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历代无昏君(战国时期秦朝历代国君)

春秋战国时期实际上分春秋和战国二个分时期。

春秋时有一百多个国,国与国之间都运用丛林法则,强吃弱,智吃愚,在本国内也用丛林法则,一个人要在本国长期生存并位居高位,容不得昏者、弱者、蠢者否则立刻被强智勇者灭了取代,包括国与国也是同样道理。所以在日日命在别人手里,月月虽你为君但随时有被取代危险之下,如是昏君早被他人取代,如是昏君早被他国灭了。

春秋至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6年)定为战国七雄历史的开端,从这年到公元前221年,秦灭了六国,这时期各国混战不止,战国由此而得名。战国初期有十几个国家,大国有秦、魏、赵、韩、齐、楚、燕,即战国七雄,另外还有越国,小国有周、宋、卫、中山、鲁、腾、邹等。

尽管秦在春秋时立住了脚,没有被其他国家灭了。但是秦在战国初期,在大国中地位并不高,在秦孝公时,秦国是(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为主卑)受到楚、魏两国的侵迫。秦在外交上地位颇低,不能参加中原各国之盟会,各国都以(夷狄遇之)秦孝公在内外压力下,迫切想通过变法而图强。

秦在战国初年,社会经济发生了剧烈地变化,公元前408年(初租禾)即从力役地租转化为实物地租,公元前378年采用了(初行为市)商业交换开始活跃起来。但秦的这种发展仍比关东各国落后,主要原因是封建领主势力十分强大。

卫人公孙鞅,当时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事,公叔痤死,鞅听说秦正下令求贤,于是离魏而入秦,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用公孙鞅进行变法,后来秦封公孙鞅于商,故又号为商鞅。

公元前356年,商鞅下变法令,(令民为什伍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通过残酷的连坐法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并规定:凡民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赋。把大家庭拆散为小家庭,目的使农民提供更多的租税和力役。公元前350年商鞅又下第二次变法令,统一度量衡,把全国的小都、乡、邑集合成四十一个县,设县置令和丞。旧贵族的封邑遭到了彻底的破坏,又下令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权,为地主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秦经过变法,成为了新型地主政权,国家开始富强。对外首先向魏进攻,公元前354年夺取了魏的少梁(今陕西韩城)二年后商鞅率兵围安邑(今山西夏县)公元前340年商鞅又虏魏将公子卬而战胜魏军。变法使秦日益强大。

由此可见,当在一个动荡年代,战争不断年代君不是自己选出的,也不是本国人民选出的,而是敌国选出的,适者生存,不适者被别国战胜,本人被杀。如是一个昏君由于巧合原因当上君,不是被本国强者杀了,就是战败被别国杀了。所以很少有昏君。

春秋时期秦国的昏君少,可能是早期商鞅变法制定的一些国家制度有关。一个国家的君主的贤明跟国家制度是有关系,它就象当今的宪法一样,保障着国家的安全与发展。

我觉得这可能是文化问题。

春秋各国除秦、楚两国之外,其他各国君主都属姬氏后人或功臣后裔,他们在文化传统方面大致是相近的。而秦和楚则与其他各国有很大的不同。

秦、楚两国是后起之秀,是处于上升阶段的国家,其他各国都是权贵之国。处于上升阶段的国家比较勤奋,刻苦耐劳,较能自律,不太容易奢靡放纵。而来源于权贵之家的君国习惯于养尊处优,容易奢华怠政和放纵。楚国后来也奢华放纵起来,丧失了奋发向上的精神。

孔子周游列国时没有到过秦国,为此秦国被称作化外之国,被中原各国看不起,秦国君臣以此为耻,为此而发愤图强。

秦国地理、气侯环境不如中原地区,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允许他们三心二意,而必须专心致力于自强和拼搏。

秦国在延揽人才方面做得非常成功。百里奚,蹇叔,商鞅,张仪,范雎,李斯等,六国中的杰出人才都被秦国吸引来为己所用,拾遗补缺,匡君之失,出谋划策,为秦国的强大和最终胜利作出巨大贡献。而六国不仅不能招至别国人才,连本国的人才也保不住,以致缺乏王佐之材,国君黯昧不明,就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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