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如何处理“休夫”女子:打20板以示警戒

与现代人离婚往往水火不容不同,你恐怕没有想到,唐宋时代离婚文书放妻书中,竟有如此宽怀文雅的文字。甚至,放妻书的文中,还有善良美好的祝愿: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

唐朝如何处理“休夫”女子:打20板以示警戒

  与现代人离婚往往水火不容不同,你恐怕没有想到,唐宋时代离婚文书放妻书中,竟有如此宽怀文雅的文字。甚至,放妻书的文中,还有善良美好的祝愿: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

  那么,唐人离婚都讲究好合好散吗?当时的离婚制度究竟是怎样的呢?

  水火不容和谐告终——

  放妻书是迄今最早离婚协议书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批古代文献,被统称《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1941年,日本学者仁井田升发表了《敦煌发见唐宋时代之离婚书》,最早介绍了其中的放妻书。目前,已发现放妻书12件,英、法藏10件,俄藏2件。

  最新的敦煌学研究认为,这批放妻书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离婚协议书,其年代跨越唐末至北宋年间,约在公元9世纪至公元11世纪前后。放妻书的格式是:首先讲理想的婚姻应该是怎么样;其次讲现实的婚姻状况,亦即离婚的原因;最后说明离婚善后事宜。

  放妻书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极不和谐、乃至水火不相容的婚姻关系,最后又以极其和谐的方式告终。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杨际平先生在《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一文中认为,这似乎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但敦煌所出的离婚样书的基调却正是如此。

  在已发现的明清时期休书中,往往语气生硬,遣词造句非常绝情。古典名著《喻世明言》中描述蒋德休妻,在休书中点明“妻王氏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新近发现的一份咸丰三年的休书,立休书的赵姓男子写道:“妻勾氏不守妇道,凡事不让不忍,多嘴多舌,搬弄是非,虽经多次劝解,恶行不改……”反观敦煌放妻书,语气都很缓和,只有“相离”、“分离”、“离别”、“相别”之类词汇,绝不见“斥”、“逐”、“弃”之类字眼。

  不仅如此,放妻书还十分强调夫妻间的情爱与感情:如夫妻间应“恩深义重”、“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生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夫妻语让为先……夫取妻意,妻取夫言”、“恩义深极,贪爱因浓。生前抱白头,死后要同于黄土”。这与传统礼教婚姻传宗接代的观念迥然不同。

  有意思的是,放妻书没有单方面指责,而是将造成婚姻、家庭关系紧张的责任,分摊给夫妻双方,如“妻则一言十口,夫则反目生嫌”、“夫若举口,妇便生嗔;妇欲发言,夫则拾棒”等等。进一步,放妻书都强调宿世姻缘,或云“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宿世冤家,故来相对”;或云“夫妇之礼,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等等。认为现实婚姻中夫妻感情的严重冲突,乃至感情完全破裂,都是“宿世冤家,今相遇会”所致。既然如此,其出路也就只能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好说好散。

  或即基于这种认识,放妻书会拿出一段祝愿对方,如“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

唐朝如何处理“休夫”女子:打20板以示警戒

  放妻书中藏有“放夫书”——

  唐朝女子再嫁不为失节

  早在1941年,仁井田升认为放妻书中的“放”字,反映了夫妻关系中妻子地位的低贱。

  多数敦煌学专家学者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同,“放”字乃放归本宗之意,本身并无低贱的含义。在已发现的12件敦煌放妻书中,也有一些别的名称,如夫妻相别书文样、女及丈夫手书样文,更显示出双方的主体地位。这说明在晚唐和北宋初年时期,女子在婚姻关系中,要比后世的明朝和清朝地位高。

  放妻书中,也有一篇独特的“放夫书”,名为“宋初留盈放妻书”。从格式上看,这篇放妻书讲的是丈夫富盈和妻子阿孟离婚,但文中却出现了“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自后夫则任娶”字样。放妻书中的“放妻”,是因为在夫系家庭制下,妻子一般是从夫居,因而在离婚场合,通常也就是妻离夫家,按此件文书所反映的婚姻情况,这篇放妻书本应题为放夫书。专家认为,当时基本上都是从夫居,离婚书绝大多数也是题为放妻书,所以阿孟与富盈离婚时就借用现成的放妻书的格式,加上阿孟与富盈离婚的具体内容,便成为以放妻之名、行放夫之实的离婚书。

  杨际平先生提出,放妻书是用作离婚样本来参照使用的,体现了民间离婚的实际情形,具有普遍意义。也许,这一“放夫书”恰恰反映了唐朝的婚姻制度给人感觉更自由一些,唐朝女子在婚姻生活中的主动性,离婚并不如我们想象中困难。

  从史实来看,唐朝妻子提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唐人范摅在《云溪友议》中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秀才杨志坚嗜学而家贫,妻子王氏便向他索要休书离婚。杨志坚无奈,赋《送妻》诗一首,王氏拿上这首诗,到官府请求离婚,州官颜真卿认为王氏嫌贫爱富乃“污辱乡闾,伤风败俗”,判处打二十板,准其改嫁,以示警戒。同时,赠杨志坚布帛二十匹、米二十石,并留任署中,还将此事公之于众。此后数十年间,江右之地不敢再有休夫的妻子了。

  有历史学专家专门统计了唐朝公主的离婚率情况,结果发现唐朝公主离婚再嫁的不在少数。据统计,唐朝公主总数是198个,除去34个早夭或当了道士的,有过婚史的不到164位,其中有再婚、离婚史的就高达28个,接近20%。

  财产分配赫然在列——

  和离早已写入唐律

  现代人在离婚协议时,往往纠结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但在周秦以后的中国古代,这两项都不成为问题。子女的归属,按惯例都是归男方,女方对此无权争议;汉律规定:“弃妻,畀所赍”,意思是离婚时,女方可带回陪嫁物,但不能参加对男方家财的分割。

  在敦煌放妻书中,财产分配赫然在列。放妻书表明了“所要活业,任意分将”、“所有物色书之”。有敦煌学者据此认为,当时夫妻和离时如果一方需要扶养,双方可以协商且双方的父母可以参与;扶养可以采取给付“衣粮”之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给付;扶养只持续一定时间。

  么振华在《唐人离婚探析》一文中提出,敦煌放妻书中的离婚属于和离,就是夫妻双方合意离婚。唐代以前,已有和离现象,单用法律规定和离,则自唐律开始,唐律规定:“若夫妇不相安偕而和离者,不坐。”这在当时是相当进步的措施了。

  其实,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和离”,只是唐朝离婚的三种制度之一。唐朝法律还规定了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义绝”是一种强制离婚制度。如果夫妻之间、夫与妻的亲属之间或妻与夫的亲属之间、夫妻双方的亲属之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事件,如殴打、杀害、奸情等,不论夫和妻的意愿如何,必须离异,违者要受刑事处罚。

  另外,夫方单方面提出的强制离婚,即“出妻”也是当时的一种离婚形式。“七出”作为离婚的条件,在西周就已出现。《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即所谓的“七去”,也叫“七出”。“七去”包括“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但也有“三不去”,也叫“三不出”:“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余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也就是如果妻子无处可去,如果妻子为公婆守孝三年,如果娶妻时夫家贫苦,后来富裕了,在这三种情况下不能休弃妻子。但是,对于“七出”的淫、恶疾,不适用“三不去”。

  么振华认为,唐朝和离不会超过离婚比例的三分之一。和离可能处于双方自愿,但又以父母做主为前提,因此它只是“七出”、义绝的补充。另外,由于古代男尊女卑,男子往往掌握着婚姻的主动权,加上经济等因素的考虑,女子往往是婚姻的弱者。放妻书达成的和离,其中很可能至少有一半以上是男子提出离婚,而女子被迫同意的。

  延伸阅读

  兼顾传统和自由

  爱尔兰人婚期可选择1到100年

  1937年爱尔兰宪法明确规定了“任何法律都不得允许婚姻关系的解除”,也就是禁止离婚。无论何种原因离婚,都被视为违背誓言而不被允许。

  爱尔兰大约有92%的人信仰天主教,在天主教的教义里,离婚是一种罪恶的行为,这是最初宪法规定禁止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男女结婚时需在教堂里互相承诺:“只有死亡让我们分开”。

  爱尔兰人以高度的智慧,创造了一种兼顾传统和自由的婚姻制度。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可以协商婚姻关系的期限,从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届满后,若有继续生活的意愿,可以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办理结婚登记的费用,也因婚期的长短而不同,如果婚期为1年,需要2000英镑,相当人民币2.6万多元。但如果结婚期限是100年,那么登记费用仅仅50便士(0.5英镑),也就是说,婚期越长,费用越低。

  爱尔兰人婚期不同,结婚证书也不一样。婚期为1年的新人,得到的是厚如百科全书般的两大本结婚证书,里面逐条逐项列举了男女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以及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小到清洁修理,大到生育教育,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可谓是一本完善的家庭相处条例;而婚期为100年的新人,得到的结婚证书只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市首席法官的祝福语:尊敬的先生、太太:您是否知道,您的左手对右手,右腿对左腿,左眼对右眼,右脑对左脑究竟应该承担起怎样的责任和义务?其实他们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只因为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为彼此的快乐而快乐。下面印着一行大写的字母:祝你们白头到老。

  除了爱尔兰,菲律宾、马耳他、巴拉圭、安道尔和圣马力诺5个国家的法律同样不准离婚。

  相关链接

  世界离婚之都:美国里诺

  《乱点鸳鸯谱》是好莱坞1961年出品的一部电影,由克拉克·盖博和玛丽莲·梦露等主演。片中,梦露饰演的罗斯琳来到里诺镇,跟一群“不相称”的人做了朋友,包括成熟的牛仔、悲伤的飞行员、机械师以及骑术表演者等。他们的背景各不相同,他们的婚姻故事曲折离奇。

  片中的内华达州里诺镇,在上个世纪20至50年代离婚率全球最高,有着“世界离婚之都”之名。当时,美国大部分州的法律规定,过错原则是惟一一种可供选择的离婚理由。但里诺推行“无责任离婚”——离婚无需理由,只要住够规定的时间,交一定的费用就可离婚。到1931年3月,到里诺来离婚所需的时间被缩短到6个星期。那时,到里诺来离婚的人把宾馆、农场、牧场、小别墅甚至家庭旅馆住得满满当当,找不到房的人就沿着特拉基河两岸搭“离婚帐篷”安营扎寨。里诺因离婚业务而致富,仅律师费每个月的收入就有10万美元,加上旅馆、娱乐场、饭店和购物等收入,离婚业一年的收入达到500万美元。然而好景不长,1970年,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率先制订了彻底废除以过错责任作为离婚理由的离婚法。1971年美国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公布了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里诺的离婚业就此衰败下来。

  近年来,里诺大力保护“里诺离婚”史上的著名景点。其中包括弗吉尼亚街大桥,因为刚刚离婚的女士都要站在桥上,把结婚戒指扔进特拉基河水里,一桩婚姻就此了结。还有“银州小屋”,那是为众多的即将再次成为单身的人准备的临时住处。

  离婚万象

  分手出国游

  意夫妇首选罗马尼亚

  当下,意大利流行离婚一日游,目的地首选罗马尼亚,这里离一次婚全套服务价格在5000美元左右。意大利婚姻律师协会估计,过去5年至少有8000对夫妇到国外离婚。

  意大利是天主教国家,法律规定离婚必须先进行为期三年的分居生活。若离婚并非双方自愿,那么整个过程甚至十年以上。根据欧盟相关规定,在任何成员国离婚都会在自己的国家得到认可。而要到别的国家离婚,申请居留权后六个月就可以申请离婚,罗马尼亚申请居留权的形式也很灵活,不一定需要购买住房,费用也比较低,离婚整个过程只要七个月左右。

  手机短信“闪离”

  约旦新风遭质疑

  约旦兴起夫妇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方式离婚。这种离婚方式在约旦社会激起千层浪,保守人士、伊斯兰教学者和一些社会团体纷纷声讨。

  根据约旦传统习俗,女方在离婚时没有话语权,丈夫只要对妻子说三声“塔拉克”(我休你),就离婚有效。谈到手机短信快速离婚,曾担任约旦大学伊斯兰教教法系主任的盖拉尼说,所有离婚应当备有文件证明,以确保丈夫与妻子离婚的意愿清晰,并且他作出这一决定时情绪正常。约旦立法部门则表示,如果有人声称,他用手机短信跟太太离婚,司法人员必须调查:这则手机短信是否由先生本人发出以及他是否自愿跟太太离婚。

  一个周末办妥手续

  荷兰有个“伤心酒店”

  在荷兰,离婚手续要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完成。荷兰阿姆斯特丹最近出现了一家“伤心酒店”,为需要离婚的夫妇提供快捷的“一条龙”服务。

  入住伤心酒店前,打算离婚的夫妇会收到一份列表,上面列明了他们要考虑的关于产权、子女抚养权等一系列问题。住进“伤心酒店”后,公证人、律师、心理医生、房产中介和打算离婚的夫妇,在一个周末里一次性解决所有细节问题。谈判从星期六早餐后开始,整个程序安排紧凑,从财产分割到心理辅导,一步步地按计划进行。下周一早上,离婚手续办妥。在这里拟好的离婚协议书最终被送到法院,6个星期后离婚协议即可生效。

  敲碎结婚戒指

  日本离婚典礼也收红包

  一起握着镶有绿色青蛙头的小锤,敲碎了结婚戒指。一如当年结婚时那样,说了一句“我愿意”,不过后半句是“我愿意离婚后成为他(她)的好朋友”。过去两年,日本120多对夫妻举办了离婚典礼。

  位于东京的离婚公司提供了不同档次的套餐服务,在酒店、寺院举办典礼的费用约合人民币1.6万元,在普通餐厅举办的费用约合人民币8000元,在离婚大楼费用约合人民币4500元。离婚仪式和结婚仪式流程相似,不同的是,男女双方坐上各自的人力拉车前往仪式地点,寓意是分道扬镳。跟婚礼一样,宾客“登记入席”也要送相应的礼金。夫妻双方各派朋友代表致辞,演讲往往以“祝你离婚快乐”做开头。离婚典礼的高潮参照结婚典礼夫妻共同切蛋糕的情节,离婚夫妇用青蛙头小锤敲扁戒指,意味着一锤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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