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后宫生活:子女近50人 似乎未立过皇后

秦始皇的后宫生活:子女近50人 似乎未立过皇后

  杜牧的《阿房宫赋》写述了秦始皇后宫女子的生活:“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烟斜雾横,焚椒兰也。雷霆乍惊,宫车过也。辘辘远听,杳不知其所之也。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这样的描绘,看起来细致生动,然而却大体是基于文学家自己的浪漫想象。这种想象当然是以作者对于唐代宫廷生活的知识作为依据的。

  可惜历史有限的相关记载,没有能够给我们提供反映秦始皇后宫生活的真切的信息。

  有人注意到历史记载中没有关于秦始皇曾经立皇后的迹象,认为秦始皇似乎没有立过皇后,并对其原因进行了种种猜测。秦始皇确实没有立皇后吗?其因由究竟是什么呢?秦始皇个人的情感经历和性爱生活,又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呢?

  可以先讨论后一个问题。

  我们知道,秦始皇的儿子和女儿,人数并不算少。

  《史记·高祖本纪》司马贞《索隐》写道:“《善文》称隐士云赵高为二世杀十七兄而立今王,则二世是第十八子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二世胡亥登基之后,清洗秦王朝执政集团上层中有可能动摇他的权力和地位的力量,宗室贵族首当其冲。“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于杜。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内宫,议其罪独后。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愿闻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李斯列传》写道:“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另有一位公子高,又以另外一种特殊形式被害。“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书曰:先帝无恙时,臣入则赐食,出则乘舆。御府之衣,臣得赐之;中厩之宝马,臣得赐之。臣当从死而不能,为人子不孝,为人臣不忠。不忠者无名以立于世,臣请从死,愿葬郦山之足。唯上幸哀怜之。书上,胡亥大说,召赵高而示之,曰:此可谓急乎?赵高曰:人臣当忧死而不暇,何变之得谋!胡亥可其书,赐钱十万以葬。”

  《秦始皇本纪》所谓“六公子戮死于杜”,和《李斯列传》所谓“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很可能有重复的情形。如果只是按照《李斯列传》的说法,那么,包括公子扶苏和胡亥,则秦始皇的子女至少有25人。如果再加上“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和公子高,则一共有29人。

  如果“六公子戮死于杜”和“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并不重复,那么,秦始皇的子女竟然多至35人。

  这其实只是我们根据胡亥杀害其兄弟姐妹的相关资料作出的统计,实际的人数,可能还要多。

  有学者统计,认为“始皇帝有子30位,女15位,子女共约45位”,又说“始皇帝儿子30位,女儿15位,子女共45位”。

  张文立:《秦始皇帝评传》,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第325~326页。

  这样说来,似乎应当消除秦始皇在性生活能力方面可能不正常的疑虑。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卢生对秦始皇说:“臣等求芝奇药仙者常弗遇,类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辟恶鬼,恶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则害于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爇,陵云气,与天地久长。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于是,秦始皇说:“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随即命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宫观二百七十”各有“美人”,可见这位帝王不仅“治天下,未能恬倓”,在情爱方面的兴致也是绝不“恬倓”的。此前的历史记录,又有:“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诸侯美人”的相继“充入”,使得秦始皇后宫服务者的数量可以达到空前的规模。张守节《正义》引《三辅旧事》于是说:“始皇表河以为秦东门,表汧以为秦西门,表中外殿观百四十五,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

  刘邦率领的反秦武装入咸阳时,秦后宫女子数量仍可以千计。《史记·留侯世家》写道:“沛公入秦宫,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意欲留居之。樊哙谏沛公出舍,沛公不听。”此说“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而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又举列另一种说法:“哙谏曰:沛公欲有天下邪?将欲为富家翁邪?沛公曰:吾欲有天下。哙曰:今臣从入秦宫,所观宫室帷帐珠玉重宝钟鼓之饰,奇物不可胜极,入其后宫,美人妇女以千数,此皆秦所以亡天下也。愿沛公急还霸上,无留宫中。沛公不听。”所谓“美人妇女以千数”,则明确指示了后宫女子人数可以千计。应当知道,这已经是秦二世胡亥清理过的后宫。《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太子胡亥袭位,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郦山。”“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

  和其他一些大有作为的帝王不同的是,秦始皇的女人们似乎没有一位在正史记载中留下过姓名。

  在荆轲行刺秦王政时,据说有“鼓琴”女子以“琴音”提示秦王政自救。事出《燕丹子》卷下。据说荆轲“左手把秦王袖,右手揕其胸”,对秦的暴行予以指责,嬴政说:“今日之事,从子计耳!乞听琴声而死。”于是,“召姬人鼓琴,琴声曰:罗縠单衣,可掣而绝。八尺屏风,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可负而拔。”荆轲不懂琴音,嬴政按照琴声的提示终于逃脱。荆轲的英雄事业以悲剧结局。这位救了嬴政性命的身份属于后宫服务人员的女子,堪称与秦王是真正的“知音”,《燕丹子》中却没有记录下她的姓名。《太平御览》卷七一引《三秦记》则称她为“王美人”:“荆轲入秦为燕太子报仇,把秦王衣袂,曰:宁为秦地鬼,不为燕地囚。王美人弹琴作语曰:三尺罗衣何不掣?四尺屏风何不越?王因掣衣而走,得免。”王美人的故事传奇色彩过于浓重,不可做信史读。

  《水经注·沔水》里边有这样一段话,说《太康地道记》有这样的文字:吴地有盐官县。乐资《九州志》说:县有秦延山。秦始皇曾经经过这里,随行美人去世,葬于山上。山下有美人庙。《浙江通志》卷一一《山川三》“海盐县”条写道:“秦驻山,《至元嘉禾志》:在县南一十八里。乐资《九州志》云:县有秦径山,秦始皇经此,美人葬于此山下,有美人庙,故名。《水经注》云:“海盐县南有秦望山,秦始皇登以望海。”又录有彭绍贤《秦驻山诗》二首:“水浅蓬莱岁几更,凡夫那解驭风行。空教海外留徐福,一片荒山浪得名。”“翠盖金支想象间,昔时流水尚潺湲。美人似念今祠庙,死作山花不肯还。”《山东通志》卷六说,文登县北三十里有“烧车岭”。据《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说,秦始皇东巡经过此地,有妃生子而死,于是自烧其车。

  如果这些传说接近历史真实,则大约秦始皇万里出巡,也是有女子随行的。

  有学者对秦始皇生活的讨论,曾经涉及皇后问题。论者写道:“秦始皇帝似乎是没有立过皇后。从诸多历史文献及后人著作中也没有发现过皇后的痕迹。是他不想立皇后还是来不及立皇后?我以为前者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即他不想立皇后。不想立皇后的原因不外二条。一是,妻妾太众,看花了眼,似乎谁都不合适。二是,他觉得天下是一人之天下,皇后是无所谓的。这便是他的性格:多疑与独断。”

  张文立:《秦始皇帝评传》,第316页。

  近年又有研究者提出了“为什么秦始皇没有立皇后”的问题,并且认为这是一个“千古之谜”、“古今大谜”。研究者指出,“论者较少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实际上此问题也关系到秦王朝的政权建设,在秦也不是个小问题。秦始皇帝未立皇后,为什么?其根本原因应从其当时的历史背景、始皇帝的个人性格及家庭环境去考虑。其原因大致有五:生性多疑,刚愎自用,无意立后;希图长生,久享尊荣,不愿立后;母子龃龉,怨母情节,无心立后;美人如蚁,内宫过滥,无法选后;皇后之贵,标准难立,进退无据。始皇帝未立皇后,太子从而缺位,造成后继非其人。仓促之间,皇帝驾崩,帝位空缺。赵、李作谋,胡亥窃位,内争引发外乱,触发了秦王朝固有的政治危机,这也是秦王朝早亡的诱因之一。”

  据说,“秦人立后应该是从德公以后便有的,但见于文字的较早的王后是惠文后,即武王的母亲。武王的王后先有魏女,无子。其异母弟是昭王。昭王为秦王,其生母则为太后,即有名的一代秦后宣太后。昭襄王的王后为叶阳后。以后,孝文王以其母即昭王妾唐八子为唐太后。华阳太后是安国君的爱姬。安国君做秦王后,以华阳夫人为王后。异人为秦王后,尊华阳王后为华阳太后,尊自己的生母夏姬为夏太后。秦始皇帝的母亲为帝太后。从见于文字的状况看,秦人在秦孝公以后,对立王后、立嗣,已十分重视了。立后(皇后)、立嗣的制度在这一时期已经确立了。”“秦国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各种国家制度已臻完善,秦统一中国后更全面建立了各种制度,并定出了皇帝的正妻为皇后、母亲为皇太后的制度。但是秦始皇帝始终没有设立皇后,这成为令人费解的千古之谜。”

  其实,说秦国从秦孝公时代起,立后已经制度化,似乎是缺乏充分的论证的。现在我们看到的资料,尚不足以说明秦国从秦孝公时代起,就已经存在这种完备的制度。实际上,秦始皇的先祖们的正妻,也就是所谓的“后”,在史书中均罕见其事迹。《史记·秦本纪》说,“(惠文后)不得良死。悼武王后出归魏。”事在秦昭襄王二年(前305),她们当时的实际身份,其实已经不再是王后。“惠文后”名号的使用,其实已经在她具有太后身份之后:“惠文后,武王母也。”“武王即位,尊夫人曰惠文后。”

  读秦史的时候,我们常常看到秦国的“太后”如何如何,却很少看到“后”的活动。事实上,秦孝公到秦始皇共有七位君王,我们只看到两位王后的名号,一位即“叶阳后”。据《汉书·张敞传》,西汉名臣张敞说:“臣闻秦王好淫声,叶阳后为不听郑卫之乐。”颜师古注引孟康的解释:“叶阳,秦昭王后也。”另一位即孝文王后。《史记·秦本纪》:“秦昭王五十六年,薨,太子安国君立为王,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为太子。”然而,这是《秦本纪》执笔者为了特别交代子楚身份变化而专意留下的文字,可以看作秦史保留“王后”事迹的特例。这位华阳夫人实际上只做了一年的王后。“秦王立一年,薨,谥为孝文王。太子子楚代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所母华阳后为华阳太后。”

  关于“叶阳后”,王先谦《汉书补注》引述了沈钦韩的说法,认为《论衡·谴告》中说到“秦穆公好淫乐,华阳后为之不听郑卫之音”,所以《张敞传》“叶阳”是“华阳”之误。“葉”字和“華”字确实字形相近,误写误读是可能的。如果沈钦韩的说法成立,那么,在秦史记录中,从秦孝公到秦始皇七位帝王统治的151年间,我们只看到一位只当了1年的王后。“华阳夫人为王后”事,只在叙述秦庄襄王子楚地位上升时提及,并没有说到她作为王后有什么政治表现。

  秦国王后们的事迹不见于史书的记载,这可能和秦的文化传统有关。大概王后不能参与政治,成为太后之后,情形则有所不同。秦始皇大概继承了这样的传统,因此秦始皇的皇后在史籍中的沉默,是自然的事,似乎并不构成什么“令人费解的千古之谜”或者“古今大谜”。

  有学者说,“战国时期毕竟是妇女解放的时代,那时女子所具有的自由与权力远比前代以及后世为多。秦自商鞅变法之后尤其如此。”《韩非子·忠孝》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强调了“妻事夫”的原则。这三条,应当是后来“三纲”的道德规范史的起点。而论者以为,“秦之世,在家庭中父权家长专制统治一般说来是不存在的,君主集权制在理论和实际上并没有同家长统治联系起来,韩非的家庭理论并未被秦所采纳。秦的传统国策强调的不是父权治家,而是令家庭内部相互司察,以收良好的社会政治效果,通过相互约保的家断,达到国治的理想境界。”

  张金光:《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历史研究》1988年第6期;《论秦的父权、家长权、夫权与妇女地位》,《山东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秦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第512、511页。

  对于这样的研究结论,考之史实,似乎还有商榷的必要。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泰山刻石:“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男”与“贵”,“女”与“贱”的对应关系是明确的。

  至少在秦上层社会中,母权有所表现而妻权明显薄弱,是有历史迹象可寻的。即使说贵族生活中所谓“妇女解放”的历史变化滞后,也需要论证。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属焉。”秦时设置的“詹事”之官既然有“掌皇后太子家”的职能,说明秦代是有“皇后”的。“詹事”的这一系列属官,颜师古在“诸宦官皆属焉”句后有注:“自此以上,皆皇后之官。”我们在出土的秦封泥中明确可以看到“私府丞印”(837~838)、“永巷”(563~565)、“永巷丞印”(566~574),

  傅嘉仪编著《秦封泥汇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第121、83~85页。可知秦代是确实有这些“皇后之官”的。《百官公卿表下》又说“将行”官职:“将行,秦官。”颜师古注:“应劭曰:皇后卿也。”《初学记》卷一《中宫部·皇后第一》写道:“秦称皇帝,正嫡曰皇后,汉因之。”如果秦始皇不立皇后,大概不会有“秦称皇帝,正嫡曰皇后”的说法。我们似乎不能因为现在还没有看到秦始皇皇后的事迹,就断定“秦始皇帝始终没有设立皇后”。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没有看到秦史中有除了秦孝文王后之外其他王后的记载,就断定秦孝文王以外的历代秦国君主都没有立后一样。由于没有看到有关的历史记载,就轻易断定历史上不存在某一事实,这样的方法,已经有学者提出过批评,称之为“默证”。张荫麟先生指出:“凡欲证明某时代无某历史观念,贵能指出其时代中有与此历史观念相反之证据。若因某书或今存某时代之书无某史事之称述,遂断定某时代无此观念,此种方法谓之默证(Argumentfromsilence)。默证之应用及其适用之限度,西方史家早有定论。”并引“法史家色诺波(ChSeignobos)氏论默证之成说”:“吾侪于日常生活中,每谓此事果真,吾侪当已闻之。默证即根此感觉而生。其中实暗藏一普遍之论据曰,倘若一假定之事实,果真有之,则必当有纪之文籍存在。欲使此推论不悖于理,必须所有事实均经见闻,均经记录,而所有记录均保完未失而后可。虽然,古事泰半失载,载矣而多湮灭,在大多数情形之下,默证不能有效;必根于其所涵之条件悉具时始可应用之。现存之载籍无某事之称述,此犹未足为证也,更须从来未尝有之。倘若载籍有湮灭,则无结论可得矣。故于载籍湮灭愈多之时代,默证愈当少用。”

  张荫麟:《评近人对于中国古史之讨论》,《学术》第40期,1925年4月;《古史辨》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271~272页。徐旭生先生则曾经对于“古史辨”派发表了这样的批评:“他们工作的勤奋是很可敬的,成绩也是很大的,但是他们所用的方法却很有问题。主要的,去世的张荫麟先生已经指出,就是太无限度地使用默证。这种方法就是因某书或今存某时代之书无某史事之称述,遂断定某时代无此观念。”“极端疑古学派的工作人对于载籍湮灭极多的时代,却是广泛地使用默证,结果如何,可以预料。”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文物出版社,1985,第24~25页。在史学研究中,确实应当力戒这种有可能导致误见的方法,以追求历史的真知。

  历史考察“证其有”易,“证其无”难。明代学者邓伯羔《艺彀》卷上有“蔡邕方孝孺陈东有后”条,写道:“白乐天曰:蔡邕无子,有一女文姬。王元美曰:昔人谓邕无子,悉以书授王粲。按《邕传》不言无子有女。《粲传》止言此王公孙也,有异才,吾家书籍文章尽当与之。此不足证其无子。”又说,“《羊祜传》:祜,蔡邕外孙也,讨吴有功,将进爵土,乞以赐舅子蔡袭。《蔡充别传》:祖睦,蔡邕孙也。此足证其有子也。”于是得出这样的观点:“古今书记,非参看不可得其实。”这样的意见,可以在我们讨论史实的过程中要“证其无”时参考。

  张文立先生在讨论秦始皇皇后问题时说:“秦始皇帝似乎是没有立过皇后”。

  张文立:《秦始皇帝评传》,第316页。其中“似乎”二字的使用,大致符合史家论说的规则,可以说是比较得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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