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与抗震救灾:自己研究出一套地震理论

康熙(公元1654年-1722年)在位61年,一生经历无数次地震,其中七八级以上的大地震就有五六次:1668年山东郯城8.5级地震;1679年京师8级地震;1695年山西临汾8级地震;1709年宁夏中卫7级地震等。特别是1679年9月2日的京师8级大地震就发生在“皇城根儿”边,地震波及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六省,受灾200余州县。“声响如奔车,如急雷

康熙与抗震救灾:自己研究出一套地震理论

 

    康熙(公元1654年-1722年)在位61年,一生经历无数次地震,其中七八级以上的大地震就有五六次:1668年山东郯城8.5级地震;1679年京师8级地震;1695年山西临汾8级地震;1709年宁夏中卫7级地震等。特别是1679年9月2日的京师8级大地震就发生在“皇城根儿”边,地震波及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六省,受灾200余州县。“声响如奔车,如急雷,昼晦如夜,房舍倾倒无数,压毙人畜甚多。地裂深沟,缝涌黑水甚臭……”其伤亡之惨重、破坏之巨大可想而知。

    毕竟康熙是一位有作为的“知识型皇帝”,他一生爱学习,喜欢科学,在对待地震问题上也有自己的独到建树。

    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的山东郯城大地震发生时,康熙亲政刚一年,年仅14岁,此次为害剧烈的大地震在这位小皇帝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惨痛印象,他也暗暗立下战胜天灾、救济苍生的誓愿。1679年京师大地震发生不到四个小时,康熙即把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及大学士明珠、李�G等人召集到乾清宫,部署救灾,训斥那些渎职无能的官员“全无为国报效之心”。康熙作出的“诏令”是:“发内帑银十万两”和救灾急需的粮食、医药和棺木,以赈恤灾民;他并亲自带领官员对朝政得失作一次全面检讨和反思。他自己“兢惕悚惶,力图修省”,要求大臣们“务期尽除积弊”、“存心爱民为国”。北京故宫里如今还保留着康熙的“诏令”。

    京师大地震发生10天后,康熙再次下令户部会同工部,尽快查明埋压在民居和各寺庙内的死伤人数,命两部选派官员携带赈灾银两前往巡查,尽快掩埋死者。众所周知,“交皇粮”是封建时代的一大体制弊端。但地震发生后,康熙就批示减免灾后税收,并实行“溯及过往”的政策,除发给死者棺殓银每人五两五钱、减免当年全年应交钱粮之外,还把百姓尚未交纳的上一年钱粮全部免除了。对于因地震受害的经商者,官府也酌情给予赈济。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康熙还指派地方官员开发金、银等矿山,以充实国库,接济百姓。由于康熙施政英明,在“抗震救灾”、安抚民众及灾后重建、修养生息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得以使大清朝社会经济基础稳固如昔,“康乾盛世”辉煌依旧。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当时救灾抗灾能力毕竟有限,凡被压埋未及时获救者,基本没有生还希望。所以救灾的对象主要是失去居所的灾民,尽量保证他们温饱和起码居住条件,不致因饥饿和疾病而丧生。

    康熙帝还从科学的角度对大地震做出解释。他否定了“天人感应”,坚决反对有人利用“天人感应”的邪说破坏社会稳定。他研读了一些国外学者的“气动说”,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地震理论。在去世前一年(公元1721年),他还专门撰写了一篇关于地震的论文,说:“大凡地震,皆由积气所致”,“深则震虽微而所及者广,浅则震虽大而所及者近”,讲出地震烈度与震源深度的关系;“既震之后,积气已发,断无再大震之理”,说大地震之后不会再发生大的地震;“西北地方,数十年内,每有震动,而江浙绝无”,讲中国地震分布不平衡,西北多、江浙少;“今泛海者遇地动,无风而舟荡摇,舟中人辄能知也”,讲地震会引起海水振荡……在科学并不发达、封建迷信盛行的当时,贵为“天子”的康熙能对地震作如此深入的探索、研究并做出一定的成果,实在难能可贵,在中外历史上也堪称独无仅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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