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如何处决强奸幼女罪犯:先割其睾丸后枪毙

民国如何处决强奸幼女罪犯:先割其睾丸后枪毙

  民国刑场

  民国时期四川军阀割据,这些土皇帝杀人如麻,处处可作刑场。

  重庆(旧称巴县)仍多在鱼市口或长江、嘉陵江岸沙滩上斩决犯人,把人头高悬示众……北洋军阀占领重庆时赵文华任卫戍司令,杀人连一张“罪状”也没有,北洋兵就把人拖到后伺坡(现重庆人民公园)一带砍头、枪决,甚至用刺刀捅死。

  许多人犯获判死刑罪有应得,但行刑方法却十分残忍。有次处决谋财害命的刘悦南、丰子清二犯。赵文华先命将其“点天灯”(天灵盖上开骨点烛火),在众士绅劝说下改判为“肢解”刑。刽子手在后伺坡像砍猪肉一样,先把犯人剁手剁脚,然后大卸八块。

  又如磁器口有个大恶霸袍哥舵爷项福兴,作恶多端,老百姓恨不得生啖其肉。后被川军一个师长枪决于磁器口,许多受害者去剖其腹取肝炒食……又有一年,强奸幼女犯蒋某,伏法时被行刑人先把其睾丸割了才枪毙。

  此外,重庆的打铁街、嘉陵码头、通远门外、朝天门沙嘴、较场口、菜园坝河边、闹市街口等地方都作过刑场。

  民国时期成都的刑场,有文字记载的也很有几处。

  第一处开张的是老皇城内。1911年11月27日“大汉四川军政府”在皇城内成立。1911年12月22日,尹昌衡命他手下干将陶泽昆将赵尔丰抓入皇城。在致公堂东廊檐下,陶泽昆挥舞雪亮的鬼头大刀,手起刀落砍下“赵屠户”的脑壳……

  杨亚芬老人说:“民国后皇城里头成了经常砍头的刑场,还成为尸首满坝的战场……好吓人哟!”

  后来行刑的鬼头刀又换成了洋枪,“砍脑壳”也变成了“敲沙罐”。四川人挺会幽默,脑袋打烂了,确实像沙罐敲烂汤水乱流。

  20世纪20年代后,紧靠老城墙的下莲池成了重要刑场。这里杂草丛生,泡桐树、枸树密密麻麻,大白天都显得十分阴森可怕。附近老百姓说,幽幽深夜里。这里常常会听到哭声呜咽,似在喊冤。爹妈都告诫娃娃:“不要乱爬城墙,不准去下莲池边耍,那里有冤鬼‘麻脸子’背娃娃!”

  清朝时的提督衙门,1922年改为“中城公园”,后又改“中山公园”。解放后改为文化宫。民国时这里是三教九流、兵勇烟娼会聚之所,也是枪毙人犯的一处刑场。

  民国时成都另一处著名刑场,在九眼桥附近的莲花池。清末民初,这里荷塘方圆数里,荷塘四周野坟荒冢不少。据王天寿先生回忆,莲花池刑场右侧有“地藏庵”,专门停放灵榇,距刑场左面约1华里叫“黄天凼”(现宏济路一带),是著名的“官山”,任人乱葬乱埋。被“敲沙罐”后无人收尸的,地方人士叫俗称“干鸡子”的讨口子把死尸拖到“黄天凼”,破席裹尸“软埋”。常有野狗十数只在“黄天凼”乱窜狂吠,行人白天也须手捏打狗棒结伴而行,独行则非得有武松上景阳冈之勇不可了!

  当时市警备司令部和川康绥靖公署处决人犯,多以黄包车代替刑车。犯人五花大绑背插标子、上身赤裸(女犯除外)瘫倒在黄包车上。走在“刑车”前的是8个号兵,轮番吹撕心裂肺的“反音号”。“监斩官”是斜背值星带、骑在马上的尉级军官。“刑车”前后,都有一些看热闹的人跟着跑。人犯一般都要挨2至3弹甚至多达5弹,被打得脑花四溅才毙命。

  川康绥靖公署有天上午枪毙了一个造伪钞的罪犯。过了1个多小时,“死尸”竟然又动了,血污满头爬起来坐在地上,吓得看稀奇的人“妈呀娘呀”惊叫着四散奔逃。一直折腾到下午4点钟都还未死,“绥署”闻讯才派了一名军官乘黄包车赶来,用手枪又连击3弹,此犯才重新倒下。

  旧中国法制混乱,有时秘密杀人,则处处都可当刑场。1949年12月,胡宗南部盛文兵团溃退成都,颁布12条《违反治安禁令》。此令颁布第3日,盛文以春熙路等闹市大街为刑场,枪杀16人,暴尸示众3天……

  总而言之,旧中国的死刑文化,历来与恐怖、晦气、厌恶等词汇相连。统治者们想尽办法制造刑场血淋淋的场面,希望以此达到震慑犯罪的效果,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在给人树立恶的榜样,让人的心态变得很冷酷,并不利于防止犯罪。

  所幸的是,历史已经翻过去了这残酷的一页,旧时的“砍脑壳”、“敲沙罐”早已被今天人性化的“注射”死刑所替代,这形式上的小小变革,却体现了人类文明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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