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遗臭万年的权奸,到底是不是汉奸?

40岁以前,秦桧被公认为“爱国英雄”。

那时,在宋末的洪流中,他充当太学生的领袖,反对宋廷割地赔款,抗金态度坚决。要不是因为靖康之变,或许终其一生,他都不会口碑扑街。

然而,随着金兵南掠,徽、钦二帝被迫奉表北上,前半生极度忠于赵宋皇室的秦桧也沦为了金人的俘虏。或许是在金人的威逼利诱下未能守住底线,秦桧自此开始见风使舵,对征服者摇尾乞怜。

在北上四年后,建炎四年(1130)秋,秦桧突然携家带口坐着一叶扁舟自海路南归。

彼时,宋钦宗之九弟、康王赵构已在建康(今江苏南京)登基。宋高宗赵构的即位,让金兵南掠的势头更加猖獗。为了铲除宋室残余势力,金兀术率金兵“搜山检海抓赵构”。后幸得岳飞、韩世忠等抗金将领死战不退,宋高宗才转危为安,逗留越州(今浙江绍兴)。

秦桧的突然“回归”,让惶惶不可终日的宋高宗倍感欣慰。他将秦桧视作赵宋王朝的苏武,赞许他“忠朴过人”。而秦桧也对宋高宗表示出极度热忱,回朝后就首倡“议和”,提出“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的口号,引发一时朝堂热议。

可对于秦桧这样一名“脱北者”,南宋文武群臣始终不信任。

毕竟,除了“南北分治”这种分裂王朝的思想外,自靖康之难以来,被虏北上的前宋官员及皇室成员数不胜数,其他人要么杳无音讯,要么就如张叔夜、何㮚等自戕而亡,秦桧究竟是如何能独善其身、拖家带口、毫发无损地南渡效宋?

于是,自打秦桧主理南宋朝政起,一种“秦相公为细作”的说法就流传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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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秦桧是否“变节”,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他到底是怎样回到南宋的。

据宋初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引述秦桧《北征纪实》称,秦桧一行是从楚州(今江苏淮安)逃难回来的。追随二帝北上后,秦桧即被金太宗赐给了自己的堂弟挞懒,挞懒见他文笔尤佳,这才先充“任用”,留其家眷在燕山府(今北京)。此后,挞懒的军队转战淮东战场,秦桧也被迫随军来到了楚州,目睹金兵对宋人开战。

秦桧称,自己内心尤为挣扎,所以在挞懒驻军楚州时,他便顿生心意,想要脱北南归。考虑到随自己被俘入金的有妻子王氏、小奴砚童、小婢兴儿、御史卫司翁顺及燕人高益泰等,他遂“厚贿”金人头目,使其家眷得以混入金兵之中,等待他发动楚州出逃计划。

这个遗臭万年的权奸,到底是不是汉奸?

不过,挞懒的部队一向戒备森严,他们原本打算骑马出逃,但发现周围都是埋伏,才考虑走水路。为此,秦桧称,他尚在楚州时就意识到这一细节。他曾寻访“能操舟行船之人”,准备随时夺船而走。

后来,某个深夜,金兵防备松懈,秦桧果断联系船家,携家眷登船,当夜就行舟六十里,抵达长江边的丁家寨。当时,丁家寨有位丁将军,远近闻名。但很不凑巧,秦桧一家抵达丁家寨时,丁将军正好染病在床。直到第三日,精神有了些许好转的丁将军,才派副将刘靖等人以酒招待秦桧一行。然而,刘靖没安好心,在招待席间就想谋财害命,幸得秦桧警醒,面斥刘靖,并迅速离开丁家寨。这样,一行人才得以平安赶赴行在临安。

秦桧的自述,乍看之下似乎毫无漏洞,但细品便能发现,他所说的,恐怕自己都圆不回来。于是,李心传引述完秦桧的自辩后,对秦桧顺利南归提出了三点无法反驳的质疑:

其一,自中京至燕千里,自燕至楚州二千五百里,岂无防禁之人,而逾河越海并无讥察?

其二,(秦)桧自谓随军至楚,定计于食顷之间,向使金人初无归桧之意,第令随军,则质其家属必矣,胡为使王氏偕行?

其三,(秦)桧自叙乃云,刘靖欲杀己以图其囊橐,既有囊橐,岂是奔舟?

从秦桧自称的燕山府到楚州,即使是交通便利的今天,开车走高速也得行进800多公里。古代行军条件简陋,除了遇水坐船外,大部分路程都是靠双脚丈量,秦氏一族有男有女,且大多养尊处优,即便充作金兵的他们突然战斗力爆表,且能分配到一人一马作战,面对两军混战的状况,要想毫发无损地活下来,绝非易事。

而且,从楚州南归临安,先不论一艘小船能否坐下这么多人,秦桧逃回南宋之事,按其所述是秘密行动,而两地有千里之遥,途中不免要跋山涉水,一群人在两军交战前线穿梭前行,到底是如何躲过金军的严密封锁的?

这个遗臭万年的权奸,到底是不是汉奸?

另外,秦桧自述,丁家寨的副将刘靖见财起意,欲谋财害命,倘若秦桧真有心回归宋朝,在紧急逃命的状态下,还有心思仔细收拾细软?

种种疑点说明,秦桧的南归自述,要么是他的夸张之词,要么是他隐瞒了一些不堪的过去,意在洗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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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传针对秦桧提出的质疑,其实也是南宋朝堂的普遍质疑。南宋初年的大臣向子忞、翟汝文、常同、朱胜非等就曾认为秦桧有“变节”的嫌疑,甚至连宋高宗一开始都不信任秦桧。据《宋史》记载,秦桧死后,宋高宗曾高兴地对身边的宿卫大将杨存中说:“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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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秦桧在北宋时期有过“力主抗金”的过往,回归南宋以后,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事李回等人仍坚持认为,秦桧乃宋室良臣,宜荐予宋高宗特擢任用。

对此,时为直秘阁的向子忞力阻秦桧晋升:“与(秦)桧同时被执军前鲜有生者,独桧数年之后,尽室航海以归,非大奸能如是乎?”而时任御史中丞的常同在得知朝廷要大用秦桧时,也发出警告:“(秦)桧自金归,受其大帅所传密谕,阴为金地,愿陛下察其奸!

后来,秦桧为相,打算收买人心,引荐翰林学士翟汝文为参知政事,结果却被对方指着鼻子臭骂作汉奸、金人间谍,搞得秦桧一时下不来台。

可惜的是,向子忞、翟汝文等人的指控并未提供真凭实据。唯有朱胜非在其著作《秀水闲居录》中记录了秦桧南归宋朝的全过程:“秦桧自京城随金北去,已被金人达兰(挞懒)郎君任用。金骑渡江,与之俱来,回至楚州,金遣舟送归。(秦)桧,王仲山婿也,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赆其行。桧之初归,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然全家同舟,婢仆亦无故,人皆知其非逃归也。

作为宋高宗的“从龙文臣”,在秦桧南归以前,朱胜非曾协助岳飞等人从平苗、刘之变,力保宋高宗称帝。对于秦桧突然拖家带口从北方潜回,他第一反应就是,此人来路不正,极有可能背负着某个特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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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朱胜非的叙述,秦桧此番得以回归宋朝,少不了金人的鼎力相助。

秦桧是宋朝叛臣王仲山的女婿。此前,王仲山与其弟王仲嶷曾分别出任江西抚州、袁州(今江西宜春)知州。南宋初年,金军南下攻打江西、搜捕赵构时,王氏兄弟几乎未作任何抵抗,便“以城降拜”,投靠金人,卖主求荣。由于王仲山是北宋山东籍宰相王珪之子,南宋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的舅父,因此,王氏一族在济南颇具声望,多有置业。这回秦桧能够“逃归”,靠的就是金人变卖其老丈人的私产,获钱千缗,以资路费。换而言之,秦桧自言“夺舟来归”,实际上应是他与金人通力合作后,金人给他预设的一种逃归假象,目的就是为了欺骗南方这一大帮宋朝遗臣。

不过朱胜非所言,同样存在漏洞。

正如他所说,金人曾为秦桧“取千缗赆其行”。我们知道,北宋时期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纸币——交子,但金人并不用交子,所以他们能给到秦桧的,只能是实打实的铜钱硬币。宋史学者王曾瑜先生考据,宋朝铜钱的标准重量是每贯(缗)五宋斤。依一宋斤约为六百克计,约折合三千克。铁钱“小钱每十贯,重六十五斤,折大钱一贯,重十二斤,街市买卖,至三、五贯文,即难以携持”。也就是说,朱胜非《秀水闲居录》所言如无夸张想象的成分,秦桧手里的那笔钱,别说三五个人扛着走不动,就是真如秦桧所言,让丁家寨副将刘靖带着一队人马来劫财,也不一定能全数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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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朱胜非是如何获知秦桧南归的具体细节的?此中记载,或许也有不少来自其本人的臆测乃至政治攻讦。

绍兴元年(1131)二月,秦桧升任参知政事,位列副相。他得以升迁,全靠宰相范宗尹鼎力相助。范宗尹少年得志,才三十出头就是百官之首。可相较于他的前辈,范宗尹在宋朝宰相群体里的政绩算中等偏下。他是坚定的“主和派”,宋钦宗尚在位时,他就极力避战主和。因此,即使获得宋高宗信任,年纪轻轻身居高位,但他在朝中依旧没能赢得多少政治声望。为此,范宗尹竭力拉秦桧入伙,为自己造势。

然而,自南归以来,秦桧就一直紧盯宰相名位。范宗尹向他抛来“橄榄枝”,他一方面答应做对方的盟友,另一方面已想好如何拆对方的台——“(秦)桧力引一时仁贤,如胡安国、程瑀、张焘之徒,布在台省,士大夫亟称之。”

后来,范宗尹建议宋高宗追夺宋徽宗以来“滥赏”的恩典时,触了霉头。宋高宗以一句“朕不欲归过君父,敛怨士大夫”驳斥了范宗尹的提议,而秦桧也适时地跳出来,检举揭发“盟友”范宗尹尸位素餐,致使后者在一片怒骂声中罢官离场。

秦桧原本以为,范宗尹出缺,论资排辈应该轮到自己补缺相位了。没想到,宋高宗竟破天荒地起用“主战派”大臣吕颐浩为相。

这个遗臭万年的权奸,到底是不是汉奸?

这下,可把秦桧逼急了。他一边声称自己“有两策可耸动天下”,一边调用亲信党羽,为其当选宰相造势。最终,迫于舆论压力,宋高宗答应任命他为右丞相,与吕颐浩分理朝务。可这依旧无法满足秦桧的权欲。为了把吕颐浩排挤出朝,他趁吕颐浩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时,特设“修政局”,大肆参议吕颐浩的施政方针,意图“复制”打压范宗尹的方式,将吕颐浩踢出权力中心。

然而,吕颐浩并非“软柿子”,见秦桧故技重施,不甘示弱的他遂向宋高宗荐举朱胜非为侍读,并督江、淮、荆、浙诸州军事,主动将自己手中的部分相权让渡给朱胜非,使之成为与自己政治意图一致的“反桧”盟友。

在吕颐浩、朱胜非以及殿中侍御史黄龟年的共同弹劾下,秦桧上任右丞相不足半年,便罢相出任闲职。及至数年后秦桧彻底掌权,朱胜非才因反对他而“废居湖州八年”,直至绍兴十四年(1144)去世。

可见,朱胜非与秦桧自始至终都是势同水火的政敌。

另据何忠礼先生考证,朱胜非的《秀水闲居录》除了有言秦桧乃金人“纵归”之奸细外,对于部分与吕颐浩政见不一的官员也有不同程度的诋毁,如针对名相赵鼎。在韩世忠败金兵于黄天荡之际,吕颐浩曾上书恳请宋高宗御驾亲征,给前线将士打气。赵鼎则力劝不可,遂与吕颐浩结下梁子。朱胜非撰写《秀水闲居录》时,就言赵鼎“尝失身于伪楚,初无敢荐者,而(张)浚独荐为言事官,(赵)鼎德之”。事实上,在赵鼎最初的仕途履历中,张浚只推荐赵鼎出任过“司勋郎中”一职。此官隶属于吏部,职掌官吏勋级,与朱胜非所言执掌谏议职能的“言事官”天差地别。

据此推断,朱胜非的《秀水闲居录》很有可能是基于政治立场的记述,而非基于事实书写。反正秦桧的所作所为,本就够得上奸臣的恶名,在此之上给他安个“金人细作”的身份,似乎也无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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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客观证据证实秦桧乃金人间谍,那么,秦桧就真的只是宋室大奸臣,而非金人间谍吗?

要相信,万物皆留痕,事过必有迹。我们不妨看看金朝的史料有没有留下相关的“痕迹”。

在官方修撰的《金史》中,并未发现相关的蛛丝马迹。不过,今天能够看到的除《金史》外唯一一部金代纪传体通史《大金国志》,却有秦桧受金国派遣、回南宋当间谍的记载:

天会八年,诸臣虑宋君臣复仇,思有以止之。鲁王曰:“惟遣彼臣先归,使其顺我。”忠烈王曰:“惟张孝纯可。”忠献王曰:“此事在我心里三年矣,只有一秦桧可用。我喜其人,置之军前,试之以事,外虽拒而中常委曲顺从。桧始终言‘南自南,北自北’,因说‘许某着手时,只依这规模分别’。今若纵之归国,彼必得志。”

按照金人语境,《大金国志》中提及的天会八年,即南宋建炎四年(1130)。而文中的“鲁王”“忠烈王”“忠献王”,则指金国宗室挞懒、斡本、兀术。据古籍研究学者崔文印先生考证,《大金国志》的这段记述,实际是引用于另一本史料笔记《金国南迁录》。

照这份史料所载,秦桧之所以选择在建炎四年出逃金国返回南宋,完全是金朝上层提前筹谋的结果。当时,金朝十分担心宋朝君臣上下勠力一心,北伐中原,收复失地。为此,挞懒、斡本、兀术三名宗室重臣曾关起门来开了个小型会议,计划派一名间谍返回南宋,扰乱敌方政局。

这个遗臭万年的权奸,到底是不是汉奸?

在会议上,斡本首先提出派伪齐丞相张孝纯回南宋当间谍,但金兀术表示,此计划已在他心中筹谋了三年之久。他认为,秦桧是金朝“活间计划”的不二人选。因为,秦桧为人表里不一,阴险狡诈。另外,秦桧支持“南北分治”,如果将秦桧塞回南宋,并使其身居高位,日后金国必能在兵不血刃的前提下,依靠秦桧为所欲为。

尽管《金国南迁录》言之凿凿,但此书自面世以来,几乎所有的史学家都认为,书中所记,妄言甚多,不可相信。其中,最早证伪此书的,亦是南宋藏书家陈振孙。

陈振孙认为,《金国南迁录》全书的措辞及表达极似宋人笔法,全然没有金人聊天时会经常出现的口语习惯。而且,所谓“忠烈王”“忠献王”之述,都是后人给已逝先人的谥号,在汉化程度相对不高的金朝初年,这种表述根本不可能存在。

历史学者邓广铭对陈振孙的观点极表赞同。邓广铭在研究中发现,《金国南迁录》有诸多历史谬误,譬如金世宗在位二十九年,年号大定,一直未改,而该书开篇就叙说金世宗卒于兴庆四年,金章宗继位后改元天统,天统四年诛杀郑王允蹈等,与正史记录完全不符。

由此可知,即使有《大金国志》《金国南迁录》背书,想要从侧面证实秦桧是金国奸细,还是具有一定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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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之前,秦桧所做的最引天下人愤恨之事,当属促成宋高宗与金朝方面达成“绍兴和议”。

根据和议的要求,南宋须立即解除岳飞、韩世忠、张俊等三名中兴名将的兵权。同时,和议签署之日,南宋须对金称臣,每年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作为交换,金朝归还宋徽宗灵柩,并给在押的宋钦宗提高待遇。

这个遗臭万年的权奸,到底是不是汉奸?

就算条件如此苛刻,金国在与南宋签订此和约时仍觉条款加得不够。据《四朝闻见录》记载,绍兴和议原文件的末尾,金国使者还附加了一项条款:“不许以无罪去首相!”

当时,吕颐浩、朱胜非、赵鼎等南宋早期丞相,早就在与秦桧的政斗中落败,或死,或被贬斥出朝。偌大的朝廷,仅剩秦桧一人独揽朝政。金人提出这一附加条款,言外之意就是要让秦桧继续当宰相,从而维护金国的既定利益。金人为何如此热衷于确保秦桧的宰相地位,这就很值得细品了。

即便有绍兴和议的保证,岳飞的死敌金兀术在临终前仍十分担心南宋方面会在不久的将来反攻北方。金兀术在遗嘱中反复叮嘱金熙宗,要谨防宋朝势力增长,“如宋兵势盛敌强,择用兵马破之;若制御所不能,向与国朝计议,择用智臣为辅,遣天水郡公(赵)桓安坐汴京,其礼无有弟与兄争,如尚悖心,可辅天水郡公并力破敌”。

可见,绍兴和议的签订,只是金朝牵制南宋王朝势力增长的一种手段。对于抱议和态度的宋高宗,金朝高层可以说是从未对其施予过信任。金朝的算盘是,一旦无法钳制南宋,便考虑立被俘虏的宋钦宗赵桓,与南宋争正统。

反过来看,金朝高层在未知南宋是否会有更进一步的抗金举动之前,对其当朝宰相秦桧施加绝对的信任与善意,就不得不令人怀疑,这其中定有常人难以窥探的秘密。

正如王曾瑜先生所言,金人如何放秦桧归宋,若能留下详实的历史记录,反而是怪事。毕竟,在任何一个政权的历史中,若一个间谍的变节详情被事无巨细地记录在案,他的“无间道”行为也必然难以成功。

总之,对于秦桧这等权奸而言,哪怕没有确凿证实其为汉奸的证据,也不妨碍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的老百姓将其炮烙油炸,以泄私愤。在今天的江浙沪一带,人们仍然习惯将早餐必吃的油条称作“油炸桧”,这已经不仅是一种食物,更是一种历史记忆,一种对奸臣的痛恨以及对正义的坚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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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广铭:《邓广铭治史丛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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