中央惩戒,从此离开孙中山阵营。后在广州执律师业。

  显然,在1922年之前,叶夏声与孙中山的关系是相当亲密的,熟悉孙中山关于五权宪法的思想与著述。另一方面,叶夏声也具备起草宪法的学识与经验。叶早年留日学法律出身,回国任教于广东法政学堂。民初曾任广东公立法政学校教员、校长,尤精通于国际法与地方制度。1913年当选国会议员后从事议会活动,参加民国前期的历次制宪,具有丰富的制宪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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