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酷吏政治和严刑峻法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以至于千古不朽之史家司马迁在《史记》中专列“酷吏列传”以作评说,从此之后酷吏就成为中国史家言说历史时不可或缺的一类特殊人物了。其实在太史公笔下,风起于青萍之末时,早年的酷吏并非都是凶神恶煞,一般都曾属于忠于职守,信守法律之辈。从司马迁酷吏列传来看,很多身为酷吏者,其实有着较正直的人格品质。

中国古代的酷吏政治和严刑峻法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以至于千古不朽之史家司马迁在《史记》中专列“酷吏列传”以作评说,从此之后酷吏就成为中国史家言说历史时不可或缺的一类特殊人物了。其实在太史公笔下,风起于青萍之末时,早年的酷吏并非都是凶神恶煞,一般都曾属于忠于职守,信守法律之辈。从司马迁酷吏列传来看,很多身为酷吏者,其实有着较正直的人格品质。

  西汉文、景时期的中郎将郅都,为公,遇事敢于直谏,甚至在朝廷议事之时,对于位高权重的大臣也常常不给面子;于私,为人正直忠勇有度,办事公正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也就是说送礼他不受,请托他不听。执法时不避贵戚,以至于列侯宗室看见郅都皆侧目而视,号曰“苍鹰”,暗地比喻他执法异常凶猛。后人对他评价很高,司马迁称赞他为人刚强正直。虽然这种性格常引人争议,但毕竟属于识大体的人。

  又如汉武帝时的赵禹。赵禹曾是太尉周亚夫的属下,汉武帝刘彻看他文笔犀利,寓意深刻,大为赏识,便让赵禹担任御史,后又升至太中大夫,让他同太中大夫张汤一同负责制定国家法律。当时许多官员都希望赵禹作为同僚朋辈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条文修订得有个回旋的余地,便纷纷宴请他和张汤,但赵禹不是尽量谢绝就是从来不答谢回请。赵禹和张汤经过周密的考虑和研究,决定制定“知罪不举发”和“官吏犯罪上下连坐”等律法,专门用来限制职场官吏。消息传出,弄得满朝文武人心惶惶,公卿们带了重礼来到赵禹家,劝说赵禹不要把律法订得如此苛刻。谁知赵禹丝毫不加理会,硬是把他们送来的重礼一一加以退还。有人问赵禹,难道不考虑周围的人因此对他有什么看法吗?他说:“我如此绝情,就是为了自己能独立处事,不受他人干扰。”这可算是铮铮铁骨,刚正不阿。

  再如同时期的张汤,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酷吏。他看出汉武帝有搞掉淮南王刘安之意,便一下子杀了上万人。张汤曾助汉武帝推行盐铁专卖,打击富商,翦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权势远在丞相之上。但张汤虽是酷吏却也能洁身自好,以至于后来受三长史暗算,被三长史伙同丞相庄青翟向汉武帝告发张汤私下收受贿赂,于是汉武帝一怒之下将张汤收监下狱。张汤一生不知错杀、乱杀了多少无辜,自知恶有恶报,便在监牢里自杀了结人生。但在张汤死后对其进行抄家时,发现其家产不足五百金。当汉武帝知道这仅有的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知道张汤私下不曾贪赃而枉法,也对张汤的冤死表示惋惜。

  在司马迁笔下,早期的酷吏都有众多可圈可点之处。司马迁极力主张孔子所倡导的“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教化精神,认为“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所以他在记载这些酷吏时,对他们的严刑峻法颇有微言。但是太史公也清楚地知道,酷吏们不过担负扬汤止沸的治世责任,若非武健严酷,怎么能胜其任而顺利执法呢?以今人的眼光看,西汉初期酷吏的闪亮登场,虽然用法酷烈,滥刑无度,固然不为后世所赞同,但他们对于违法乱纪之徒、特别是豪门贵族、强势人物绝不心慈手软,倒也是对当时的豪强势力是一个有力的制约。并且酷吏虽受制于君主但毕竟忠于法律,虽起源于君主抑制豪强的政治斗争需要,但他们自己操守廉洁,不贪不占,对民间的百姓大众还不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这恐怕还是值得后人尊重的一个复杂原因。

  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下和适应中央集权政治内倾式发展的需要,酷吏政治日益成为官场相互倾轧的常态现象,酷吏本身逐渐发展成为一批善于投机钻营的凶神恶煞和政治小人。在君王遭受困顿私心发作,需要酷吏出场清除障碍之时,也就是酷吏迎来卖身投靠、飞黄腾达之际。他们将从前酷吏曾有的严格执法、刚正不阿的廉正精神演化为逢迎取巧、曲意阿世的投机钻营,从而使自己真正成为皇帝及专制制度的鹰犬爪牙。无论是汉武帝时代的张汤受命审理大司农颜异的“腹诽案”直接将其处死,使得文景时代宽厚之风荡然无存,西汉也由此进入了酷吏政治的恐怖时代;还是唐朝武周时期的周兴、来俊臣、索元礼之辈任意出入人罪,大兴冤狱,皆为酷吏之害。武则天篡唐建周后为了巩固其夺来的李唐江山,不惜放手使用酷吏政治和特务手段,酷吏政治、特务手段由此应运而生以致兴隆。酷吏来俊臣专门撰写了空前绝后的《罗织经》。此书不仅是一本“刑讯经”、“整人经”,还是一本彻彻底底的“害人经”,其中所描绘的“凤凰晒翅”、“玉女登梯”、“仙人献果”、“突地吼”、“死猪愁”等刑讯逼供手法,汇集了人类到彼时为止的所有一切邪恶和残忍。于是酷刑之下,不患无供,不知平添了多少冤魂。

  酷吏政治到了明、清时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除了是官场勾心斗角的一种常态现象,还成为对付知识文人甚至吓唬民间普通大众的特务手段。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时代公开制造冤狱,实行株连政策,例如著名的“胡蓝案”,无论是宰相胡惟庸还是功臣蓝玉,罪名都是谋反,谋反的依据就是通过酷吏的刑讯逼供。蓝玉案,株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胡惟庸案,株连被杀三万多人。古代官场政治险恶到如此程度,足以让后人心惊肉跳。《明史·刑法志三》记载:“刑罚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清朝的康雍乾时代表面上谓之一代盛世,但康熙、乾隆着眼于思想统一,整肃异端,喜欢制造文字狱,借得关碍文字杀人,刀刀见血,而酷吏从中推波助澜,无恶不作。

  酷吏政治终不得人心,对于专制帝王来说,酷吏不过是一帮鹰犬爪牙而已。然而不管酷吏特务们如何嚣张残暴,他们不过是在前台表演的木偶,真正掌控他们的那根丝线还是紧紧攥在专制帝王的手中。更何况对于酷吏们来说,“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也是他们无法解套的魔咒。专制帝王们往往利用酷吏来打击政敌和反对派,巩固江山和构建新秩序,一旦达到目的,酷吏们的历史使命也就戛然终结。再加上后期酷吏人品素质太低,实在无法胜任治国安邦的重任,所以酷吏虽然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横行霸道,但由于他们行使的主要是监察司法权限,而不是军国行政大权,因此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左右国家政局,这使得酷吏的危害也被降到一个较低程度。即便是在司法领域里,酷吏打击的对象也主要是可能对专制帝王构成威胁的中高级官员,基层社会受到的震动不大,所以中国古代社会在酷吏横行之时,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整体的平稳发展。

  观古而察今,恶法酷吏的历史记载,给后世提供了可怕的政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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